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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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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夫 《法制与社会》2011,(35):298-298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律规范起到了统帅与指导的作用,而且还要求一切行政法律的关系主体在具体的行政管理当中切实的遵守行政法的基本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有:行政公开原则、行政适当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时效原则、行政统一原则。本文详细的阐述了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简要的论述了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并深入的探讨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2.
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政法治实践中有极其重要地位和法律功能。只有以人权保障为行政法核心价值目标,归纳演绎行政法基本原则,方能从宏观上涵盖行政法治系统。从行政法治史中归纳出的行政法定原则,行政正当原则和行政效益原则,从不同环节规范行政权以保障三种基本人权。只有以这三个基本原则全程规范行政权依法高效正当运作,才能保障人权,优化政府与公民关系。  相似文献   

3.
现代行政法治的宗旨是通过对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三类行为的法律规制,使行政法律关系尽量处于平衡状态,因而在行政法体系的"三分"格局中确立诚信原则,成为构建我国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西方发达国家诚信原则"私法公法化"的过渡轨迹显示,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确立诚信原则具有法制基础、政府建设、社会追求等方面提供的可能。我国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确立,可从行政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采用立法规定和制度完善两种方式渐进完成。  相似文献   

4.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的要旨与目的,其指导行政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同样指导行政审判活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能否作为行政审判的依据一直颇有争议。本文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效力入手,对主要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基本原则适用的实践与我国目前对行政法基本原则适用的现状进行了对比、分析和借鉴,并对我国未来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适用之路进行了制度化的构想——通过判例确认和发展。  相似文献   

5.
黄学贤  马超 《法治研究》2013,75(3):15-22
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政法学理论与实践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有着连接行政法与宪法、指导行政规范的创设、掌控行政权运作框架、充当司法审查最后"防线"、凝聚各行政法律制度、指明部门行政法研究方向六大作用。行政法基本原则确立的形式标准应当包括一定的可操作性。传统上以"控权"或"保权"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构建的内在依据过于狭隘,真正的实质标准应当是良好行政理念。  相似文献   

6.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的要旨与目的,其指导行政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同样指导行政审判活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能否作为行政审判的依据一直颇有争议。本文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效力入手,对主要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基本原则适用的实践与我国目前对行政法基本原则适用的现状进行了对比、分析和借鉴,并对我国未来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适用之路进行了制度化的构想——通过判例确认和发展。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的行政法体系尽管已有各个板块的具体构型,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一些结构性的错位,如理念法源低于规范法源、基本原则表述的具体化、地方立法个别环节周延于中央立法的错位、各部类典则分布不均等.行政法典总则的制定,为行政法体系的整合提供了良好契机,行政法体系的完善也依赖于行政法典总则的制定.通过行政法典总则整合行政法体系,可以采取定性行政法体系、勾画行政法轮廓、厘清行政法边界、确定行政法体系的内部结构、处置行政法体系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进路.行政法典在对行政法体系进行整合以后,将形成以行政法治理念编、行政法原则编、行政组织法编、公物和公用事业编、行政程序法典编、行政救济法编、行政监督法编为内容的体系构型.  相似文献   

8.
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之重构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重构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应以有效率的行政权和有限制的行政权为逻辑起点 ,以行政法内分为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为逻辑结构基础 ,从而构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开放性的法原则体系 ,即以有效率的行政权为基点 ,确立行政行为效力推定原则、行政自由裁量原则和司法审查有限原则 ;以有限制的行政权为基点 ,确立行政职权法定原则、行政程序正当原则和多元控权必要原则  相似文献   

9.
中国的行政法规范解释形式多样,有以抽象方式做出的,也有以具体方式做出的。前者主要在实定法层面体现为所谓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后者则是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产生的个案式、具体解释。但除此之外,行政机关还以其他形式对行政法规范进行解释,如政策说明或法律询问答复,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10.
闫尔宝 《山东审判》2006,22(5):79-83
作为私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能否适用于公法尤其是行政法领域,在行政法发展过程中不无争议,有些问题至今仍待澄清。经由各国学理与判例的互动影响,部分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开始对该原则适用于行政法领域进行肯定。就总体趋势而言,诚信原则正逐步成为规范行政法律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更加符合其“君临法域”的帝王条款的地位。概括起来,诚信原则为行政法所肯认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学理的推动诚信原则起源于私法,并借助现代国家立法的作用成为私法的基本原则,取得帝王条款的地位,诚信原则是否为私法所独有,其可否成为规范公法关…  相似文献   

