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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国家治理中的司法策略:以转型乡村为背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栗峥 《中国法学》2012,(1):77-88
在转型期的当下中国,司法策略的产生背景源自于乡村传统治理术的衰退与纠纷解决的现实需要。为了适应社会转轨的实际需要,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司法策略的目标定位是强调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兼容;选择的方法是"大调解"与"能动司法",而村民应对的策略是司法"体内循环"与"体外循环"并举。这些司法策略整合了纠纷解决的各种智慧,包含了尽可能多的治世方略,形成了"软硬兼施"、"刚柔并济"的处理矛盾的"规制矩阵",是我国司法机关审视自身条件与能力、适应转型环境、满足政治任务的"条件反射"。它反映出当下司法是一种补充社会资源、承担公共责任、加强联动治理、确保社会稳定的"安抚型司法"。  相似文献   
3.
裁判者的内心世界:事实认定的故事模型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宁顿和黑斯蒂提出的故事模型理论认为,围绕着“过去发生了什么”,当事人双方会形成不同的论证事实的故事版本,裁判者对故事版本的选择依赖于一系列符合心理规律的认知模式,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经实验证实的“故事模型”,而“故事模型”在很多方面不同于我们对司法证明思维的传统认识。  相似文献   
4.
栗峥 《法学论坛》2006,21(3):88-93
“协调性”所蕴含的本质特征包括:匹配性、一致性、完整闭合性和动态性方面。协调作为高级表现形式的价值理由在于协调不存在对立价值。协调是平衡诸价值的价值,即价值体系中的核心,其他价值正是通过相互协调升华为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证据群作为证据通往事实的中间环节而存在,它构成相对于单个证据更高阶的证据层面,同时又低位于最终事实,用以解决证据组合问题的一种中介性工具。证据规则的协调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据规则与证明事实相协调与否;二是证据规则之间相协调与否。  相似文献   
5.
对是否能够运用证据证明事实的回答不同,将英美证据法学划分为两大基本派别:理性主义与怀疑主义。理性主义认为,可以而且应当运用证据证明事实,这是人类理性的直接表现。而怀疑主义认为,不可能或很难运用证据证明事实。由此,积极建设性的理性主义与消极解构性的怀疑主义萦绕纠缠,形成了证据法学发展的世纪争论,这些争论使证据法学领域不再中心化、霸权化,而是走向多元。  相似文献   
6.
栗峥 《证据科学》2011,19(1):64-75
对"是否能够运用证据证明事实"的回答不同,将英美证据法学划分为两大基本派别:理性主义与怀疑主义.理性主义认为,可以而且应当运用证据证明事实,这是人类理性的直接表现.而怀疑主义认为,不可能或很难运用证据证明事实.由此,积极建设性的理性主义与消极解构性的怀疑主义萦绕纠缠,形成了证据法学发展的世纪争论,这些争论使证据法学领城...  相似文献   
7.
当代英美证据法学围绕着“运用证据以证明事实”这一核心问题展开,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产生了众多流派,包括现实主义、知识社会学派、新证据法学派、社会心理学派、比较法学派、女性主义证据学派和后现代证据学派,等等,形成了百花齐放、不断创新的局面。当代英美证据法学的每一种思潮或流派都有它对证据法学的贡献,都为证据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异常重要的立场、视角和方法。  相似文献   
8.
栗峥 《法学研究》2007,(5):49-65
“真实”本身具有多元解释,是一个不可能得到精确认定的模糊概念。“事实”必须为法官所确立,是一种个性思维过程后的结论,可称为“法官真实”。从模糊理论与心证演变模式的三个阶段的视角看,自由心证的实质是模糊心证。司法证明必须容忍甚至鼓励富有极大模糊性的日常生活语言以描绘案件事实。模糊理论为司法证明科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视角与方法,扩展了研究者理性选择的空间,做出了不同于既有法学语境的诠释,试图形成一个能够科学描述和处理司法证明模糊性的概念体系和方法论框架,以突破摇摆于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困惑。  相似文献   
9.
乡土纠纷解决的路径选择与正义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栗峥 《中外法学》2011,(2):303-321
权衡长远利益与纠纷利益是村民面对纠纷时的必然策略,也是脱离了传统规约、寻求现代司法的必经之路。为此,在稳固与加强生存结构的长久发展与生存利益的有效维系之后,纠纷争执利益才提上日程。在两者发生冲突时,村民的排序首先是确保安身立命的生存结构,然后才是运用多种策略与技巧为纠纷利益的拓展寻求更多出路。可见,无论是选择诉讼还是规避法律,都不是村民的盲目之举,而恰恰是深知本土资源又明了现代司法限度的理性选择。我们发现,在现代法律与乡土情境的碰撞之中,生活在祖荫之下的村民生发出一种整体利益考量与宏大价值整合的新型正义观——"乡土正义",它吸纳了可以为村民定纷止争的一切因素与力量,而成为转型期中国农村法制发展的一个独特方向。  相似文献   
10.
无论何种法律体系,婚姻关系的解除都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要在离婚的过程中解决一些如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配等实际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对于离婚程序方面的规定与英格兰和成尔士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也存在明显的差异。两国的婚姻方面的法律都规定了诉讼离婚的合法性及相关的程序,但是诉讼在离婚程序中的地位不同。另外,两国的婚姻法都规定了“调解”的程序,但是“调解”的地位和作用显然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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