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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电子证据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首次以立法形式肯定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电子证据以电子数据为本质,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分为模拟证据和数字证据,其中包含以数字电子信息为基础的电子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与科学证据属于平行概念,从属于科技证据.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证据能力是指在诉讼上可允许作为证据的资格。诉讼证据能力有的也称“可采信”、“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等等,虽然说法不同,但没有性质上的差异,都是指“事实材料”能够成为刑事诉讼证据所应具备的条件或资格。刑事诉讼证据能力的法律性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律性是指必须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才具有证据资格(也称证据的合法性)。法律性是证据能力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证据不具备合法性特征,不能成为“证据”。合法性特征主要含义有:它首先表现为在证据的形式上必须符合证据法律制度所规定的证据表现…  相似文献   

3.
与数字证据相关的概念很多,但它们的内涵和外延存在一定差异,从提出概念的出发点、载体、表现形式、研究范围等角度分析数字证据、电子证据、科学证据、电子记录等概念的差异,并进一步提出对数字证据进行专门研究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4.
数字证据是我国证据法学研究中一个较新的课题。一直以来,理论界对数字证据概念以及法律地位都颇具争议。本文将数字证据定义为是以数字形式所储存的信息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证据类型上,数字证据与视听资料、书证等传统证据类型并不相同,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  相似文献   

5.
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单供单证的案件 ,即 ,对某一案件的事实 ,嫌疑人与证人 ,嫌疑人与被告人之间各执一词 ,相互对立。而除此之外 ,案件中再无其他证据佐证。或者至多只有一些不能形成完整证明锁链的间接证据。对此我们习惯于称为“一对一”的证据 ,对于此类“一对一”证据的案件历来是我们审查案件的难点 ,对此 ,笔者试图从“一对一”证据的特点及审查和运用上谈一点粗浅认识 ,以求教于同仁。一、“一对一”证据的概念及类别所谓“一对一”证据 ,是指案件某一事实的当事人是两个人 ,而这两个人所提供的证据是完全相互对立的。这种证据种…  相似文献   

6.
杨光 《政法学刊》2013,(2):112-117
网络证据是在网络条件下存在的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它具有流动性强、存在范围广、信息量大、形式多样、超文本等特点。与传统的证据相比,它又具有数字性、准确性、依赖性、稳定性、多媒体性、传输快捷性、可分离性等特征。相对于电子证据,网络证据在生成的主体与场所上,在传输的环境、速度和范围上,在收集的主体、场所及方式上,在证据的保全和审查判断上等方面都表现出自身的特性。  相似文献   

7.
王平 《四川审判》2002,(3):5-6,10
刑事证据是一种专门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审查属实的,用以确定或者否定犯罪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和罪责轻重的一切事实。”还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依法收集或由当事人、证人、辩护人等依法提出、并用以证明是否发生了犯罪以及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尽管这几种观点在文字的表述和内容上都有所区别,但都指出刑事证据是一种客观事实,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认识和认定案件事实和犯罪事实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就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和对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所采用的刑事证据应达到的标准作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性规定。  相似文献   

8.
严格来讲,在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并没有复印证据材料这种表述,这只是检察官平时的一种惯常表达。在法律文本中,会使用“复制件”一词。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说,复制件属于传来证据,而非原始证据。在证据能力上,我国法律并未否认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只是在证明力上要弱于原始证据。所以,复制件在我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只不过证明力较弱。  相似文献   

9.
数字证据的程序法定位--技术、经济视角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基于证据在程序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证据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紧密关联,要促进程序法在数字时代的发展,首先要研究的便是数字技术对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证据在内的程序证据制度的影响.使用"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概念并不能科学地归纳出这种证据的内涵,而"数字证据"概念则更符合其本质特征.在证据类型上,数字证据与书证、视听资料等已有证据类型颇不相同,是一种新的独立的证据类型,并且,在证据规则上,数字证据具有与其数字技术特性相应的新规则.  相似文献   

10.
论电子证据的定位——基于中国现行证据法律的思辨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定位是我国学术界近年来研讨的一个热点问题 ,目前有“视听资料说”、“书证说”、“物证说”、“鉴定结论说”、“独立证据说”和“混合证据说”等多种观点 ,而这些观点又或多或少地带有一定的片面性。电子证据不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而是分别属于传统证据的范畴。  相似文献   

11.
陈锋 《法制与社会》2010,(15):296-296
“证据之王”随着不同历史时期和诉讼丈化经历着改朝换代,从神意、口供、自由心证,一直到指纹、DNA、鉴定结论以及电子证据等新生证据。古今中外其实并无“证据之王”,“证据之王”,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称呼。在实践中,必须消除对证据证明力大小的偏见。  相似文献   

