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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律变通权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重要体现.它对我国法律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法律变通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法律时的变通权,二是执行法律时的变通权.必须从立法上、制度上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法律变通权在民族自治地方才能真正得到充分、完全的行使,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民族自治地区立法变通权是我国在立法分权层面对"民族区域自治"模式作出的制度性安排,使得国家基本法律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实现了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笔者从文化学学科维度,剖析该制度设计的机理.以证成民族自治地区立法变通模式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报经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但是,相关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批准的具体程序,这就使各地在立法工作中产生不同的理解和做法。较大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有一个]变过程。从建国初期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起民族自治地方就拥有立法权,只不过当时不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而叫单行法规,由民族自治机关制定,而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但其中的关键词始终是自治和变通,这是体现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保证。至于较大市的立法权则…  相似文献   

4.
娜仁图雅 《前沿》2012,(3):81-83
享有立法变通权的主体是谁,应该是立法变通权制度设计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排斥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主体地位显然有违法理,吸纳人大常委会为行驶变通权的权力主体和增加立法变通权的程序性规定及扩大立法变通权的变通范围,是调动民族自治地方进行变通立法的积极性和降低立法成本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5.
由省级人大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需求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是协调习惯法与国家刑法冲突的法定路径。但由于理论界对刑法变通权的性质、边界及变通规定的效力范围等基本理论缺乏统一认识,对与国家刑法存在冲突的习惯法的本质特征、生存样态及其对该民族成员的个体权利可能造成的影响,对民族自治地方内部的多民族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习惯法的多样性等客观事实缺乏足够重视,没有形成一个合理而有效的理论来指导刑法变通实践。为此,应以澄清理论界对刑法变通权的性质、界限以及刑法变通规定的效力范围的模糊认识,系统把握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习惯法的多元性现状,深刻理解各民族习惯法的生存样态及其对内部成员生存与发展的可能影响为重点,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工作,以推动与保障个体人权的宪法要求相符合、能够有效协调不同民族之间的习惯法冲突的以立法路径为主导、以司法路径为补充的法律变通机制的形成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权需要充分发挥民族自主权和法秩序统一之间的张力,核心在于把握好法律变通权的权力界限。以《刑法》第90条为中心展开,刑法变通权在性质上是一种立法权,其权力的边界可以通过类型化的思维予以把握,即规范维度与事实维度和程序维度与内容维度,分别对应着四个原则。  相似文献   

7.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或者补充规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地方立法“变通规定”或者“补充规定”,不是无边界的无限扩张,也不是可以涉及所有的内容和事项,必须在规定的范围、界限、事项和程序之内作出变通规定或者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8.
对特定法律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进行变通,是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一项自治权利。本文从民族立法的角度,对立法中的"变通"问题(为陈述方便,笔者称此为变通权)作一些探讨。一、变通权的法律依据变通作为一项  相似文献   

9.
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变通补充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法律法规进行变通或补充执行是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重要内容,落实变通或补充法律的自治权对于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权和民族自治地方建设全面和谐的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保障作用.为了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变通或补充法律法规自治权的有效行使,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专门保护.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变通补充权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有效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变通补充权,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多重保护.  相似文献   

10.
文章通过对目前贵州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的婚姻法变通规定现状和内容的分析,客观反映出现存民族自治地方婚姻法变通规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族婚姻立法不相协调。为加强和促进贵州民族自治地方婚姻的法制建设,作者提出完善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婚姻立法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龙军 《人大论坛》2011,(10):14-15
民族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社会、历史、地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民族地区存在着国家法律对某些事项无法具体规定,而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又迫切要求解决的矛盾和问题,需要有适合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特点的自治法规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民族自治地方法治建设是民族地区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论文通过数据分析厘清二者关联,得出自治立法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推动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的结论。由此并进一步发现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在法律总量、立法质量、民族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不足,结合现状和研究结论对民族自治立法如何促进经济发展提出新认识,探索法律助力经济发展新模式,以实现保障中华民族共同繁荣、携手共进的崭新局面。  相似文献   

13.
创新,是地方人大立法中的应有之义。创新始终是地方立法机关考虑和规划立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也是评判地方立法质量与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立法权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执行性立法权,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性规定;二是自主性立法权,即可以相对独立地制定针对地方性事务的法规;三是先行性立法权,也称"实验立法",也就是对国家尚未立法的空白地带,在一定  相似文献   

14.
宪法和法律明确授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目.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应当理清思路的是,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其内涵是不一样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具有“一元二级多层”的特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阐述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主要内容,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地位,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6.
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粟丹 《贵州民族研究》2006,26(1):128-132
作者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手,阐析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内容及其与一般地方立法权的区别,进而指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立法体制上的反映,体现了我国立法体制的重大特色。  相似文献   

17.
买玉荣 《云南人大》2009,(12):21-21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民族法制建设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来,帮助自治地方用好用足自治权、立法权和变通权,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制定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需要的条例,依法规范民族关系。要进一步研究民族立法变通难、突破难和协调难,民族法律法规执行难,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创新监督思路,  相似文献   

18.
张殿军 《前沿》2011,(5):113-116
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双重立法权。自治地方作为与中央相对应的地方行政区划,享有一般性地方立法权;同时,基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其他行政地方不能享有的立法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一般性地方立法与自治立法在立法主体、立法形式、立法权限与范围、法律效力、制定程序等方面存在着差别。  相似文献   

19.
简述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立法依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亦然。这些立法除享有一般地方立法的职能外 ,还具有变通职能。作为总的变通立法授权 ,《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 ,对法律和行政…  相似文献   

20.
民族地方立法研究三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概念、表现形式(名称)、生命力依托是民族地方立法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从规范意义上说,调整民族关系的法律,可称之为民族法,而民族法的制定活动则为民族立法,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统称为民族地方立法为宜。为规范民族地方法文件的表现形式,一般不应当使用“变通”和“补充”字样来命名法文件。从长远看,以避免概念含义的模糊。民族地方立法的生命力以妥当选择立法项目、注重立法民主、突出立法内容的特定性为依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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