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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笔者认为,除去技术设备故障等客观因素外,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的“未按表决器”行为,既不能算作弃权,也不能视为保留个人意见,其实质就是不履职不作为.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表决、电子计票方式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得到广泛推广和运用,电子表决系统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记名表决要求,相应地设置赞成、反对、弃权三种表决键.对于表决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既可以表示同意相应地按下赞成键,也可以表示不同意相应地按下反对键,或者对表决事项难以决定相应地按下弃权键.  相似文献   

2.
笔者认为,将“未按表决器”与“弃权”两项合二为一来计票较妥. 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免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时,其表决方式由举手表决到无记名投票,再发展到现在的电子投票表决.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进行选举或者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即:赞成(同意)、反对(不同意)、弃权三种结果.对于未按表决器的问题,不能单纯的只理解为保留意见,应归类于弃权范围内.  相似文献   

3.
关于投票选举权的行使,一般要进行差额选举,有四种法定选择方式,即:赞成、反对、弃权和另选他人.选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关于投票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都是等额表决,只有三种选择方式,即:赞成、反对和弃权,不存在另选他人.随着电子表决器问世,在电子表决中,有可能会出现未按表决器或按表决器过轻没有反应、按键失灵等特殊情形,被显示统计为“未按表决器”人数.笔者认为,“未按表决器”一般相当于投票表决中空白票,在一定程度上也相当于“弃权”,但不同于“弃权”.  相似文献   

4.
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表决的原则、方式、程序、法定人数、计算基准、意愿表示(如赞成、反对、弃权)、表决结果公布和表决的免责权等内容(选举投票不同于本文所说的表决)。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采用的是合议制形式表决制度是人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表决是人大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人事任免四项权力,都是通过表决实现的。表决制度科学和完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人大权力能否正确实现。  相似文献   

5.
新事评点     
《江淮法治》2014,(3):5-5
正江西省:人代会首用无记名电子表决器1月20日下午,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550多名省人大代表郑重地按下无记名移动电子表决器的表决键,对议程进行了逐项表决,这是该省人代会首次使用电子表决器。据悉,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和主席团会议选举和表决各项决议,均将使用无记名移动电子表决器。投票时,代表们只需在表决器上的"赞成"、"反对"、"弃权"三个按钮中作选择,并按下相应按钮,即可完成投票。投票结果  相似文献   

6.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法有关问题简介如下:一、《物权法》的制定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  相似文献   

7.
“赞成284票,反对0票,弃权O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2014年2月2旧下午,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相似文献   

8.
“下面,开始表决《关于市政府将亳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请按表决器进行表决。”主持会议的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学信的话音刚落,会议室的屏幕上立即显示出表决情况:“2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   

9.
杨明仑 《中国法律》2007,(2):8-10,58-62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法有关问题简介如下:  相似文献   

10.
从"豆选"到电子表决,50年来人大表决方式的变革见证民主法制前行的步履.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人事任免四权,都是通过表决实现的,表决制度改革对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无疑具有实质性意义.目前,各级人大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有四种:鼓掌、举手、无记名投票和电子表决.考量表决制度,从宏观层面讲,我们既要考虑表决人的意图能真实、安全抵达"终端",又要兼顾电子表决经济成本较高而暂时难以推广的现状.无记名投票成本低,能够适用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种应决事项的表决,不失为人大表决模式的第一选择.  相似文献   

11.
每当我们置身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议事殿堂,感触最深的莫过于表决那一刻。在众目睽睽之下,人大代表举手反对曾经被称为"精神病",而现在反对票却成为常态。从投豆、鼓掌、举手表决,到无记名投票、电子表决,表决方式的细节之变,让人感受到人大制度完善的厚重步伐。人大表决的变迁大体上经历以下几个阶段:解放前后农民创造的"豆选";1949到1966年,鼓掌、举手和无记名投票并用。  相似文献   

12.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代表法》和《选举法》并未对“未按”这种现象作出明确规定,故而无论“未按”产生的原因如何,其与反对、弃权、未出席的最终作用一样,造成的皆是直接或间接“不赞成表决事项”的这样一种结果. 然而,“未按”与保留个人意见的“弃权”毕竟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因为,“弃权”是“人作为程序主体在实现实体权利或为保障实体权利不受侵犯时所享有的一种自主权利”,因而直接将“未按”视为“弃权”确实是不妥的.而将“未按”表决器视为“操作失灵”,笔者认为这样或许还更为准确一些.  相似文献   

13.
沈阳市人大未通过法院工作报告事件回放:2001年2月14日上午,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按预定程序进行大会表决。一项项议程顺利通过。当进行到对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表决时,电子屏幕上的投票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人大代表应到会509人,实到474人,赞成218人,反对162人,弃权82  相似文献   

14.
笔者以为“未按表决器”应以单独统计为佳. 从现实情况来看,造成“未按表决器”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表决器出现故障.一种是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表决权力的放弃. 从第一种情况来看,现实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代表或组成人员明明按了表决按纽,电子系统却显示不出来,显然这种“未按表决器”的情况并非权力行使者的真实表达.有可能是“赞成”未显示,有可能是“反对”未显示,也可能是“弃权”未显示,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将此与“弃权”选项进行混合统计,显然,不能真实地、客观地反映出票决情况.  相似文献   

15.
今年全国“两会”对于预算案的表决结果是:赞成2291票,反对438票,弃权131票。反对票比例达15.3%,是十年来最高的一次。这或许说明,我们的人大代表,已经逐渐学会运用手中的表决器表达对预算案的态度。说到代表们审议预算草案的事,这里不妨说说中国刚刚建立预算案的时候,“议员们”是怎么做的。  相似文献   

16.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表决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新的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部具有标志性的备受各界关注的的法律。这部新的企业破产法从1994年起草,  相似文献   

17.
焦点与视线     
数字全国人大代表在本次会议上,代表团和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991件,比上次大会增加了54.6%。其中,制定法律的有452件,修改法律的有539件;有406件议案提出的51个立法项目,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5年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相一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到会代表2901人。表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赞成2310票,反对461票,弃权124票,6人未按表决器。表决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赞成2424票,反对365票,弃权109票,3人未按表决器。民主的细小进步以往大会投票表决时,都是投赞成票的,可以不选举票上不做标记,反对或弃权的…  相似文献   

18.
论弃权     
弃权,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议事体的构成员或选民不参加会议或进行选举,放弃自己的权利;另一种则是在选举或表决时,投弃权采,在既不赞成也不反对这一意义上的弃权。本文着重讨论后者。我国在选票或其他投票上,常常规定3栏: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3者各自有不同的功能,彼此又是独立的。但到了计票时,弃权的独立地位不见了。或者抹煞弃权的作用,或者将夺权票与反对系同等对待。这与设定弃权这一宗旨是相修的。因此,研究如何保障弃权独立的法律地位,或者通过法定程序废弃弃权制度,对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进一步…  相似文献   

19.
大千世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草案,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会上因未获半数赞成票未能通过。据悉,修改决定的表决结果是:赞成77票,反对6票,弃权42票。按常委会实到125名组成人员计,赞成票已过半。但我国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1条明确规定,常委会表决法律案等,要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而赞成的77票正好相当现常委会154  相似文献   

20.
153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156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郑重地按下表决器大屏幕上先后跳出三组数字. "通过!"吴邦国委员长的话音刚落,会场里响起热烈掌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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