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事态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该类犯罪使刑法首次将调整对象由传统的行为性危害行为括及于事态性危害行为,因此对犯罪证明责任这一刑法基本理论问题产生了重大冲击。严格责任是解决相关问题的最简便方法,但与我国的刑事法制环境不相适合。因此,为了实现控辩双方权益的平衡,应当设立事态犯罪嫌疑人特别辩护权制度。  相似文献   

2.
持有型犯罪争点探微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持有型犯罪中争论较大的两个问题就是持有的构成与持有的性质。持有是主客观的统一 ,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所持物的存在、客观上控制特定物品就可构成持有 ,无需认识所持物品的性质 ,控制并不受时空限制。刑法中的行为不同于自然意义的行为 ,它是具有社会意义的人的举止 ,因此否认持有的行为性是没有根据的。作为与不作为的界限在于所违反规范的类型 ,持有作为第三种行为类型无论在形式逻辑上还是事实上都不能成立。持有的性质只能视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情形是不作为 ,在仅有获取持有行为时才是作为  相似文献   

3.
孙道萃 《法学杂志》2023,(6):90-104
在由传统刑法到网络犯罪时代刑法的渐进迭代过程中,行为概念的外在与内在正显现量变,并累积新的质变。这形塑自发演进与自主蜕变的规律,具有多元化的结构以及过渡性、阶段性等特征。重述网络犯罪时代刑法的行为之规范本真后,由危害过渡到危险是关键内核。应找准行为在网络犯罪时代刑法中的规范定位与意义,适当导入网络“人”的行为作为发展支点。应当分阶段界定网络犯罪时代刑法的行为之类型构成,既包括过渡期的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作为、不作为及持有行为、故意停止行为、共同危险行为、行为竞合等情形,也包括成熟期的实行行为、独立或专属的网络行为。网络犯罪时代刑法中行为的理论赋能是教义归宿,包括构筑网络犯罪时代刑法中行为的功能框架、明确网络犯罪时代刑法中行为的立法依据与供给网络犯罪时代刑法中行为的辨识规则。  相似文献   

4.
犯罪不作为的行为性对准确处罚不作为犯罪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传统的行为理论不能很好地解决不作为的行为性问题。当且只当人的行为具备刑法规范上的意义的时候,不作为才具有刑法上的行为性。自然意义上的行为、社会意义上的行为均不具有刑法上的行为性。  相似文献   

5.
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适用理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种备受社会关注的民生犯罪,在司法认定上应当坚持三个理念。一是要坚持风险刑法理念,从关注实害向关注危险转化,在具体认定时要注意对行为人主观明知以及风险预见性的审查。二是要坚持行政刑法理念,注重行政程序和刑事程序的衔接,正确理解补充规范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认定的意义。三是要坚持有限刑法理念,合理发挥刑法制裁效果,在罪与非罪的区分上注意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在此罪与彼罪区分上注意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  相似文献   

6.
“无行为则无犯罪”——为一条刑法格言辩护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行为是刑法的基础,“无行为则无犯罪”这一法律格言广为流传,表明行为对于犯罪成立的决定意义。然而,随着刑事立法的发展,行为的外延不断扩大,诸如持有、事态等都包括到犯罪中来。在这种情况下,刑法理论上对行为概念提出了挑战,“无行为则无犯罪”的古训受到了质疑。本文拟在展开刑法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为“无行为则无犯罪”这一刑法格言进行理论上的辨护。  相似文献   

7.
人格刑法学:以犯罪论体系为视角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是存在对立的,这主要表现为一元的犯罪论体系与二元的犯罪论体系之间的对立。以北京大学张文教授为代表的人格刑法学是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互相融合的人格刑法学,其崛起可谓是侧重于主观主义与行为人主义的刑法学在我国的再生,对此应当予以高度的关注。但是,人格刑法学的观点是否具有刑事政策上的可接受性和司法上的可操作性仍有待未来进一步研究。现今,人格刑法学只是一种美好的构想。  相似文献   

8.
英美刑法处理醉态犯罪的一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醉酒与犯罪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英国有学者认为,英国大部分轻罪都是被告人在醉酒的情况下实施的。据统计,在英国大约有40%的暴力犯罪是行为人在酒精的影响下实施的。①鉴于饮酒与犯罪之间的密切联系,当今社会,一般都会对行为人醉酒后的危害社会行为予以刑罚处罚。然而行为人在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为限制责任能力甚至完全无责任能力人,严格按照现代刑法责任主义的原则,对行为人应该分别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何根据责任主义找到醉酒犯罪可罚性的根据,一直颇为困难。大陆刑法理论从原因自由行为的角度探讨行为人的刑事责…  相似文献   

9.
行为人有特定义务为一定行为而不为,就是刑法上所说的不作为。这种不作为行为与由此引起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是我们刑法上所说的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由于不作为因果关系也具有作为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和必然性的本质特征,因此它具有犯罪因果关系的一般性。但是,由于作为是行为人的积极行为,不作为是行为人的消极行为,所以它和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相比又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10.
童伟华 《法学》2023,(3):66-82
尽管刑法规范具有二重性,但根据立法目的、法益保护方式及刑法机能、运行模式等,刑法首先是行为规范,其次才是裁判规范。基于裁判规范的属性、内容和运行机制,司法工作者根据事后认定的客观要件事实推定犯罪故意,容易忽视犯罪故意的内涵属性,得出不合理的结论。行为规范视阈下,司法工作者会基于一般人的立场,从行为人行为时意思出发,判断对其有无非难的可能性,有利于发挥刑法的行为规制机能及判断行为人的规范意识,贯彻责任主义原则和培育公众对刑法的信仰,可以克服单一裁判规范视阈下犯罪故意认定的问题。应当基于刑法规范二重性视阈,兼顾事后和事前的判断,根据一般人的立场,考虑行为人个人情况、行为实施的样态方式和背景等因素认定犯罪故意。  相似文献   