11.
制定行政法总则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制定行政法总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国的行政立法实践已经走出了中国特色创新之路,党和国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推动,为制定行政法总则夯实了基础和条件保障。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应当以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行政法律体系中已有的或应该有、可能有的共有普遍性和引领性规范提取出来,作出统一规定,既构建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依据。从行政法总则到行政法典的制定,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极为重要的举措和通道,也是对世界行政法发展的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12.
欧盟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欧盟成员国行政法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近年来,欧盟法所确定的一系列原则充实了意大利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如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良好行政原则,而欧洲法院所确定的一些原则促使意大利引入了一些原先并不存在的新原则,如比例原则、合法信赖原则等。意大利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与变化,表明了欧盟范围内一些共同原则的形成,成员国之间的行政法形成了开放的体系,各国制度之间的效仿与移植现象也渐渐增多,欧盟行政法正在逐渐趋于一体化。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来源于苏维埃行政法实践,其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模式,既不同于大陆法系模式,更不同于英美法系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基本特点在于以国家管理机关为中心安排法律结构和法律位阶等级体系的模糊性。在当代中国,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应该进一步完善。首先,以组织法律来构建我国行政组织法律体系是必要的。其次,以宪法为指导,确立行政组织法律主义这一组织法治原则。再次,在既有法律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最后,重视行政组织法与行政管理法或行政作用法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14.
张千帆 《行政法学研究》2007,(3):114-119,130
考虑欧洲联盟的司法审查机制,主要涉及到两个层次的问题。首先,司法审查可以依靠什么法律依据——更明确地说,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运用什么法律基本原则?其次,司法审查应该采取什么标准、严格到什么程度?欧洲经验表明,这些问题的妥善处理对于共同体法治的建构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15.
完善我国行政法律规范体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充足而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由于立法的滞后、成文法的传统,以及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依据的限制,导致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供给不足,形成依法行政与优良行政法律规范不足之间的紧张。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首先须解决此难题。途径之一在于不断完善成文行政法律规范的供给机制,之二在于不断挖掘不成文行政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6.
行政法法典化存在三种方案,即行政法总则法典化,行政程序法典化和行政法全部法典化。包含总则和分则的行政法全部法典化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但可以通过法律汇编的形式进行。无论从德国经验还是我国目前立法水平来看,行政法总则法典化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技术难题,是一定时间内可达到的目标。与行政程序法典化相比,其不仅能够更加完整地将行政法体系实定化,而且可以更好地回应行政管理的最新发展和新行政法的要求,是我国行政法法典化的最佳路径。制定行政法总则,具有体系功能、创新功能、减负功能、学术推动功能、立法功能和公开与宣传功能,但也存在去法典化之风险、难以兼顾地方特性与行政自主性以及减损弹性与灵活性等弊端。从我国目前形势来看,制定行政法总则利远大于弊。  相似文献   

17.
《行政强制法》设计和体现的行政强制基本原则共有六项:平衡原则、比例原则、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救济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既指导该法整体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具体法律规则的制定,也将在该法正式施行后指导执法者对该法所确立的规范和制度的实施。《行政强制法》遵循平衡原则、比例原则和行政强制法定原则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强制设定权进行了科学的配置,此种科学配置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行政强制法立法目的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18.
行政应急性原则在20世纪80年代末被一些学者明确提出,而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一直处于被遗忘的角落。“非典”又让人们重新讨论起这个话题。但无论是“非典”时期的应急实践,还是现代公共应急制度和法治的发展趋势,抑或行政法基本原则本身的特征和功能,都说明行政应急性原则不应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我们应完善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处置法,用合法性去整合现实正当性,用现代法治精神和原则来指导和规范行政紧急权力。  相似文献   

19.
黄宇骁 《法学家》2020,(1):47-63,192
所谓立法与行政的权限分配即是理顺法的制定与执行之间的上下游关系,本质是权力等级序列问题,它与权力分立语境下机关之间的监督与制约关系并非一回事。所有的立法与行政权限分配方式都可以总结为分离型与下降型两种模型,其中分离型又可以细分为双重分离型、立法与行政分离型和立法分离型。"分离"意味着要么是限制下游,要么是限制上游。对学说、实务、规范三者进行彻底分析可以得知,我国立法与行政的权限分配应当是一种立法分离型结构。立法权自身分离给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但这种分离是限制下游式,受到制约的是行政立法而不是法律;相反,行政权则是立法权的下降,既不应当存在自主行政行为,也不应当限制立法作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20.
市场规制法是实体法和具体行政程序法的结合 ,市场规制法以公法为主 ,兼有公私法融合的特点 ,其私权救济部分通过民事诉讼实施 ,其刑事制裁部分除独立性的散在立法外已归入刑法典 ,均通过刑事诉讼实施 ,而其基本的实施方法则是行政和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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