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受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和司法环境等综合因素影响,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超职权性、口供至上性和相对独立性.审判中心主义视野下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模式转型需要认真审视和有效建立新型的“侦审关系”“侦诉关系”“侦辩关系”,更加严格侦查阶段的证据证明标准,更加注重全面收集各种证据以及更加重视应对刑事辩护问题.审判中心主义视野下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模式须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型,转型的实现路径主要包括: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调整和创新以及刑事诉讼立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2.
诉审分离的功能在于有效地切断审判与侦查之间的直接联系,而刑事司法的发展历程表明,诉审关系极易脱离规范确立的发展方向,游离于刑事诉讼一般规律之外.当前诉审关系出现异化与虚化的根源是侦查权扩张的冲动和事实以及平衡构造的过度理想化,诉审同一原则的缺失和程序性权力的滥用也是诉审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从外部视角看,诉审之间应以制约侦查权为基点形成分离与合力的关系,而其内部仍需以制衡与约束作为指导原则.因此,在审判中心主义的视域中,诉审关系的调整方向应是在强化诉审分离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完整的限制和约束侦查权体系,以有效保障辩护空间,维护被告人权利,诉审之间的非正式协商也应在满足内在需要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其效力.  相似文献   

3.
秦策 《北方法学》2015,(6):77-84
在审判中心主义的改革背景下,我国刑事诉讼应改变以往的"程序宽容"做法,通过庭审功能的实质性发挥,来强化审判对于侦查、起诉的引导制约作用,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法官敢于做出无罪判决、敢于排除非法证据,从而树立审判权威、提高司法公信、保障司法公正,实现从"程序宽容"到"程序倒逼"的转变,并最终逐步实现审判中心主义的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4.
马勇 《河北法学》2020,38(1):150-164
审判中心主义的确立是一个系统工程,纠正程序法层面上的侦查中心主义确属必要,但是在公安司法机关的“规范创制活动”中也存在一种侦查中心主义的倾向,值得警惕。公安司法机关的规范创制活动在诸多方面掣肘了法官的个案解释活动,造成了庭审虚化,背离了审判中心主义的要求。国家应在规范创制活动的权力配置、审查方式等方面加以改革,以实现法制统一和个案公正的有效衔接,保证审判中心主义的全方位确立。  相似文献   

5.
侦审关系侧面之审判中心主义的形式与实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远 《当代法学》2016,(4):22-36
侦审关系侧面之审判中心主义的实质在于,审判权应当对侦查所取得的证据及结果实现有效审查,而这一实质的实现形式则有多种可能性.随着犯罪形势日益严峻,传统意义上的审判中心主义面临挑战.为应对这一难题,世界各国分别发展出繁简分流与重塑侦查两种方案.从我国法治发展的实际状况来看,现阶段不应过分倚重繁简分流方案,而应充分借鉴重塑侦查方案中的各种有效措施,在传统的封闭式侦查阶段中加入法官听审与辩方质证等因素,探索审判中心主义的多种运作形式.  相似文献   

6.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魏晓娜 《法学研究》2015,(4):86-104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触及了中国刑事诉讼结构中一个由来已久的症结.“以审判为中心”观念的缺失,造成了同一审级诉讼流程中审判的“离心化”和实际上的“侦查中心主义”,进而导致垂直审级结构中第一审的“失重”,在实践中引发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和特殊的政治风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应当在两个方向上着手:在水平方向上,首先应当在宏观的侦查、审査起诉和审判的关系上实现“以审判为中心”,其中的关键在于抑制案卷移送制度的不良影响,同时为“审判中心主义”发掘更大的制度空间;其次在审判阶段应当做到“以庭审为中心”,其核心要求是保护被告方的对质权;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来自公正的庭审,法院自身也不能脱离庭审来进行事实认定.在纵向的审级结构上,在打造坚实的第一审的基础上,确立第一审在事实认定方面的权威地位,同时合理界定和调整第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确保第一审在整个刑事程序体系中居于“重心”地位.  相似文献   

