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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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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推定的概念与种类在刑事诉讼中,作为一种证明方法的推定,实际上是对已有证据或已知事实进行逻辑推理、分析认定,从中推论出未知事实的存在与否。也可以说,推定就是推理和认定的简称。它是逻辑学中推理的思维形式在分析认定刑事证据方面的具体运用;是在审查判断证据时,使自己对案件的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特定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证据的推定大体可分四种不同类型:  相似文献   

2.
张月满 《政法论丛》2007,1(3):64-69
刑事证明中法律推理的客观性不仅应体现在事实领域内,也应体现在价值领域内。它对于练就司法人员的理性思维、培养尊重程序意识、实现法治等有重要作用。刑事证明中法律推理的客观性的建构依赖于刑事证明法律推理自身的客观性、遵循逻辑基本规律及推理主体正确的价值观。而“天然逻辑学”对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律推理的客观性具有指导及释明作用,可为其科学建构提供逻辑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3.
一、引言  证据是刑事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和依据,对认定事实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刑事审判阶段,通过证据的证明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逻辑推论的过程。由于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天然的逻辑关系,证据被视为认定事实的前提,司法机关对事实的认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诉讼中收集的证据。如果作为推论前提的证据不充分、不具有真实性或不具有法律上证据的意义,由此得出的结论(法律事实)也必然会出现错误。  但是,证据的证明并不是—个自为的逻辑推论过程,刑事诉讼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程…  相似文献   

4.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法律事实裁判者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以前,假定其无罪的法律原则。根据无罪推定,在案件终结时,如果法律事实裁判者不能作出有罪认定,则推定无罪。从逻辑认知基础上来说,如果不能认定有罪,则事实上仍有无罪和有罪两种可能性。但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不能认定有罪,就要推定其无罪,这一推论过程具有非单调的逻辑特征。文章将从法律论证的视角下,从证明责任和缺省推理两方面剖析无罪推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以期为法官裁判提供正当化的逻辑依据,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并推进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5.
推定的运用与刑事证明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定和证明同为刑事诉讼中的事实认定方式,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所要求达到的标准不同。推定是在通常意义上的证明所要求达到的标准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基于刑事政策的考量和司法价值的综合权衡,不得已而采用的一种事实认定方式,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例外。推定的运用与证明方式密切相关,本文在全面考察了历史上曾出现过的证明方式的基础上,指出:只有在"推理论证"的事实认定方式中,推定才有存在的空间。  相似文献   

6.
法官对证据的认定主要是运用逻辑推理方法来解决的。从理论上说,法律本身是人们理性思维的产物.理性思维无法脱离逻辑思维而存在。并且证据之所以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是由于证据与要证事实之间存在着逻辑关系,只要厘清这种逻辑关系的性质,就可以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律、规则,从已有的判断推出新的判断,从证据认定达到法律事实的呈现。虽然证据认定的方式存在逻辑推理与经验判断的不同,但必须承认,法官在运用证据证明要证事实时.也不得不受逻辑规律的制约。实践中,假言推理是运用最多的一种逻辑推理形式。法官在证据认定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的都会运用到假言推理这一逻辑推理形式。  相似文献   

7.
在刑事诉讼中,罪名的产生要经过认定法律事实、选定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与法律事实的耦合三个环节。由于在这些环节中事实认定的不确定性、法律适用的可选择性和司法主体间的角色差异,导致了刑事司法中罪名的不确定性。公诉工作要充分利用刑事罪名不确定性所留下的合理空间,实现公诉的价值目  相似文献   

8.
栗峥 《法学研究》2020,(1):117-133
人工智能与司法的深度融合,既体现在案件的法律适用环节也体现在事实认定环节,而事实认定是法律适用的前提。人工智能对案件事实认定的介入,需要将证据数据化、对数据进行运算整合、输出人可以理解的结论。在证据数据化环节,需要对证据进行结构化的数据改造,并克服语言障碍。在数据整合环节,人工智能主要以概率推理而不是因果推理作为逻辑推理方式,其算法也需要面对可计算性与复杂性两大难题。在结论输出环节,需要解决机器学习如何深化、信念如何建立与机器如何表达等难题。人工智能融入案件事实认定所面临的这些主要难题,可以尝试通过“小数据”训练,逐步构建人工智能“心智微结构”去慢慢攻克。  相似文献   

9.
推定是证明过程的中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保生 《法学研究》2009,(5):175-194
在诉讼活动中,事实认定是一个经验推论过程,证明是事实认定的基本方式,推定只是证明的一种辅助方法。作为证据法范畴,推定不是建立在相关性基础上的逻辑联系,其本质特征是在基础事实与假定事实之间创设某种法律关系。因此,运用推定认定事实时,必然造成证明过程的中断,这决定了其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事举证责任和说服责任。推定对准确价值的忽视和对效率等价值的追求,使其难以承载刑事证明的重任,不能替代对犯罪要件事实的证明,更不能成为确信无疑证明标准的例外,推定的滥用会危害刑事司法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是按照“证据-事实-裁判”的程序来处理案件的。台湾有学者云:“惟在法治社会之定分止争,首以证据为正义之基础,既要寻求事实,又需顾及法律上其他政策。认定事实,每为适用法律之前提”,可见,“证据是诉讼的基础”,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内容之一。公诉机关在庭审中首要任务便是进行刑事证明,运  相似文献   

