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6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的决定。由此,我国正式加入这两个条约。  相似文献   

2.
《商务与法律》2005,(4):43-4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10月17日发布司法解释,对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作出批复。该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复制品的数量标准分别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2)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复制发行”。  相似文献   

3.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著作权范畴中邻接权的一种,其权利内容为我国《著作权法》第41条所规定,即“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由此可见,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具体体现为这几种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许可他人使用上述权利的获酬权。我们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盗版光盘,就是有关出版单位、音像复制单位在未取得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利人的许可而擅自复制、发行的侵权产品,系对录音制作者权的复制权、发行权及许可他人使用该权利的获酬权的侵犯。随着保护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4.
胡开忠 《法律科学》2012,(2):165-171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出台虽然对于解决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付酬问题有重要的意义,但制定该办法的理论依据不充分,没有解决《著作权法》第43条和第44条的内容重合问题,没有明确付酬对象,也没有设计合理的付酬计算方式,付酬减免的范围也有限。为了在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广播影视业的发展,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参考国际经验,对《著作权法》及该付酬办法的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著作权法》规定“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是为了防止音乐著作权人与唱片公司签订专有许可协议而垄断唱片市场,提高唱片价格。根据立法目的,利用此项“法定许可”的主要方式,是唱片公司自聘歌手重新录制录音制品;但在经过原录音制品中表演者和录制者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翻录录音制品。此项“法定许可”所允许的行为不仅是利用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还包括发行录音制品。我国《著作权法》为此项“法定许可”规定的“但书”使“法定许可”丧失了其存在价值,应当在《著作权法》修改时删除。  相似文献   

6.
一、关于犯罪行为方式的完善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了4种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方式,而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则规定了8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  相似文献   

7.
张春艳 《当代法学》2013,(2):98-104
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并非《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新规定。为防止垄断发生,平衡各方利益,使公众可以欣赏到多种版本的录音制品,该项法定许可应予保留。为了保障法定许可功能的实现,理应删除"声明著作权保留"规定。"修改草案"第46条设立的"报备"制度并不能起到利益平衡的有效作用,实无保留的必要。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制度宜暂缓引进,因此,"修改草案"第48条应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  相似文献   

8.
《法律与生活》2021,(2):39-39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被继承人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继承人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之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1.新的继承权增加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相似文献   

9.
王超政 《法学杂志》2013,34(1):131-135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增加的合理报酬权维护了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在录音制品二次使用中权利,但此次修改仅对合理报酬权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规定,并未涉及录音制品的种类、权利行使主体以及报酬分配等问题.借鉴《罗马公约》、WPPT等公约以及德国、法国等国家对合理报酬权的规定,完善上述存在的问题,才能真正构建一个切实可行的合理报酬权.  相似文献   

10.
《天津检察》2007,(1):67-67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工作,依据《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规范(试行)》制定本流程。  相似文献   

11.
《中国法律》2010,(1):60-60,122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2009年10月28日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5号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2009年5月6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6号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范雯雯 《政府法制》2012,(25):50-50
一、网络传播行为与不同主体的利益冲突根据《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解释,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版权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公布7月6日,国家版权局公布《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从7月6日起至7月31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与3月31日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相比,第二稿对于此前争议较大的录音制作的法定许可、集体管理组织延伸管理、"孤儿作品"授权机制等问题给予了积极回应,并参考《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进一步明确表演者权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修改草案)3月31日公布后,第四十六条关于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条款在音乐界引发强烈反应:"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  相似文献   

14.
正一种新型的技术社会形态——信息社会,已向我们走来。信息时代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为人们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对出版业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对出版权的保护变得更为严峻。一、出版权的内容《世界版权公约》第6条规定:"本公约所用‘出版’一词,系指以有形形式复制,并向公众发行的能够阅读或可看到的作品复制品。"对于"发行",《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第1条(丁)规定:"‘公开发行’指将录音制品的复制品直  相似文献   

15.
本文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探讨对"有(无)逮捕必要"的理解和适用,并指出在审查逮捕文书中阐述"有(无)逮捕必要"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6.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办法》,如果按播放时间计酬,广播电台的单位时间付酬标准为每分钟0.30元。  相似文献   

17.
《电子知识产权》2006,(7):62-64
第一条 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8.
蔡勇  季伟 《中国检察官》2010,(24):41-43
《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作了专门规定,并将其增补为《刑法》第224条之一。由于立法已经将"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从"非法经营"中剥离出来,当前司法实践中,对于"传销型的非法经营罪"在《刑法修正案(七)》施行后是否还继续存在,争议很大。由于涉及到罪与非罪的界定,本文将从一个案例入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版权制度中法定许可的意义在于通过弱化权利排他性来降低作品利用的交易成本,借以达到权衡利益的目的。现行《著作权法》有不完善的地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从第一稿、第二稿至第三稿,相关机构和作者一直在呼吁,在修法中采取一种机制,使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对作者的获得报酬权进行保障。之前《著作法》修改草案第四十六条关于录音制品法定许可的新规定引起了广泛争议,随后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修改草案中已将此条删除。本文旨从法定许可的理论基础出发,结合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综合运用TRIPS协议第十三条的"三步检验法",对原草案第四十六条的不合理性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20.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67条作了重大修正,增加了第3款,正式将"坦白从宽"纳入《刑法》的自首条文。修正后的《刑法》第67条,对于指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审判机关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