11.
赵秉志  袁彬 《法学杂志》2012,33(10):35-4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依据。但宪法发展与刑法进步之间存在互动关系。1982年至今,我国现行《宪法》历经30年的发展,在理念、制度和规范等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进步,指引、带动了刑法的进步。未来,我国应在宪法发展的指引下,提升刑法理念,促进刑法的宪法化、宪法的刑法化和刑法的法典化。  相似文献   

12.
张建军 《政法学刊》2007,24(4):21-24
刑事责任年龄在中外刑事立法中均有明文规定,由于各国的刑事政策和少年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不同,故刑事责任的起始年龄也有较大差异。我国刑法规定该年龄的起点为14周岁,为了适应犯罪低龄化及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成熟提前等客观形势,有必要将该年龄适当下调至13周岁。  相似文献   

13.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合理性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帆 《政法学刊》2004,21(1):32-3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矛盾判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由于两种诉讼性质上的差异以及立法上的 不完善,使我国的刑附民程序在设计上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应将民事诉讼从刑事诉讼中分离出去,归并到民事诉讼中,保证性质不同 的诉讼按照自身的规律来进行。  相似文献   

14.
宋志军 《法律科学》2011,(2):183-194
刑事证据能力契约是控辩双方以合意的形式赋予证人庭前证言笔录以及某些非法取得的证据以证据能力的制度。作为传闻规则例外的合意笔录、合意书证以及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例外的"污点消除"是刑事证据能力契约的主要制度形态。某些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对刑事证据能力契约的成立和生效的实质要件、程序要件以及无效与撤回的条件及其后果等方面进行规制。刑事证据能力契约的法律性质、法律效果以及理论基础等问题,在理论上存在较大争议。  相似文献   

15.
刘笃才 《北方法学》2016,(3):129-140
中国古代法制在其发展过程中,实际上形成了事制与刑制并驾齐驱的两面:一方面是通过"议事以制"——"制事典"——"令以存事制",编成令典;一方面是历经"不为刑辟"——"正法罪"——"律以正罪名",编成律典。它们是中国古代法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人定规则的生成、成文法的出现、法典编制成功及"诸法合体"格局的突破,是中国古代法生成发展的三个关键节点。而从先秦的"制事典",到中古的"益事律"、"存事制","议事以制"的传统一脉相承,演绎了中国古代法源远流长的另一面。  相似文献   

16.
高永明 《法律科学》2009,27(6):100-104
我国刑事责任是犯罪的后果,具有静态性,无法反映可谴责性成立的过程,这是由二元分立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决定的。大陆法系刑事中,责任的概念与犯罪是同一的,责任以犯罪成立的方式存在,责任的罪责要素贯穿于犯罪成立的三个条件中,责任塑造了犯罪构成,因此责任反映出可谴责性成立的过程,其过程性、动态性特征尤为明显。这是由西方整体主义思维方式决定的。在犯罪论体系重构以及中国义务本位发生转变的情况下,刑事责任研究的思维进路必须被改变,使得对其研究进入真正的问题域,从而改变刑事责任在刑法中地位弱势和内容空洞的状况,祛除没有学术价值的无谓争议。  相似文献   

17.
封红梅 《行政与法》2013,(12):118-123
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归属、审查启动方式、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效力等方面细化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调研显示,该规则在实施中却遭遇了困境,这种实施困境主要是因为审查人员存在认识偏差、审查内容设置不全面以及审查实施流程、审查期限、审查激励等制l度缺位造成的.为此,需进一步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价值、增补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设计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流程、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期限等制度,并将“安全变更羁押措施率”作为考核指标.  相似文献   

18.
高原 《证据科学》2013,(5):554-565
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经过全面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新《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笔录第一次以法定证据的形式出现在了我国的刑事立法中.随后出台的配套司法解释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构建了较为完备的人身辨认证据规则体系,这改变了长期以来辨认笔录作为证据于法无据、作为侦查线索运用混乱的失范局面,是一个显著的进步.但规范层面的概念界定并没有完全消除理论上对于人身辨认证据种类方面的争论,人身辨认在证明对象、心理机制和证明方式上与相关言词证据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人身辨认证据规则的适用增加了困难.因此,有必要从人身辨认证据种类界定入手,探究辨认证据在证据规则适用上的特殊问题,力图强化辨认证据的审查判断,以降低错误辨认的可能性及其对案件实体结果的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9.
谢军 《时代法学》2013,11(1):73-81
保辜制度是我国法制史上的一项创举,其要求伤害行为人对被害人进行积极救治,以救治的效果作为量刑标准。通过对保辜制的“被害救助”功能的分析,在现有的附带民事诉讼存在明显滞后以及伤情鉴定遭受应用质疑的情形下探究承接被害功能的实体框架与程序选择,迁移其被害救助的功能以促进我国被害救助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刑事指导性案例具有重要的地位。刑事指导性案例对犯罪认定与刑罚裁量等有关法律问题,采取提炼指导性案例中的裁判要点的方式,确立了有关司法规则。本文以潘玉梅、陈宁受贿案为对象进行规范分析,重点研究裁判要点,认为这一裁判基本上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意见的重复,案例指导制度的设立初衷并没有实现。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通过本案,发现一些在阅读条文化的司法解释时不能得到的收获,尤其是具体的案情对于我们理解司法解释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