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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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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一编物权对担保物权制度作了体系化的规定。因受"物债"不分的制度逻辑的影响,民法典草案在构造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以及类型化担保物权的制度结构方面,虽有改善《物权法》规定的某些制度的努力,但总体上对2007年制定的《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的制度逻辑和体系梳理未有实质性的改善,仍普遍存在担保物权规范的制度逻辑不清晰、制度规范缺位或选择失当、担保物权制度的结构性缺陷等诸多问题。民法典草案首先应当摒弃自《担保法》以来我国发展担保物权制度体系的"物债"不分的制度逻辑,以现有的担保物权制度结构和体系为基础,重构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构造逻辑关系相对清晰的担保物权规范,以完善作为民法典组成部分的担保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物权法上的担保物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相对于<担保法>等民事立法规定的担保物权以及司法实务推进和发展的担保物权制度,有极为明显的制度改善,基本实现了担保物权制度的体系化.物权法丰富了担保物权的类型,完善了担保物权设定的公示制度,扩张了担保财产的范围,完善了担保物权的实现机制,并极大地改善了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规范缺失现象.但是也应当充分认识物权法在改革担保物权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3.
让与担保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的信托制度,主要是靠学说和判例发展起来的,是一种非典型担保制度,因其与物权法定主义、禁止流质契约的紧张关系,是否应认可让与担保在物权法乃至民商法体系中的地位与效力,学术界仍存在许多争议.文章先从两则现实案例出发谈建立让与担保制度的必要性,再以物权法定主义、流质契约禁止为视角分析建立让与担保制度的可行性,并对让与担保制度的效力进行阐释叙述,从而得出结论:国家应当立法规制让与担保制度,将其融入我国民商法体系中,以弥补传统担保物权在我国社会经济功能上的不足,改变司法实践中的混乱状态,从而促进社会财富的流转和物之价值的发挥.  相似文献   

4.
贲寒 《中国法学》2003,17(2):41-47
本文在对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动产抵押制度的态度、理论及实施效果进行考证的基础上 ,认为动产抵押制度与让与担保制度在功能、设立方法、公示方法和公示效力等方面是完全相同的 ,动产抵押制度本身就是由让与担保制度演变而来的 ,它不过是让与担保的变态形式。动产抵押制度的创设 ,不仅未能完全取代让与担保 ,反而造成了抵押权理论的混乱 ,破坏了民法物权编体系的完整性。因此 ,作者主张 ,在我国未来的立法中 ,应当废除动产抵押制度 ,完全用让与担保制度取而代之。在我国 ,动产抵押与让与担保既没有共存的空间 ,也没有共存的必要 ,更没有共存的平台  相似文献   

5.
大陆法系动产担保制度之法外演进对我国物权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担保制度的核心在于动产担保。与我国同属大陆法系的其他国家在动产担保方面的得失无疑是我们在制定物权法、民法典时应着力审视的。通过对德国、法国、日本动产担保制度的法外演进的考察,探寻其共通的发展轨迹:从移转占有型担保到非移转占有型担保、从定限型担保到移转权利型担保、从典型担保到非典型担保,我国应重点再造非移转占有型担保制度,对移转权利型担保、非典型担保应采慎重态度。  相似文献   

6.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鄢梦萱 《河北法学》2007,25(9):83-88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价值在于补充和完善银行获得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鉴于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正外部性,中小企业发展这个事实本身即为社会和政府的一种收益,所以信用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公共产品,出资者大都为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成为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有效途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法律性质上属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它应当以扶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改善其融资环境为宗旨.从根本上来看,信用担保机构应当更多地承担政策性职能,而非商业性职能.  相似文献   

7.
高小珺 《经济与法》2003,(10):62-63
一、我国信用担保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与国外发达国家信用担保的历史及水平相比,信用担保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近年来,信用担保在我国已引起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对信用担保的指导原则、担保体系、银行选择、资金来源、业务范围、评审制度、风险控制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引导和促进了担保业的发展。对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和发达国家法律制度相比较。我国信用担保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现有的信用担保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相似文献   

8.
执行和解协议中担保条款的性质不同于执行担保,“担保表示区分说”试图将执行和解协议中担保条款解释为执行担保,从而赋予担保条款执行力的思路无法实现。《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规定》第18条赋予担保条款强制执行力的正当性基础在于担保人的单方承诺以及执行和解程序提供的低度事前程序保障。担保条款的制度目的在于促进和解债权实现,避免执行和解制度过度复杂化,故应当在准确识别、区分担保方式的基础上,规范解释赋予担保条款强制执行力的实质要件,设置相应的担保实现程序路径,与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协调一致。同时,为了防止事前程序保障不足而引起的实质不公以及执行拖延,还宜赋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事后救济的机会。  相似文献   

9.
本文在分析融资融券担保规则性质的学说基础上,认为没有必要将其定位于让与担保或信托,因为那样会徒增法律适用上的困惑。我国现行的融资融券担保机制是一项制度创新,应当在尊重规则的前提下开展实务工作。  相似文献   

