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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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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是和谐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民法的性质和基本原则与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不谋而合。崇尚民法人法、私法和权利法的性质,坚持民法平等、自愿和诚信等基本原则,是和谐社会下民法精神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而民法与和谐社会这些基本特征和要素有着紧密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体系的基石之一就是实施民法,崇尚民法的性质,坚持民法的基本原则,这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文就民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之间的联系进行了概述。  相似文献   

3.
论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平衡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社会的构建对民法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新的挑战,86年《民法通则》中的基本原则所呈现的历史局限性和滞后性与当今和谐社会指向的内容产生了利益格局的异化,为此,以和谐社会作为构建民法基本原则的宗旨,来重新审视和塑造我国未来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之一。同时,借鉴中外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规范和定位民法的具体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随着现代法的价值重心的转移,权利本位逐渐取代义务本位,个人本位让位于社会本位,这一原则在法律中的地位日渐提高,甚至被奉为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诚信是我们进行活动时所应该持有的理念,诚实信用的道德也是我们所要弘扬的。因此,本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对此原则做了简要的阐述。  相似文献   

5.
虽然我国《民法总则》对民法的大多数一般原则作出了规定,但是,它没有也不可能对民法的所有一般原则作出规定.因此,在民法领域,除了制定法所规定的一般原则之外,非制定法上的一般原则也是存在的.无论是制定法上的一般原则还是非制定法上的一般原则,它们并非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更不可能均是公共秩序性质的法律规范.在民法一般原则的性质方面,人们应当明确区分补充性的一般原则、强制性的一般原则和公共秩序性的一般原则.  相似文献   

6.
市民社会法、私法和权利法是民法的主要性质体现。调整法律地位平等者之间关系是民法本质属性所在,是民法体系的逻辑起点。研究民法性质对于把握民法基本理念、推动民事立法和司法完善均有裨益。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法应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在一切私法均应纳入民法典的诉求下,私法基本原则往往由民法典予以确定,称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一切私法活动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应适用于知识产权的产生、权利行使以及保护。民法基本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上的适用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能为司法实践中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准则。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正>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它不是立法者随心所欲的任意规定,而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以及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因此,我国民法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我国民法的社会主义性质,与一切剥削阶级的民法划清了界限。同时,我国民法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我国民法所具有的中国特色,使我国民法区别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我国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特征的集中反映。按照民法通则第2条的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中主要是在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所发生的商品  相似文献   

9.
白洁 《法制与社会》2013,(10):241-242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特定的价值宣示意义,以及所含效力始终贯穿于民法的根本准则。公平原则是一项基本的民法原则,也是民法各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妥当性和安定性一直是近现代以来民法价值取向的主要特征,其基本价值取向均为秩序与公平。民法的根本旨归在于民法的本位。近现代以来,民法本位基本未发生任何改变,也就是均为个人本位与权力本位。个人本位也称为民为本为,这也是一种更加确切的名称,它比权利本位更加本原。国家本位和社会本位可以在广义社会法下的行政法规和经济法中得以确定。民法价值为民法的归结点,而民法本位为民法的出发点,均蕴涵于民法基本原则之中,并在其中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10.
宁清同 《政法学刊》2007,24(6):63-68
和谐社会是人类的理想,要实现这一理想就必须弘扬民法的基本精神。因为,民法的平等精神是和谐社会的根本,民法的自由精神是和谐社会的前提,民法的诚实信用精神是和谐社会的灵魂,民法的私权精神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相似文献   

11.
略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有自己的基本原则,知识产权法有没有自己的基本原则?回答是肯定的,否则,知识产权法学界也就不会津津乐道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平衡原则了。当然,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与民法的一般基本原则有所不同,是创设知识产权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并不具有民事主体行为准则和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功能,而只具有立法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三个,  相似文献   

