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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死刑二审实现全面开庭审理,不仅法院面临着一系列程序改革问题,而且检察机关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比如检察机关是否应当参与死刑复核程序,检察机关如何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法律监督等。无论从权力制约理论的要求,还是从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角度讲,我国检察机关都应当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此,应当从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监督程序等方面,完善我国检察机关的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2.
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是近年来我国死刑程序改革的重大成果,再次激发了人们对死刑复核程序的关注热潮。本文从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和功能着手,主要阐述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我国死刑复核程序运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设想和改革建议,以期能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真正实现将死刑复核权收回的改革的初衷,更好的贯彻我国对死刑慎杀、少杀的政策。  相似文献   

3.
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罚直接剥夺被告人的生命权利,因而对死刑的适用不能不慎。而死刑复核程序作为现阶段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对死刑适用的一种特殊的监督程序,是对坚持少杀、防止错杀、严格限制死刑的重要制度,体现"慎用死刑"的基本理念,所以,我国应该以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为契机,建构并完善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以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体现宪法精神。本文就是以此为目的,探讨如何建构并完善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  相似文献   

4.
黄国靖 《法制与社会》2010,(13):261-262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死刑难以一时废除,因此死刑复核程序成为我国限制死刑数量、确保死刑质量的重要保障。虽然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在近年来逐步得到规范和完善,但是其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本文从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现状入手,着重分析了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方式,并探讨其完善的方法。  相似文献   

5.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在保留死刑这一刑罚的前提下的一项确保避免错杀、误杀的制度,是适用死刑的前置程序,也是贯彻我国“慎杀、少杀”这一政策的体现.目前,最高院已收回死刑核准权,我们有必要就收回核准权后的问题进行反思,以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生命权益.  相似文献   

6.
死刑复核程序是近年来刑事诉讼法学界的讨论热点,本文从死刑复核程序的概述开始,分析了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目的以及特征。然后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收回复核权的规定,探讨了现今中国死刑复核程序,分析其优缺点,并针对其优缺点,提出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构想,提出要设立少杀、慎杀的思想,建立死刑复核程序原则,明确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以及设立监督机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7.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中,大部分被告人没有获得律师辩护,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的辩护人地位没有被认可,律师行使辩护权困难重重。司法惯性、对死刑数量过分敏感的神秘主义观、司法资源配置相对不足、死刑复核程序的审判属性尚未得到全面的认可是造成该程序中辩护权保障不足的原因。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通过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辩护权利保障的若干意见"的方式,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确立指定辩护、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享有的具体权利和强化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监督中对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的程序保障,切实加强该程序中辩护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8.
死刑复核制度具有限制死刑的功能,也是“慎用死刑”的程序保障。现行死刑复核体制存在诸多弊端,应当将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如此可以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有利于对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人的权利进行救济,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刑事政政策。为解决处理死刑复核案件的效率问题,可在全国设立若干最高人民法院分院负责这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还应当大力完善这一制度的具体规范,以保障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9.
死刑复核程序是为了保障死刑案件质量而设置的特别审判程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最大化发挥死刑复核程序的公正司法、防错纠错、保障人权的功能,贯彻落实"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的死刑政策,死刑复核程序应当着力加以完善:第一,厘定死刑复核程序的审判性质,选择在现有框架内实现死刑复核程序诉讼化改革的路径,而不必进行三审制转变;第二,加快将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至死刑复核程序,充分保障死刑被告人的辩护权;第三,坚持死刑案件在基本事实的证明上达到"唯一性"结论;第四,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复核案件的改判范围,实现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合理平衡。  相似文献   

10.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权回归最高人民法院已成定局。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具体的程序设置,切实实现死刑复核权回归的公众期望,是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现实问题。在制度定位上,死刑复核是一种特别的审判程序。因此,死刑复核程序的立法建构,必须遵循控辩审三方构造的诉讼基本原理,必须合乎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基于此,通过对死刑复核程序法律定位的探讨,强调程序正义对死刑复核程序完善的指导意义,据此提出并论证,死刑复核程序不能没有检察机关的参与。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立法将死刑复核权设计为司法权的一种内部监督制约权,但是其既未为被告人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行使辩护权设定相应的保障机制,也未对检察机关应否以及如何参与复核权的运行作出规定。在现行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方案中,如何确立检察权在死刑复核权运行中的定位和参与模式有深入研究之必要。  相似文献   

12.
死刑的废除是当今国际社会法治发展的进步趋势。中国的国情使我们还不能废除死刑。我国通过死刑复核制度来限制死刑的适用,这一制度还存在问题。文章通过分析,提出了完善死刑复核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13.
王颖 《法制与社会》2010,(25):237-238
当今世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的潮流,据统计,截止2005年,世界上已有79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明确废除所有罪行的死刑,15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还有23个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事实上废除了死刑,但也有78个国家和地区依然保留死刑,我国便是其中之一。由此可见,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的必然要求。在我国,虽然死刑并未废除,但是,我国仍然有独具特色的用以限制死刑适用的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本文将从死刑复核程序的基本概念入手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张宇 《法制与社会》2012,(16):280-281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在中国文化、理念中传承而来.研究死刑复核程序的基础理论,将为新时期死刑复核制度的完善与重构提供众多宝贵的参考、借鉴意义、是死刑复核学术研究不可逾越的阶段.  相似文献   

15.
死刑复核程序现存问题之分析及其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引  言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制度,是我国贯彻死刑政策的程序保障措施。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通过该程序将死刑改判为较轻刑罚的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即使是由死刑改为无罪或免除刑罚的案例也不罕见。可见,死刑复核程序在统一死刑标准,坚持少杀,尤其是在防止错杀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80年代初,出于“严打”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曾将部分案件的死刑核准权下放至各高级人民法院。近20年核准权的下放,在“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不少弊病。有鉴于此,许多学者呼吁将死刑核准权收回由最高…  相似文献   

16.
中国死刑复核程序的检讨与改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永江  舒洪水 《河北法学》2005,23(1):97-102
1980年以来,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被下放使死刑复核程序名存实亡,立法上的疏漏和诉讼构造的缺失造成死刑复核程序难以起到最后的程序保障作用。试就完善立法、收回死刑核准权和改进死刑复核程序等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7.
2007年1月1日开始,死刑复核权最终收归最高法行使,由此,死刑复核权和死刑复核程序再度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从相关案例入手,阐述了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有关完善建议以及对死刑复核程序回归的认识。  相似文献   

18.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现状及存废的思考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本文作者认为,作为死刑控制程序保障之一的死刑复核程序,因部分死刑核准权的下放而出现许多问题,使这一程序失去了最后的程序保障作用,不利于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从加强死刑案件程序保障出发,本文提出两条思路:(1)保留并完善死刑复核程序;(2)废除死刑复核程序,对死刑案件进行三审终审制改造  相似文献   

19.
论检察机关参与死刑复核程序的法理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完善中国的刑事法治具有重要意义,但死刑复核程序中检察机关的长期缺位已经成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程序性弊病。检察机关参与死刑复核程序有其历史延续性与历史合理性。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及该程序所追求的价值决定了检察权应当参与死刑复核程序。  相似文献   

20.
死刑复核是慎刑思想在制度方面的一个体现。慎型思想指导死刑复核制度在魏晋时确立,经过隋唐、宋元的发展,明清时形成了相当完备的死刑复核制度体系。通过了解中国古代慎刑思想以及死刑复核制度的发展,探寻对当今死刑复核制度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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