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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如果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假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则属于假想防卫;不能对合法行为实行防卫;对依法执行公务、执行命令的行为,公民或司法工作人员追捕、扭送正在进行犯罪的犯罪人或者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等都不能实行正当防卫。2、不…  相似文献   

2.
正当防卫防卫不适时假想防卫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指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造成一定的损害,以防止或者减少合法权益遭受实际侵害及其损失的行为。防卫不适时:指对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所谓“防卫”的情况。假想防卫:是指把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侵害行为误认为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并进而实行“防卫”而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是各种合法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保障,但为防止其被滥用,刑法规定了严格的正当防卫合法条件,由此构成了极具我国特色的正当防卫理论。认真分析防卫时间、防卫限度的司法实践问题,深入探讨防卫过当行为人和假想防卫行为人的罪过形式,有助于正确界定各种防卫行为,有效保护并引导正当防卫权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4.
环境防卫权与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在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别,因此不可以混同。环境防卫权基本构成要件有防卫的起因是环境侵权行为,防卫的主体是受环境污染等环境侵权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环境防卫的时间条件是危险状态仍然存在时即可实施防卫行为,防卫对象是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防卫限度上是主体行使权利时不得越出权利的控制边缘。公民的环境防卫权需要立法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5.
赵焱 《中国保安》2003,(12):21-22
何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在结果上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看似具有社会危害性,而实质上确实为了保护国家、集体、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而实施的防卫,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因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由于正当防卫是以一定的人身财产损失为代价的,因此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1、必须存在不法侵害。2、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3、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4、必须有防卫意图——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5、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刚满22岁的叶晓勇,是浙江省某市的农民,本是安分守己、老实巴交的他做梦也没想到,一场飞来的…  相似文献   

6.
我国正当防卫制度是一般防卫与特别防卫制度的结合。特别防卫制度是在法律规定的在针对正在进行的特定重大不法人身侵害等案件中的防卫人才有权实施的不受防卫限度、手段等限制的不承担防卫过当责任的一种特别防卫行为。我国防卫制度以一般防卫制度为基础,防卫过当的行为依然受一般防卫制度的调整。  相似文献   

7.
立足二元行为无价值,否定并无法益侵害可能伤害故意的行为无价值,其仅为道德非价。从认识要素和意志要素证成伤害故意和防卫意识并不存在异向排斥关系,而是属于逻辑位阶上的同向关系。伤害故意意志因素难以将认识因素作为辅助判断手段,同时,在防卫认识之下,其行为足以确证为正当防卫之成立,并无实质意义上犯罪故意成立之余地,形式意义上的伤害故意与防卫意识兼容成为可能。在目的、动机不要论的区分视角下,坚持正当防卫中防卫动机不要论,伤害故意仅可理解为犯罪动机,与目的行为的防卫意识可以并存;在法治国背景下,立足行为自由,防卫意识与伤害故意并存程度最深的防卫挑拨行为尚可证成正当防卫之成立。肯定二者兼容并不违背正当防卫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行为不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如果防卫行为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那就是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即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为了使防卫不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求“防卫行为必须与侵害行为相适应”。这里,对“相适应”绝不能作简单的、机械  相似文献   

9.
紧急避险是一种合法行为,但该行为对无辜第三人造成了客观上的侵害,无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根据社会连带义务理论,紧急避险行为具有合法性,但人们所承诺的连带义务是有限度的。从无辜第三人自身的立场来看,紧急避险人的避险行为是针对第三人的"不法"行为,无辜第三人因此有防卫权利。同时,第三人防卫权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这种防卫权是有限度和有区分的。针对财产法益的侵害,第三人有更高的容忍义务,而针对人身法益的侵害,第三人可以进行有限度的防卫。  相似文献   

