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基本案情]1997年3月24日,滕某下属单位某办事处出资31.6119万元,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一套房屋作为办公用房,并办理了产权证。1999年2月10日,滕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办事处欠其私营公司债务31.6119万元,伪造以房抵债的购房协议书,指使办事处主任曹某将该房屋产权变更到该私营公司名下后,以45万元价格卖给王某。成交后,曹某向滕某谎称该房屋仅卖38万元,另7万元据为已有。38万元转入该私营公司后,滕某将其中30万元转到部队帐上,用于偿还其动用部队公款30万元个人购买丰田佳美轿车的欠款;6万元用于该私营公司购房定金;2万元存留该私营公司帐…  相似文献   

2.
狄丽 《法庭内外》2008,(10):60-60
法官:2006年7月,王某将其一套房屋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我,在转让协议中我们约定:款付清后,王某将房产证交给我,并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我负担。2006年12月,我如数付清房款。此后我多次找到王某要其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但其总是借口推拖。2007年5月16日,我得知王某已于2006年10月将该套房屋的房产证拿去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3.
夏虹 《江淮法治》2011,(3):37-39
【案情】2003年3月12日,某电力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为王某个人住房贷款20万元提供担保。同年3月20日,王某作为借款人、某电力公司作为担保人与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签订了《个人消费担保借款合同》,三方约定: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向借款人王某发放贷款20万元,用于购房,期限自2003年3月20日起至2006年3月19日止。  相似文献   

4.
王某、张某系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同性朋友关系。2011年6月20日,王某出资购买北京市东城区某小区房屋1套,房价款为170万元,2011年7月27日,王某领取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购房后,王某、张某共同在此居住。2011年12月2日,王某作为售房人,与张某作为购房人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共有协议》,成交价格为232050元,张某出资10万元(在本次买卖过程中并未实际出资),王某将上述房产的50%产权过户给张某,并于同日办理了产权手续(相关税费均由王某支付),双方领取了各自享有的50%《房屋所有权证》。2012年5月,王某、张某因生活琐事产生分歧,张某搬离了诉争房屋。后张某起诉要求对诉争房屋予以分割。  相似文献   

5.
一、案情 2005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开办公司缺乏资金,便找到李某二人商定,张某某将本人权属的一套房屋从形式上过户到李某名下,二人在不实际发生买卖及付款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以李某的真实身份资料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得到贷款后由张某某开办公司使用,并由张某某负责偿还贷款。后二人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并在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变更过户手续。二人在向中信实业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并获得20万元贷款后,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二人再次以李某真实的身份资料等相关手续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找到办理假证的人员办理了假的《房屋他项权证》,并从该银行又获得2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15年。  相似文献   

6.
正案情简介2010年2月10日,刘某某与王某签订《售房协议》,约定:1刘某某、张某(系刘某某之子)将其位于十堰市北京路香格里拉东区19栋36单元101号住房一套(面积156.12平方米)以协议价3400元/平方米、总价530000元出售给王某。2.过户前预交购房保证金150000元,余款待春节后办理过户时一次付清。协议还约定了相关费用负担及违约责任。该协议签订时,张某在外地打工,协议由其母亲刘某某代签。案中所涉房  相似文献   

7.
王某、李某、张某三人于1997年10月达成协议,集资10万元共同开设某商店。其中,王某出资2万元,李某出资3万元,张某出资5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1997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1998年6月开始,三人发生了意见分歧。1998年9月,王某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零担长途运输,因所运海鲜腐烂,损失4万元,王某变卖了他的运输车辆消偿债务,还清了贷款,但仍欠某渔场2万元。  相似文献   

8.
案情原告谢某持被告人周某、案外人王某共同签名的关于谢某贷款的归还说明(内容是由周某负责归还谢某本金8.4万元及利息,王某负责归还谢某本金1.6万元及利息)并申请证人王某到庭作证,证明2002年5月初,周某通过其侄子王某向谢某(王某之内兄)借款10万元,并口头约定借款年利率为24%,当月30日,  相似文献   

9.
一、案件事实 1985年1月15日,茂隆商行(简称商行)与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公司)签订了一份借贷合同,并经南方机械厂(简称南方厂)同意作为商行的保证人在借贷合同上签字盖章。该合同约定:由公司向商行提供30万元贷款,商行于同年6月30日前还清本息,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可以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的存款帐户上扣收其本息。签约后,公司按约提供30万元贷款,但至同年6月30日还款期满,商行仅还贷款5.4万  相似文献   

10.
国某之夫高某于1998年5月18日以吉林省某粮油饲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农业银行某办事处办理抵押贷款100万元。次日,高某将此款借出,委托田某以冯某名义存入工商银行一储蓄所,并在存款凭条上注明国某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5月21日,高某将以冯某名义存的100万元的存折及冯某身份证交给茹某,委托茹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为其以冯某名义设置股票资金账户(号码为27779),并办理了股票交易卡,将该存折中的99万余元以转账存款形式存入该资金账户,高还委托茹用此笔资金炒作股票。8月18日,高某又以王某名义在工商银行另…  相似文献   

11.
被告人曹某系滨海县工商银行记帐员,因欠本单位贷款无力归还,遂伙同李某于1996年4月5日由曹某利用上班期间代做出纳员工作之机,从本单位保险柜中盗出空白的定活两便存款单两张,并愉盖上自己保管的公章。当B下午,李某到曹某班上,一起查得储户魏某存单的金额、密码、帐号后,由李某在空白存单上填写。4月7日,李某用假存单从县工商银行十字街储蓄所冒领现金2万元,并以“十德海”的名义转存1万元。4月8日李某又从县工商银行东升桥储蓄所取出现金1万元,均交曹某,曹某分给李某1400元。本案在审理期间,在定性问题上出现几种不同意见:l…  相似文献   

