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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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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心理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因素。对新入学学生开展心理测评,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已成为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教育部心理测评软件系统对5554名大学新生进行了调查,发现有13.5%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且在性别、是否独生子女、文理科不同专业以及家庭所在地不同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相似文献   

2.
本文用目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最为广泛使用的“心理健康状况自评量表(SCL-90)”对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98、99级438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从而得出公安院校学生心理状况总体基本良好,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存在着心理问题得结论。调查发现,公安院校学生一是在强迫性、敌意、偏执精神病性问题上显著高于全国青年组;二是在人际关系敏感、强迫性、敌意、忧郁、偏执5个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上海市471名大学生进行了10项一般心理问题状况的调查,结果发现:1.14.4%的大学生心理状况良好,70.1%的学生心理状况为正常,有明显心理问题的学生为15.5%。2.相对于男性大学生来说,女性更容易产生怯懦、自卑、忧郁、消沉和暴躁的心理问题,而男性则更容易产生敌对。3.四年级、一年级的学生明显表现出分神的心理问题,四年级学生尤其出敌对的心理问题。  相似文献   

4.
高校校园和谐意义重大,而心理和谐是校园和谐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心理维稳要从以单纯依靠学校心理咨询机构和专业心理工作者.转向在校领导统领下,融合院系、学生工作部、保卫部门、校医院等多方优势合力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整合性、系统性、操作性的工作模式,通过校内转介、朋辈关爱、预警摸排、个人预约、家长反映、社会转介等六种途径,加强各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心理维稳,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研判、早干预,信息通畅,快速反应,才能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相似文献   

5.
高校校园和谐意义重大,而心理和谐是校园和谐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心理维稳要从以单纯依靠学校心理咨询机构和专业心理工作者.转向在校领导统领下,融合院系、学生工作部、保卫部门、校医院等多方优势合力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整合性、系统性、操作性的工作模式,通过校内转介、朋辈关爱、预警摸排、个人预约、家长反映、社会转介等六种途径,加强各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心理维稳,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研判、早干预,信息通畅,快速反应,才能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相似文献   

6.
目前,存在心理问题及心理危机的大学生群体越来越大,给家庭、学校和社会造成一定压力。因此,如何在高校进行危机管理,使危机对学生和学校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无疑成为高校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在分析了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内涵及表现,目前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之后,对于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管理系统运用了预测法,创新了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管理系统的途径,创新点一:把普通学生、家长、老师、校领导全部纳入大学生心理危机管理系统之中,并且发挥现代科技的作用,拓宽沟通渠道,通过学校的网站、贴吧、班级QQ群,及时上传有关心理健康及心理危机管理方面的知识,使大学生心理危机管理的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防患于未然;创新点二:大学生心理危机管理系统构建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对大学生心理危机之后恢复阶段的重视,危机过后要进行跟踪回访与评估,使学生彻底走出危机阴影,完善自我。  相似文献   

7.
试析大学生心理障碍的诱因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学生的心理状况不容乐观,高校中有为数不少的学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甚至一些学生存在着严重的心理疾患,如何防治心理疾病,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亟需重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心理健康是大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的重要保证。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的主要表现是:学业问题、情绪问题、人际关系问题、精神问题、自我认知问题等。通过对大学生在不同阶段所存在的不同心理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达到改善大学生的心理状况。  相似文献   

9.
通过分析已有的对高职高专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笔者发现其研究的角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即前提认定大部分的高职高专学生的心理问题高于正常的水平,且高于大学本科生的水平,从而重点对这部分学生开展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笔者认为此种研究角度有失偏颇,因为促进高职高专健康学生的心理发展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结论:对高职院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能仅仅针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同时还要不断促进和完善心理相对健康的高职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相似文献   

10.
大学生心理危机管理思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大学生心理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学生的心理问题如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容易造成心理障碍或发展为心理疾病,严重的可导致自杀。事实表明,许多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常常与高校心理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很大关系。建议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管理模型,积极加强心理干预,缓解大学生心理压力。  相似文献   

11.
农村房屋不是商品,但可以转化为商品并上市交易。农民拥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椒;农民买卖自己的房屋,并不能买卖属于集体的土地。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实行“房地分开”;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购买农村旁屋,但除了支付房屋价格以外,还应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租,地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城乡资产融合,城乡房屋同地同房同质同价,政窬在整个城乡房屋的开发环节、持有环节、交易环节都能收取税放,这种税放收入量大、稳定,应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昆明市公安局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的多发势头。但此类案件还是边打边发,难以有效根治。原因:1、买方市场巨大的需求,刺激着拐卖儿童犯罪的滋生与蔓延;2、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子女“放养”现象普遍。建议:1、从立法上加大对拐入地买方市场和买主的打击、惩处力度;2、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定具体的处罚条款;3、出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协作工作机制;4、建立全国性的失踪被拐儿童父母DNA数据库。  相似文献   

13.
中华民族凝聚力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不仅大大地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也大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从深层看,就是增进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民族认同是民族产生和民族凝聚力发展的基本条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民族成员所认同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也不断发展,从而推进民族认同的变化,并制约着民族凝聚力的强弱。民族认同的程度、民族凝聚力的状况。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对民族领导核心的认同程度。改革开放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发展提供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拉开了建设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中国的序幕;促进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改变了中华民族政治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当前,我国社会有两个“认同点”(或“凝聚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民生问题,二是腐败问题。只有坚持全面的改革开放,才能推进中华民族的认同,才能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相似文献   

14.
网络与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 ,人们的生活、工作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 ,研究网络对青年的影响 ,积极制定对策 ,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消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化使国家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产生冲击 ,对国家的主权地位提出严峻挑战。但这并不能得出民族国家过时甚至消亡的结论。因为 ,无论从一国之内还是就世界范围来看 ,政治的冲突、经济利益的差异和文化意识形态的对立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全球化并没有创造出使国家最终消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族和国家意识。  相似文献   

16.
思想政治教育应围绕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这一主题,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历史现象进行客观全面地评述,并且敏锐地捕捉和紧跟思想文化界的前进脉络,与时俱进,大力推动思想文化界的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17.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仍然是构建和谐、创新型社会的一项非常必要的、刻不容缓的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对人们的思想进行政治导向的过程。这一工作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相似文献   

18.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内在的理论品质,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共命运,与科学技术革命的出现、发展相一致。现代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迅猛发展不会改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只会发展和丰富其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不会过时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指导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历史发展沿革之阐述、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本质上的权力与权利之分析、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法律控制的法理内涵棗法律与权力关系之阐发、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诉讼价值和目的的评价,从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层面上,批判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基本理论现状,提出相关认识,以促进刑事强制措施理论的完善,推进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民主化、人权化、进步化之发展趋向。  相似文献   

20.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又破坏了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本罪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威胁"和"引诱"的认定一定要慎之又慎;本罪犯罪主体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践中多数是律师构成;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行为犯,因而必然存在未遂形态。要关注本罪的刑罚适用,免于处罚的情形亦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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