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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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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陪审制度在争议声中艰难前行。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过程,法律规定和司法中的实际运行状况可以看出,人民陪审员制度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仍然需要完善:一是进一步重视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二是让广大人民充分认识到完善的陪审制度的重要性;三是人民法院全力配合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工作;四是大力提升人民陪审员素质。  相似文献   

2.
人民陪审制度是遏止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平、公正的一项司法制度。应尽快制定一部《人民陪审员法》确立人民陪审制度的宪法地位,科学确定陪审的方式和范围,细化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3.
本文分析了我国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存在的价值;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着重对如何完善.发展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进行了论证,对合议庭中陪审员的确定程序,陪审员回避的情形,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陪审员是否适用“错案责任追究制”等问题作者提出了自己具体的、独到的见解,以期为正在制订的我国《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完善,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是审判机关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司法公正的一项有力措施,是司法民主化的一种体现。然而,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依然存在缺陷,以致影响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能力,本文试图探讨人民调解制度对人民陪审制度的影响与补充,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出一种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5.
人民陪审制度是新中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司法民主制度 ,但在实践中却“形同虚设”。完善人民陪审制度 ,除了在宪法中恢复确立人民陪审制度外 ,还应在《法院组织法》中 ,三大诉讼法中加以完善 ,并制定《人民陪审员法》。  相似文献   

6.
一、沿革与现状 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解放后,人民陪审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载入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当前,人民陪审制度的执行每况愈下,许多地方选出若干固定的陪审员(且多为老年闲职人员),定期轮流到基层法院参审,有些法院甚至取消或变相取消了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这尤其反映在民事,经济,  相似文献   

7.
人民陪审员制度曾在我国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存在过;在我国理论探讨中,对于我国陪审制度今后的走向有完善立法论、引入陪审团制度论和坚决取缔人民陪审员制度说三种不同的观点。文章通过中美陪审制度的比较,对三种不同的主张进行具体分析,建议我国逐步取消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 ,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的制度。”陪审制度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 ,吸收人民群众代表参加 ,与审判员一起参加案件审判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 ,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外 ,均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陪审制度作为我国审判组织的一种形式 ,是我国审判制度的一大特色 ,自从我国 1982年颁布第一部《刑事诉讼法》以来 ,陪审制度就被纳入法律之中 ,它对保障各级法院的审判质量、切实…  相似文献   

9.
陪审制度是我国吸收西方国家先进法律制度的产物,属于舶来品,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和人民监督的司法理念。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健全,陪审制度备受质疑,理论设计的应然与实际运行中的实然出现很大的偏差,任职条件、抽取机制、遴选机制、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弊端成为陪审制度的诟病。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司法的民主化、公正化,发挥陪审制度的应然价值。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陪审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应借鉴国外的制度,严格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完善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并恢复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宪法中的地位,从而促进我国的司法民主化进程。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有偏离制度设立初衷之嫌:人民陪审员资格设定过高,陪审员的遴选行政化,陪审制的适用范围不清,当事人缺乏对程序的选择权等,造成实际运作中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陪审制形同虚设。因此,有必要降低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标准,完善个案陪审员的产生机制,加强陪审员在审判中的地位,使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被赋予了司法民主的价值期盼,实践证明,法律赋予它的价值却没有很好的体现出来;制度本身与现行的诉讼实践和法律规定也多有矛盾之处。为此,应该在现有的社会背景下重新审视和变革人民陪审员制度。采取专家陪审与大众陪审相结合的方式完盖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及管理由当事人启动陪审程序重构陪审程序完善现行法律,明确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相似文献   

13.
我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功能定位是在司法领域贯彻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和实现司法民主,公民有序、有效地参与司法是司法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司法民主的必由之路,陪审制的制度设计应体现“平民化”。人民陪审员制度属于参审制,陪审员和法官在审判权上无分工,都具有事实认定权和法律适用权。由于陪审员缺少法律知识和专业训练,难以实现有效参审,不能消除“陪而不审”的痼疾。为发挥陪审员参审实质作用,在制度设计和运行中着力提升陪审员法律素质,在选任上“精英化”,都使得陪审员“法官化”,偏离了司法民主的方向。人民陪审员法体现了陪审员“平民化”的倾向,有利于实现司法民主,但也存在适用范围过大、事实和法律区分不明等问题,应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逐步实现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4.
希望与抉择:陪审团的功能与实现解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陪审团制度是古代陪审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整个现代陪审制度的重中之重。陪审团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保证司法公正,其实质是对诉讼程序一般“自治性”的更高层次的强化。虽然陪审团制度也具有耗时、耗财、低效,甚至容易产生偏见、带来审判的不确定性等负价值,但其正价值明显大于负价值。陪审团的主要制度设计包括陪审员资格的确立、陪审团审理案件范围的设定和陪审团审理程序的建构等方面。  相似文献   

15.
陪审制度最早源于古西腊时代的梭伦立法,英国被誉为现代陪审制之“母国”。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制度源于英国,但由于现实国情等因素,大陆法系国家又将移植于英国的陪审制度赋予了自己的特色。大陆法系国家陪审制度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相比,具有自己的特征:陪审员以个人身份参加案件的审理,陪审员与职业法官具有同等的职权,陪审员在诉讼过程中只参加法庭审理等。  相似文献   

16.
历史久远并延续演化至今的陪审制一直发挥着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权能。由于司法民主的精神要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被赋予语境内涵,从而陪审制也应当根据司法民主的时代精神而进行制度的不断变革和完善。因国度之别和条件差异,作为保障司法民主的陪审制度设计也应因地制宜。当下中国的陪审制应予以保留,但应在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方式、陪审员遴选规则及其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7.
司法民主是一个大范畴,实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司法民主、公平正义与法官制度》一书摆脱了对司法民主的泛泛而谈,而以我国司法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例来阐述司法民主,使读者对司法民主的概念更加清晰,理解也更加深入。司法职业化、司法独立与司法民主看似矛盾,但实际上却是司法民主的必要条件。司法民主化与司法职业化之间出现的悖论正是陪审制度未能有效发挥功能作用的症结所在。以陪审制度作为司法职业化与司法民主化之间的桥梁的观点较有新意。  相似文献   

18.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无疑是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文章从人民陪审员的学历、任期以及法官对其在审判过程中的引导和提示,健全人民陪审监督惩处机制四方面予以完善,使该制度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与保障司法公正的价值。  相似文献   

19.
我国台湾正在试行的“人民观审制度”在总体上符合人民参与审判的世界性趋势,其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人民观审制度”在设计上不应当自我局限于特定的“原型”,所有的制度设计都应当与“观审制度”设立的目的相契合。与其“透明”、“了解”与“信赖”的“立法”目的相比较,“人民观审制度”尚存在一定的完善空间。  相似文献   

20.
陪审团评议过程是组成陪审团这个特殊群体的陪审员们通过讨论相互影响 ,最终作出裁决的互动过程。本文运用群体动力学一般理论将陪审团视为一个功能性团体来研究其评议过程 ,从新的视角对陪审团审判制度作了深一步地研究。作者认为研究实践性很强的法律问题时 ,在注重理论研究的同时 ,应当适当采用新的方法 ,从新的研究角度入手 ,以实证材料来支持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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