12.
易军 《现代法学》2022,(1):79-93
我国《民法典》第10条未将“法理”规定为第三位阶的法源。在理论上,除少数学者反对设立第三顺位法源外,多数学者赞同规定第三顺位法源,惟对其原因基本未详尽展开。无论是从法源条款的性质、使法源条款真正具有实益、为法律“续造”提供合法性基础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民法典》已赋予法官较广泛司法权、我国民事法官依“法理”填补法律漏洞成为较为普遍的现实来看,抑或从发挥法理的“学科沟通功能”来看,确立第三顺位法源均有其必要性。从立法技术来看,将第三顺位法源表述为“民法基本原则”并非最优,仍以“法理”的表述为宜,因为“法理”的内涵与外延比“(民法)基本原则”更为丰富。除民法基本原则外,“法理”可能是非属民法基本原则范畴的民法基本原理、未明定的民法原则;此外,“法理”也可能是制定法乃至习惯法上的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13.
民法的基本准则始终是被民法的基本原则包含的效力所贯穿的,这种民法基本原则是具有一定的宣誓意义的。民法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并且占有民法基本原则的"主心骨"的地位和作用,公平的理念和公平的运作构成了公平原则的根本,保证了整个民法中处处都体现了公平的理念和运作方式。分析近些年来的民法原则,我们可以分析得出民法所具有的的价值方向主要是呈现出安定性和稳妥性的普遍特性,其中公平原则就是最基本的价值方向。  相似文献   

14.
对民法本位的新审思——从民法基本原则及价值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基本原则含效力贯穿于民法始终的根本准则及具有一定宣示价值的特别规则。公平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原则。近、现代民法价值取向的特征分别是安定性和妥当性,它们的主要价值取向都是公平和秩序。民法本位是民法的根本指归。近、现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权利本位、个人本位。个人本位比权利本住更为本原,称其为民为本位,则更确切。可在广义社会法下的经济法等和其它行政法中确定社会本位乃至国家本位。民法本位是民法的出发点,民法价值是民法的归结点,均蕴含并体现在民法基本原则中。  相似文献   

15.
民法谦抑性是关于民法性质的最抽象概括,具体体现为民法的有限性和民法的宽容性,有限性意味着民法不对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决定的事项进行强制性规定;宽容性意味着着民法介入主体行为领域时,应当有尊重、保护、扩大民事主体自由和权利的极大同情心、自觉心和责任心。民法谦抑性应当通过精神与制度两个层面展现出来,前者是对民法基本原则这一民法精神载体的要求,后者是对民法具体制度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民法的理念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多元的,其理念可以包括:民法的精神理念、民法的形式理念、民法的全息理念、民法的适域理念、民法的权利分类理念。由此居于母体地位民法理念所决定,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确立如下六项基本原则:主体平等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权利保护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利滥用禁止原则,各项民法基本原则都有自己特有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相互依存。民事法律规范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并贯彻民法基本原则的意图。  相似文献   

17.
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至高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是贯穿民法规范和民法制度的活的灵魂,体现为民法的精神或理念.它在两种层次上得到运用:其一,在民事活动层次上,它反映了市民社会的根本价值和基本要求,是民事主体一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其二,在规范层次上,它是效力贯穿民法始终的根本规则,是克服民法规范有限性的工具.因此,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可以成为理解具体的民法规范和民法制度的观念基础和钥匙,另一方面它本身就构成效力最完全、涵盖面最广的行为规则,通过解释和运用,具有填补具体民法规范和民法制度的调整空白的功能.本文主要探讨了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包括:目的性原则、妥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相似文献   

18.
规则、原则、程序——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要义●陈年冰一、问题民法基本原则是近年来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相对比较集中的问题之一。在讨论中,学者们对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功能存在较大的认识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  相似文献   

19.
杨佩尧 《法制与社会》2010,(11):290-290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的要义之一,也是连接民法精神与具体民法规则的纽带,但不同的民法基本原则在具体的司法适用中亦有可能存在冲突,这些现实冲突则是法律职业者所无法避及、更是民法所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解决这种冲突的方法之一就是对各民法基本原则进行位阶分析,具体确定各个基本原则在司法适用中先后顺序或目优先效力。  相似文献   

20.
作为部门法哲学的民法哲学和亚部门法哲学的家庭法哲学在晚近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新人文主义思潮在其中尤为独树一帜.新人文主义民法哲学主张主观诚信与客观诚信之统一、平等原则非民法基本原则和民法的公私法混合性,新人文主义家庭法哲学主张家庭关系的屈从性,包括夫妻关系的相对屈从和亲子关系的绝对屈从.无论是新人文主义民法哲学还是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家庭法哲学,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民法对人的回归和对弱者予以保护.新人文主义民法哲学和家庭法哲学透射了社会变迁中的私法研究范式转变,其价值取向是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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