11.
设证推理相对于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而言是最具有创造性的推理,设证推理能产生新的思想,这在事实发现和法律发现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设证推理作为一种推理方法也在法院的事实认定活动中被运用,具体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有所反映。但是设证推理由于裁判者的错误判断和其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容易造成不适当的使用,所以在进行事实认定活动时需要对设证推理的运用设置范围和规则,以求达到更好地追求事实真相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以人民法院的200份生效刑事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量刑事实的证明与认定。在样本中,对量刑证据的证据能力的要求较为宽松。证据证明、推定和司法认知在量刑事实的证明中都得到了运用。量刑事实与定罪事实适用了相同的证明标准,即“证据确实、充分”。罪重事实的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罪轻事实根据其类型的不同,举证责任分别由控方和辩方承担。量刑事实认定说理存在遗漏应当认定的量刑事实、简单罗列量刑证据、说理武断和对适用的量刑事实遗漏认定环节等问题。辩护人对于量刑事实的证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上述样本中反映出的量刑事实证明与认定现状对于研究量刑证据理论和其他相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司法人员如何运用证据依据法定证明标准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是一个决定司法裁决正当性的基础性问题。对此,要正确运用证据法定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就应握以下三点:定案证据的适格性、法律推理的合逻辑性、证据事实符合经验法则。  相似文献   

14.
郑苒 《证据科学》2014,(1):30-39
设证推理相对于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而言是最具有创造性的推理,设证推理能产生新的思想,这在事实发现和法律发现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设证推理作为一种推理方法也在法院的事实认定活动中被运用,具体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有所反映。但是设证推理由于裁判者的错误判断和其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容易造成不适当的使用,所以在进行事实认定活动时需要对设证推理的运用设置范围和规则,以求达到更好地追求事实真相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再论推导作为诉讼证明的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导作为演绎和归纳之外的一种可废止和情境化的第三种类型的非形式逻辑推理是由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斯提出的所谓"科学发现的逻辑"。其与传统演绎、归纳等形式逻辑的最本质区别在于推导是认识新事物、产生新知识的"逻辑"方法。皮尔斯之后的研究者着力于将"背景知识"的作用引入推导推理,从而促进了推导推理形式的发展完善,这一发展,也使其作为诉讼证明的逻辑更具说服力,更契合诉讼证明与事实认定的实践运行状态。在法学中引入推导推理这一认识逻辑的新范式将引起我们在法律事实、证据、证明及诉讼等领域的一系列重要观念转换。  相似文献   

16.
推定是一种替代性的司法证明方法,以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所具有的常态联系为前提,通过对基础事实的证明,可以直接认定推定事实的成立。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诸多以"非法占有目的""明知"等为要素的推定规范,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特定案件证据短缺、证明困难的不足。但一直以来,学者们对刑事推定适用过程中的证明标准、范围界限及效果未能形成统一,司法裁判中,过分运用经验和逻辑法则进行案件事实的推定,也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司法的误判。文章认为,为更好地规避刑事推定的局限,有必要对其适用规则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7.
王旭阳 《法制与社会》2012,(34):246-247
刑事推定是一种证明方法,即在刑事诉讼之中,裁判者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在反驳不成立的情况下,由基础事实认定推定事实的一种事实认定方式。目前我国解决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时,在使用刑事推定的过程中往往存在标准不一,容易出现错误认定,造成错案,不利于准确打击犯罪和保护社会法益,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刑事推定的立法规范极其必要,并且应该尽快研究确立刑事推定所遵循的原则和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18.
推定的界限及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龙宗智 《法学研究》2008,(1):106-125
对推定界定不清和运用不当是目前证据法研究中十分突出的问题。应当厘清推定与证明(推论)的关系,二者存在事实认定义务、认定方式、证明要求和证明责任承担上的差异,且性质不同。事实推定的概念混淆了推定机制与证明机制的区别,而且在我国可能破坏法治、冲击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只有极少量的明示和暗示证明责任转移的规范才是推定规范。应当根据实践需要设立和完善推定规范,但必须考虑我国刑事司法模式和司法资源的对比关系谨慎为之。  相似文献   

19.
逻辑思维的作用领域很广泛,包括立法、案件侦查、法律事实认定领域,以及法律推理、法律论辩和法律论证领域等等。但逻辑思维在法律事实认定、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诸领域的作用是有限的。逻辑思维的作用范围受制于法律的价值性、法律规范的“法律性”和逻辑思维的形式性。法官和律师使用的是最简单的逻辑思维方法,复杂的逻辑符号对他们来说是没有什么用的。  相似文献   

20.
从法律效果上看,刑事推定实际具有实体与程序的双重功能。以“主观罪责型”推定与“证明责任型”推定为例,前者改变了构成要件中主观罪责的证明方式,后者则在此基础上,将有限的举证责任转由被告人承担,使其成为刑事推定的不利方。为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实现刑事推定所预想的制度目标,不但需要对其基础事实之内容予以严格限定,突出其法定性与可证明性,而且需要明确推定事实与裁判事实之间的合理界分,强调事实认定者的心证对推定结果的可能影响,并在适用前提上,仅将刑事推定作为证明困难处境下的末位选择加以使用,在作用范围方面可将其适当扩大至定罪外的部分量刑情节。在立法选择上,考虑到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基本立场,刑事立法应当对刑事推定保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态度,尽量减少其创设及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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