10.
海关事务担保对于加强海关监管,促进海关流通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海关法》已经设立海关事务担保法律制度。但是海关事务担保的法律属性还存在一定的争议,主要是由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所造成的。事实上,海关事务担保的法律性质很难说究竟属于公法还是私法,但是完全可以借鉴私法上的担保制度,对现行海关事务担保制度进行扩充与完善,实现其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1.
社会保障法概念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诚 《法学论坛》2003,18(2):40-45
本文通过对社会保障的概念与法的概念、社会保障的本质与法的本质、以及现有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的全面分析 ,对社会保障法进行了重新定义。本文认为 ,社会保障法 (广义社会保障法 )是关于基于社会理性、为保证每一个人的生活安全、维持基本生活并保证生活质量从而保证其生存权和发展权而采取的社会互助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社会救济法、社会保险法和社会福利法三个次级法律规范群 ;狭义社会保障法是关于基于社会理性、为保证每一个人的生活安全、维持基本生活从而保证其生存权和发展权而采取的社会互助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社会救济法和社会保险法两个次级法律规范群。  相似文献   

12.
我国农村地区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及其防治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振华 《行政与法》2006,(11):55-57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农村经济需要稳定的社会治安为其保驾护航。目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总体上基本稳定,但是,在部分农村地区也存在一些社会治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地区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军,必须提高农村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农村地区思想文化建设和法制教育,加大农村公安派出所建设力度和推行农村社区警务,充分利用农村社会治安资源,对农村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3.
如何构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新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代西方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正从"黄金时期"转入"社会福利危机时期",对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来说,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也面临价值选择与制度重构的双重挑战。在统筹城乡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大背景下,社会保障的核心价值理念应从"反贫困、重效率"向"保障积极人权、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回归;社会保障的核心制度模式应当是发展型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发展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是将国民的发展权置于首位,促进充分就业,使发展型社会保障与积极的就业政策之间呈现良性的互动。我国应依据上述原则和理念,构建社会保障制度的新机制。  相似文献   

14.
从中国城市化当前遭遇的现实问题出发,参照欧美先行城市化国家的经验教训,中国的城市化面临着升级转型的需要,即由市场主导的城市化形态向市场与社会保障并重的城市化形态过渡.城市化升级转型中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法的关键,是区分和协调经济领域市场化和社会民生领域非市场化之间的关系,并将民生权利化、法律化.城市化在需要社会保障与社会法的同时,也在为社会保障与社会法的建立和运行提供支持.中国城市化的升级转型,需要重视社会主义原则在民生领域的重要性,加强社会法的独立法域建设.  相似文献   

15.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基于如此现实,对社会保障的制度路径选择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分析理路,即建立在经验现实基础之上的否定说与建立在抽象理念基础之上的肯定说。以二者的任何一个作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原则都存在片面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关键在于义务主体的界定,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义务主体在法律、政策层面上存在着法律定性不清、义务内涵不明确、农村义务主体缺失等弊端,以此分析为基础,提出构建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立法原则。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社会保障法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赵康 《政法学刊》2001,18(5):9-11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立法经历了曲折发展,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也得以恢复,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不断发展。如今,我国在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及社会救济等方面都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作为改革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在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初步奠定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框架。但从整体来看,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仍然滞后,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要求。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应采取以社会保障基本法为龙头,单行法律法规为主导,相关法律为补充的立法模式。为此,应采取分步走的办法,目前首先应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基本法>。  相似文献   

17.
社会保障法的被保障主体 ,指符合社会保障法的规定 ,有权取得社会保障待遇的自然人。作为社会保障法被保障主体的自然人是有差别的社会的人。社会保障法通过保障事实上处于不平等地位的人的基本权利 ,为减少彼此之间的差别 ,追求公平而努力 ;并以法律的权威性保障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人无论从一国迁移到哪一国 ,也无论其迁移了多少次 ,社会保障待遇不应被剥夺 ,迁移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相互协商和配合。  相似文献   

18.
董溯战 《现代法学》2007,29(1):76-83
社会连带是社会保障法的基础,它不仅作为一种观念已渗透进社会保障法的合作互助理念和社会权理念;而且,它也作为一种原则体现于法律文件的明确规定和具体制度构建中。不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类型依托不同的社会连带结构,蕴涵不同的社会连带精神。随着社会的演进,社会连带的性质、结构已经或正在发生转型,这也会相应地促进社会保障法的变迁。  相似文献   

19.
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媛媛 《政法论丛》2009,(6):109-113
当前,我国农民工没有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方式又难以为其提供充分保障。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帮助农民工合理规避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等方面的社会风险,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长期目标,也是用法律手段打造平安中国新思路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0.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保证。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强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社会保障制度取得重大进展,但仍需对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着力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必须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上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落到实处,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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