7.
庭审阶段的补充侦查制度是职权主义诉讼结构和"侦查中心主义"的产物,其理念是追求"实体真实"。该制度不符合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精神,有违控辩平衡的诉讼原则,也不利于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导致司法资源浪费和诉讼效率降低,且有侦查权僭越审判权之嫌。针对上述弊端,结合检察机关正在实行的以"案-件比"为中心的考核机制,宜尽快废除庭审阶段的补充侦查制度。作为补偿,应当赋予控辩双方平等的证据申请权,改由人民法院进行庭外调查,庭外调查的重点应是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对于庭审阶段翻证的证人,不宜由侦查(调查)机关单方面询问核实,而应当通知其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8.
以“审被告”为主要特色的我国传统刑事庭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为此应当构建一种以“审证人”为主要内容和表征的刑事庭审模式。我国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在要求和强制证人出庭方面的进步,体现了“审被告”模式向“审证人”模式转变的思路。而当下我国正在推行的变“以侦查为中心”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庭审模式的转变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契机。今后的刑事庭审模式改革,应在坚持已有进展的基础上,继续强化证人出庭力度,完善严格证明规则,同时赋予被告人沉默权,逐渐淡化“审被告”模式色彩,实现“审被告”模式向“审证人”模式的彻底转变。  相似文献   

9.
侦审关系是一个具有自身特殊规律和内在机制的研究领域,侦审之间的权能结构关系决定了其对诉讼形态建构的特殊意义。侦审关系具有动态、转换性,在侦查阶段侦审关系的重心是司法对侦查的制约,在起诉阶段侦审关系的重心是审判与侦查的阻隔,在法庭审判阶段侦审关系的重心则是审判独立。根据侦审关系在侦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的不同样式,侦审关系的应然样态可以表达为“独立而不失控、阻隔而不阻断、受制而不依附”。侦审关系研究的两个基本内容,一是司法制约侦查;二是法官预断排除。其中,前者的实质是侦查行为正当化的问题,后者则是裁判结论正当化的问题。从运行机制的维度审视,侦审关系的制度逻辑是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直接控制与间接控制并举,审前阻隔与审中排除互补。主要制度组成包括侦查阶段的侦查令状制度、起诉阶段的侦审阻隔机制和审判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侦审关系是决定审判中心主义刑事诉讼模式的关键环节,也是控、辩、裁三方法律地位和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相似文献   

10.
刑事错案多源于错误的事实认定,错案的防范应对事实的形成机理加以深刻的反思.侦查中心主义下,事实定格子侦查,无法实现对证据能力的审查,庭审证明形式化、证明标准虚置,辩方的主体地位及诉讼权利受到压制,冤错案的发生在所难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调事实形成于庭上,审判中心主义下,重塑了审前与审判活动的关系,强化了冤错案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求实现庭审证明的实质化,确立了冤错案的发现、救济渠道;强化控辩对等,为冤错案的防范提供了对抗性制度的支撑.以冤错案的防范、救济为指向,未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应以证据裁判原则为核心,构建完善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以庭审实质化为目标,细化并落实庭审程序规则;以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为重心,完善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一、侦查终结之立法模式比较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在侦查终结问题上有着截然不同的立法模式。这是与它们不同的诉讼理念分不开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庭审中心主义 ,认为开庭前的侦查只是为庭审做准备的 ,法庭审理才是案件处理的关键。因而法律对庭审程序规定的极为具体 ,而对开庭前的侦查和起诉程序则规定的极为简略。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诉讼阶段论 ,侦查被认为是组成一个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所不可或缺的环节 ,与起诉和审判共同构成刑事诉讼流程。三者无所谓孰轻孰重。侦查终结作为侦查和起诉之间的分水岭 ,自应由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另外 ,英…  相似文献   

12.
《政法学刊》2015,(6):99-106
由侦查中心至审判中心的转变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是法治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审判中心主义要求刑事诉讼中的侦查、起诉都围绕审判为中心展开,相关制度的设计应以审判为中心而设置,在其之下,侦查权的发动与运行受制于法院与法官,对侦查程序产生着重要影响。我国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机关侦办这一区别于一般犯罪侦查的不同特性,对职务犯罪侦查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研究职务犯罪中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需要在了解审判中心主义的基础上,对职务犯罪及职务犯罪中的证据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进而探讨职务犯罪在侦查阶段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的进路。  相似文献   

13.
毛立新 《政法学刊》2006,23(1):76-80
为实现审判中心主义,必须抑制侦查对审判的影响,通过一定诉讼机制,实行侦审阻断。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由于侦审阻断机制不健全,导致侦查中心主义,庭审流于形式化、走过场。应借鉴域外两大法系的做法,正确理解侦审阻断的概念与法理,完善我国侦审阻断机制。  相似文献   