12.
纠纷背景广东省佛山市曹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某路段行驶时,与前方同转向王某(男,78岁)骑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曹某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曹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80%),王某承担次要责任(责任比例20%),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无异议。曹某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王某向曹某和该保险公司提出70万元的赔偿诉求,但未能协商一致,保险公司向佛山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相似文献   

13.
一、问题的由来2005年3月11日,孙某与王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王某向孙某转让某房屋,房价为203万元,签约日首付定金20万元,余款用银行贷款支付,在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完毕时支付。同日,孙某将定金20万元给付王某。其后由于银行贷款政策发生调整,致使孙某向银行申请办理房屋贷款未果。孙因无法实际支付剩余购房款项,遂向王某表示解除合同,王某拒  相似文献   

14.
正2014年3月14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审理的王某、曹某诉北京某假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上诉一案进行了网络及微博直播。曹某、王某诉称,2013年1月20日,二人经假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推销,仓促之下与该公司签订了《环宇度假俱乐部认购合同》。后仔细审视上述合同及尚未签署的《承购合同》,发现二人合同目的无法得到保障,遂于当月23日向该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该公司一直未退还5.5万余元认购款,故请求判令假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返还5.5万余元认购款及利息。假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辩称,某旅游产品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授权公司推广、销售环宇度假俱乐部的度假权益产  相似文献   

15.
[案情]陈某趁同事刘某家中无人之机,请来开锁师傅打开房门后进入室内,盗走现金900元和活期存折一个.离开现场后,陈某电话约王某见面,告知自己偷了一个存折,并叫王某用该存折从银行把钱取出来,自己得六成,王某得四成.因该存折没有设置密码,二人于当日将存折上的19200元取出,并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脏.  相似文献   

16.
犤基本案情犦于某于1999年至2001年任工行某区分理处主任。在1999年7月2日批办了赵某以二张面值十五万五年期的定期存单做抵押共计十二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在贷款期满后,分理处多次向赵某催促还贷,而赵某未能及时还贷。于某找到赵某以银行规定小额贷款不能跨年度为由要求赵尽快还贷,并对赵说:“如果你再不还款就按照银行的规定取你的存折以活期计算强行还贷。”这时赵某提出让于某帮忙把存折卖了还贷,以便减少利息损失。于某的妻子王某认为有利可图,就和于某商量把存单买下。同年12月,于某同妻子王某等人和赵某就买卖存单达成协议,…  相似文献   

17.
杨卫玲 《江淮法治》2012,(12):54-54
【基本案情】李某因经商缺少资金,想从银行贷款。经朋友张某点拨.两人商量将李某所有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张某.以此获得银行贷款。于是李某和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贷款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房屋过户至张某名下后,李某获得银行贷款28万元,房屋仍由李某居住,并由李某偿还银行贷款。后李某父母知道了此事.担心张某以后不认账,遂准备将银行贷款还清,将房屋重新变更至李某名下,但张某反悔,坚称房屋是自己买下的。李某无奈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张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将房屋恢复至自己名下。  相似文献   

18.
徐德群 《西部法苑》2001,(10):63-63
2000年2月15日,盛某与曹某签订书面购车协议一份,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曹某出售给盛某的面包车,曹某保证该车挂户某局3年。协议签订当日,盛某将车款10580元交付给曹某,曹某将挂户于某局的一辆昌河面包车及随车工具、证件交付给盛某。同年6月,盛某对该车进行年检时,要求某局出具年检手续时,遭拒绝。又查明,曹某转卖的此车是1997年3月从某局处购得,某局在买卖协议中明确约定要求曹某于1998年6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  相似文献   

19.
2010年2月17日.曹某和赵某决定开设赌局,由赵某租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七里河村思达超市旁的一间民房内作为赌博场所.并且联系雇佣曹某某负责抽头,马某、王某负责望风,曹某联系参赌人员。2010年2月19日至同年2月22日,曹某、赵某在该房屋内开设赌局,招揽多人以“砍宝”的形式赌博,赌具是由曹某提供的两枚一元硬币和一个暖壶盖。参赌人员每赢200元曹某某从中抽头10元交给曹某,多赢多抽。曹某某、马某、王某按月领取工资。赌局营业前三天,每天参赌人员均有一二十人,2010年2月22日,民警当场抓获涉嫌参赌人员36人,查获赌资人民币19800余元。二被告人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9500余元.其中4800余元已起获并扣押,其余已被二人挥霍。[判决结果]2010年11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以郑公管刑诉字(2010)202号起诉意见书认定,犯罪嫌疑人曹某、赵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0年12月20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管城检刑诉[2010]194号起诉书向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曹某、赵某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第2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相似文献   

20.
NOTCRIMEOFTHEFT,BUTCRIMEOFCORRUPTION王某,42岁,系某河道管理处保卫科副科长。1993年10月5日凌晨,该处会计室被盗,门锁和会计放帐目、现金的箱子被撬开。王接到报案后,随即向处领导和派出所报了案,尔后又返回会计室,乘无人之机将该箱子内的11个存折拿走。王将其中5个活期存折和3个到期的定期存折分别交给了3个亲友(另案处理)从银行取出现金28253.3元,将剩下的3个未到期的定期存折(总面额5万元)匿于家中。对王某行为的定性,在讨论中出现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利用了保护犯罪现场的职务之便,实施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