10.
谯冉  张楠 《公安研究》2023,(7):64-73
治安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的一种重要类型。治安正当防卫的规范构造既要保持正当防卫制度整体的内在统一性,又要体现治安行政法治的特殊法律价值和功效,防卫意图、防卫起因、防卫实践、防卫对象等方面与刑事正当防卫类似,由于存在于治安案件范畴,因此不需要设置限度条件。同时,治安正当防卫的认定还应在常规的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判断的基础上着重考虑防卫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从价值取向及经济效益方面看 ,对来自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实行正当防卫 ,具有合理性及实践性 ,而“防卫权不能超越制裁权”这一观点具有不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基于对中日美三国正当防卫的法律地位、立法模式的分析,进而在比较三者在正当防卫的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卫对象、防卫限度以及相关司法适用的基础上,发现我国、日本、美国在防卫挑拨、警察防卫权、防卫装置、饲养的动物致害、退避义务以及特别防卫权等方面均有特别的规定。日本刑法制度对于判断不法侵害的"客观说",美国刑事法律对于防卫装置、退避义务等的规定,对于我国刑法正当防卫制度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3.
正当防卫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同违法犯罪斗争的有力武器。正确行使正当防卫应避免以下几种错误。一、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错误,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臆想为存在而进行了所谓的“正当防卫”,结果造成他人无辜受伤害的行为。从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来看,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如不法侵害不存在,正当防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行为人所进行的“防卫”,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二、防卫挑拨防卫挑拨是故意地挑逗对方进行不法侵害而借机加害于不法侵害人的行为。正当防卫是当事人为了保护一…  相似文献   

14.
强奸犯罪在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这类犯罪中占居首位,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受害女性的正当防卫在制止这种犯罪中有着重要而不可代替的作用。女性的正当防卫有其特殊性。这主要表现在:防卫只存在于暴力、胁迫两种侵害形式中并大多在受胁迫之时实行;对“正在进行”这一防卫条件可依法从宽认定,在必要限度上体现女性防卫无过当精神等。正确认识这种特殊性,可以鼓励和支持广大女性同强奸罪犯作斗争,提高女性防卫的主动性和坚定性从而形成一种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15.
论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的正当防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刑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警察职务行为是警察必须履行的职责,目的是对抗犯罪、打击犯罪以及执行社会管理,但对职务行为中发生的民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未作明确规定。为维护警察自身权益,人民警察在职务行为过程中应当有条件地适用《刑法》对于普通公民正当防卫权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警察身份和职务行为的特殊性,作出相应的限制。不能将正当防卫等同于职务行为,也不能将职务行为定性为正当防卫,应该将其视为一种警察防卫权,以此对警察执行职务中合理的正当防卫行为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16.
警察防卫权之思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警察防卫权虽与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具有相似之处,但从深层次看,二者的本质不同, 因此,将警察防卫权纳入正当防卫权的观点值得商榷。警察防卫权应与正当防卫权相并列作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在此基础上,警察防卫权的限度也应当区别于公民的正当防卫权。  相似文献   

17.
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关系到防卫行为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还是具有违法性的危害行为.防卫过当的界定标准不是过当防卫行为与重大损害结果的统一,而是防卫的必要限度.防卫过当的特性表现为,其同正当防卫一样具有防卫性,但也具有违法性,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犯罪.  相似文献   

18.
由于我国的刑法理论中没有普遍接受"防御性紧急避险"的概念,否定对危险源本身的反击成立正当防卫就意味着构成犯罪。因此,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划定具有重要意义。现有理论中,对于"不法侵害"的界定借助刑法以外的不法概念,缺少与犯罪构成的对接。完整的"不法侵害"等同于犯罪的概念,但是,考虑到对无责任能力者也应当肯定防卫权,可以将责任能力等责任阻却事由从"不法侵害"的限制调价中消除。为了达到体系的协调,不具有罪过的侵害也应当纳入"不法侵害"的范畴,从而肯定"对物防卫"理论。再进一步,不符合构成要件与符合违法阻却事由的事件也可能成立防卫的对象。对于"不法侵害"的理解,应当采用类型化的思维。  相似文献   

19.
对暴力犯罪可以实施无限度防卫是修订后的刑法增设的一项特别规定。无限度防卫在运用时,应具备刑法在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和举证责任等方面规定的条件。在司法实际中适用无限度防卫,应注意防卫人与侵害人的关系、刑罚权与防卫权的关系、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实施的,符合社会正义,因而它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通常被称之为正当防卫权。在现代法治社会,刑罚权由国家行使,原则上是不允许个人以实力来处置违法犯罪者的。但是,为何允许在紧急情况下由个人对不法侵害人实施侵害行为,而不负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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