14.
审判中心主义及其对刑事程序的影响   总被引:33,自引:1,他引:32  
审判中心主义是法治国家公认的一条基本刑事司法原则,它是民主社会公正彻底地解决政府与个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客观需要,对于两大法系的侦查、起诉、法庭审理和上诉程序以及刑事证据法则都有重要的影响。我国诉讼法理论通说承认这一原则,但在现实司法中审判尚未成为刑事诉讼的中心,应当采取有力措施逐步由侦查中心主义向审判中心主义转变。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审判中心主义有其深刻的法哲学基础,本文将首先对审判中心主义与法哲学予以界定,而后以法的精神为出发点,从人权论、正义论与法治论三个角度出发,分析审判中心主义,特别是庭审中心主义之法哲学根源。  相似文献   

16.
刘艳红 《中外法学》2024,(1):106-122
在法治反腐体系下,监察权在纪监和司法“两组关系”中存在不同定位。在纪监关系中,以监察为中心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反腐败体系的重要成果,此种意义上监察中心主义倾向的形成具备客观必然性与实质合理性。在司法关系中,监察机关的职务犯罪调查权与线索移送权,应当服务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活动,此时的监察权不宜占据中心地位。司法过程中监察权的介入打破了原本相对平衡的诉讼权力结构,监察机关凭借其在事实认定与证据获取方面的优势,有可能形成主导职务犯罪办理全局的监察中心主义倾向,影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职能实现。化解司法过程中的监察中心主义倾向,应当在党中央一体推进“三不腐”有效机制和“行贿受贿一起查”决策部署指引下,进一步优化监察监督的职能定位,完善监察与检察的衔接机制,以弥补监察权自身制度短板,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  相似文献   

17.
侦查讯问的程序意义——一个审判中心主义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侦查讯问的诉讼价值最终取决于法庭审判的评价与认同。审判因其直接、言词、公开、辩论诸原则而对侦查讯问造成了一种制度性拒斥 ,因此 ,侦、审两权分离后的相互协调就显得十分重要。在两大法系的制度设计上 ,侦查权在体制和程序两方面受制于审判权 ,侦查讯问因此而获得了法庭认同的根据。审前辩诉交易等的存在 ,使侦查讯问的诉讼化就显得更有意义。我国的侦查讯问与审判虽毫无关联但却能直接作庭审证据使用 ,这也正是我国侦审关系的盲点和需改革的重点。  相似文献   

18.
闫召华 《证据科学》2013,(4):437-453
受观念、传统、制度、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刑事诉讼中,公安司法机关仍然带有浓厚的“口供情结”,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多是围绕口供而展开,并将口供作为定案处理的主要依据.形成了口供中主义的理念和办案方式。口供中心主义虽然能保证绝大多数案件的正确处理,节约刑事诉讼的直接成本.但却异化了诉讼构造,增加了错误成本,损害了过程利益,导致刑讯逼供不止,冤假错案不断。为此,应当在对口供进行科学定位的基础上,在程序法中构建激励型的取供机制,在证据法中确立“不轻信口供”的口供运用机制.逐步推动口供运用理念及方式的根表峦革  相似文献   

19.
武汉市“不诉”与“无罪”案件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1月1日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对武汉市刑事诉讼工作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1998年1~8月,武汉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80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占同期受案数的33.8%,比1997年同期上升45.5%;因证据不足,已对16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诉”。与此同时,武汉市法院在庭审中对10名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宣布“无罪”,在法律意义上也是空前的。刑事诉讼制度变革所导致的侦查、公诉和审判的变化与警方的侦审工作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新法对证据质的要求愈来愈高,但侦审人员的证据意识并未同步增长,对此我们忧心忡忡。  相似文献   

20.
强调法学研究范式由立法中心主义向司法中心主义的转向,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但是,日渐凸显的司法中心主义研究范式也存在着一定的虚幻性。在反思立法中心主义研究范式与司法中心主义研究范式的基础上,还应当认真对待行政中心主义研究范式与民众中心主义研究范式。比较分析这四种法学研究范式,有助于促进不同研究立场之间的融合与沟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