12.
在证据裁判主义的审视下,公诉人和审判人员对被告人“拒不认罪”表述的“从重处罚”之量刑意见,存在着两个“证据裁判悖论”:一是它限制、剥夺了被告人的质证权利,二是它紊乱了公诉人、审判人员在证据裁判程序的角色;同时,对于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各种情形,公诉人和法官皆有相应的控诉证据和裁判证据模式,即“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和(零口供)“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两种(控诉或裁判)证据模式。对被告人“拒不认罪”进行“从重处罚”是不应当的,也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13.
陶磊 《法制与社会》2013,(36):133-134
刑事诉讼法学界对于沉默权的研究已经进行多年,也一直呼吁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采纳沉默权的规定。但立法一直未给予积极的回应。本文关注的重点并非沉默权制度,而是沉默权之中的“沉默”在证据法上是否具有证据能力。文章从证据的概念和证据的特征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沉默”并不具有证据能力,因而不能作为证据采用。  相似文献   

14.
在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的精力往往集中在“破案”上,注重收集能证实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据,忽视与定罪量刑相关的其他证据,造成“证据链条”脱节;有的因案情发展变化,移送起诉后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需要相关证据证明,在这些情况下,检察机关有必要通过补充侦查,将所需证据及时收集固定。  相似文献   

15.
证据的客观性特征质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晋红  易萍 《法律科学》2001,(4):105-112
将证据定义为“客观事实”的结果 ,使证据必然具有客观性的特征。但在“证据材料”的形成和“证据材料”上升为“证据”的过程中 ,难免渗入有关人员的主观性 ,而认定证据权的依法行使 ,又使一定前提下的主观性为法律许可。悖论由此而生 :“客观性”的特征要求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但依法产生的证据却未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据的客观性特征既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又有悖于证据形成的法律规范 ,故应当舍弃。  相似文献   

16.
郑飞 《中国法学》2024,(1):105-123
证据种类法定主义是大陆法系法定证据制度的逻辑起点。但由于历史与政治逻辑的时代变迁、程序运行环境的结构性变化和证据法基本原理的深化发展,证据种类法定主义在大陆法系被抛弃,逐渐从法定证据种类限制演变为取证合法性限制。中国的证据种类法定主义的立法表达是一种封闭性的法定证据种类制度,其制度动因在于便利与规范证据的分类审查判断。实践中,我国证据种类法定主义表现为将“取证合法性限制”和“真实可靠性限制”当成了“法定证据种类限制”,存在不能涵盖全部证据形式、不符合现代证据法基本原理、阻碍了法庭认识论功能的实现等问题。未来应在否定证据种类法定主义的基础上,强化法定证据种类规范功能的转向,保持证据分类审查判断的制度优势,从而重构一种半开放式列举的证据实质审查制度,以符合证据法的基本原理和事实认定的基本规律。  相似文献   

17.
关于电子证据的法律定位目前较代表性的观点有:“视听资料说”、“书证说”、“物证说”、“鉴定结论说”、“独立证据说”、“混合证据说”。电子证据的界定应以“视听资料说”为基点对其进行阶段性的定位。考察美国关于电子证据适用传闻证据规则的基本标准的确立过程,传闻证据规则在对电子证据的吸纳过程中逐步实现了完善,电子证据的独立性也得以凸现。我国应将电子证据相关规则的确立与传闻证据规则本身的完善作整体考虑。  相似文献   

18.
周彦 《法制与社会》2010,(12):266-267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证据形式面临着高科技的挑战。电子证据开始慢慢为人们所关注。对于电子证据的法律定位问题,学界的争议比较大。本文概述了学界存在的几种主要学说,即“视听资料说”、“书证说”、“物证说”、“独立证据说”、“混合证据说”及“电子证据定位七分法”,介绍了这些观点的合理的地方以及笔者认为的不合理之处,最后试图对电子证据做出一个合理的法律定位,即把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两种证据类型整合为第七种证据类型,即音像、电子资料。  相似文献   

19.
符号学的三重证据法及其在证据法学中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孟华 《证据科学》2008,16(1):16-26
根据符号学理论,证据作为一个符号现象本质上是一种意义生产机制而非证据事实本身。符号学证据理论认为,人类文化记忆和证实的最基本方式包括“听”(口述证据)、“看”(图像证据和实物证据)以及介于这二者之间的第三状态“写”。符号学更关注不同的证据符号间的关联方式的研究,可称为证据间性研究.即一种证据符号的性质不仅取决于它与待证事实之间的真实关联性,而且取决于它与其他证据符号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的最基本类型就是言、文、象综合运用,我们称之为三重证据法。本文利用符号学三重证据法探讨了一些证据法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一、公证保全证据在“证据领域”中处于优势的榜首地位 (一)证据领域中的佼佼者 公证保全的证据可谓是证据领域中的佼佼者。证据领域也可称为“证据市场”。是就所有证据的存在与流通而言。从广义上说。证据市场是一个极其庞杂的涵盖所有证据的聚集地.同时也是一个实现证据价值的流通渠道与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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