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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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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晓霞 《工会论坛》2010,16(3):136-138
德国侵权法上的危险责任、美国侵权法上的严格责任均相当于我国侵权法上的无过错责任。与美国侵权法上的超常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相同,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高度危险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是危险归责的典型,也是现代侵权责任的典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章对四种高度危险责任的责任构成及免责事由作了相对具体、合理的规定,但在实施中仍需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核设施致害的免责事由、航空器致害责任的范围、高度危险责任赔偿限额的依据等事项。  相似文献   

2.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立法需要明确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以及过失相抵等问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了混合责任原则,将受害人故意作为加害人唯一的免责事由,并许可在一定的条件下适用过失相抵。该条的规定顺应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立法思潮,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  相似文献   

3.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立法需要明确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以及过失相抵等问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了混合责任原则,将受害人故意作为加害人唯一的免责事由,并许可在一定的条件下适用过失相抵.该条的规定顺应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立法思潮,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  相似文献   

4.
环境毒物作为毒物的一种,已经成为我们生产、生活当中无法回避的组成部分。通过对环境毒物、环境污染及环境污染致害侵权的特征描述,对环境毒物致害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免责条款进行了梳理、评议,并就目前相关的法律制度设计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法通则127条关于动物侵权案件责任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法通则127条关于饲养动物侵权案件的规定存在两种理解,一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第三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二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外,饲养人或管理人亦不能免责。本文通过学理和比较分析,认为饲养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便是第三人过错的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亦不能免责。因而认为第三人过错不是饲养动物侵权案件的免责事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只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的后期责任归属。  相似文献   

6.
在侵权行为法中,抗辩事由是针对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而提出来的,所以又称免责事由。侵权行为抗辩事由又分为一般抗辩事由和特别抗辩事由,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属于特别抗辩事由。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受害人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一定的后果。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错的,加害人也可以此为由提出抗辩来减轻自己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我国合同法借鉴英美法 ,实行严格责任。然而 ,英美法虽实行严格责任 ,但是借助目的落空理论、判例和对主观因素的适当考虑 ,形成了一个严密、和谐的归责和免责体系。我国虽采严格责任 ,但在免责事由的规定上存在法律漏洞 ,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主要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类型。我国相关立法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但,仍然存在责任体系不完备、缺乏专业性、利益保护不平衡、免责规定过于笼统等问题。立法应当对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  相似文献   

9.
追溯自甘风险规则的历史,其从产生至今,在不断的实践中已经具备了丰富的内涵。从2002年著名的"无为诉留波"案,我国审判实践中第一次明确适用自甘风险规则以来,已存在不少涉及甚至援用这一规则的案例。我国民法典将这一规则明确为独立的免责事由,但有学者认为该免责事由与侵权责任编中的某些免责事由相重叠。《民法典》正式施行,仅依据第1176条条文的原则性规定难以冲破实践中的适用困境。对此,首先应将适用的主体限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应当将其适用的领域范围做适当的放宽,不限缩不滥用,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0.
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环境侵权事件频繁发生 ,针对污染致害行为的特殊性适用适当的归责原则对于确定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方法和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航海过失免责”是海商法中一项特有的制度.它对合理分担船货双方的风险、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已在联合国贸法会通过三读的《联合国统一运输法草案》废除了“航海过失免责”,实行的是与《汉堡规则》一致的承运人严格责任制度。面对这一形势,是否应当修改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取消航海过失免责夺款?通过对有关历史、现实、立法价值取向的分析,我国取消航海过失免责,还为时尚早。  相似文献   

12.
关于信息产品责任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性质上讲,信息产品责任既不是合同责任,也不是侵权责任,而是独立于二者之外的第三种民事责任——信赖责任。其构成仍遵循损害、行为、因果关系和过错的框架,但其具体内涵又与一般民事责任有差别。另外,信息致害造成的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依照有关赔偿法,当无疑义,但信息致害造成的纯粹经济上的损失或者机会利益是否应予赔偿,这应根据个案,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保护的旨意来决定。  相似文献   

13.
面对日益涌现的学校伤害事故及其法律纠纷,必须合理确定各方责任归属,完善特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对于学校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做出明确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了公平、妥善地处理好受害学生利益、学校合法利益保护以及教育目的实现之间的平衡关系,还应对侵权责任法中相关规定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有绝对豁免和限制豁免两种主要理论。我国司法实践赞同绝对豁免主义,然而,从当前国际法理论和国际实践上看,限制豁免理论呈上升趋势,且从我国的长远利益出发,我国应当有条件地采纳限制豁免主义,采取行为性质标准为主、目的标准为辅的标准,确定是否给予国家行为法律规定的豁免。但这方面的立法尚待完善。  相似文献   

15.
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是资源类犯罪中为数较多的组成部分,其危害性日益彰显。为对有力打击此类犯罪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保障,完善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法律责任制度成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所必须。我国制定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起步较晚,基础较差。通过对中俄野生动物资源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比较,并借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对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规定之优点,完善中国刑法对此类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应增设有关罪名,对现有罪名罪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加重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16.
试论违约责任形式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如何确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在我国现行合同法律制度和学理研究中规定和研究的较为简略。但这一问题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是极为重要的。在确定违约责任形式时,除了现有的规则和认识外,还应坚持合同自愿原则和当事人约定优先、法定为辅规则以及将违约定金罚则、违约情况下的合同解除纳入违约责任形式的范畴,以充实违约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7.
在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劳务派遣以其低风险、低成本的特性得到用工单位的广泛青睐。其规模和比例不断扩大,并趋向主流化。但对劳务派遣中雇主角色定位以及雇主责任的分配存在较大争议。立法亦未给出明确的规定。劳务派遣规模的扩大与有关雇主责任法律规定的不足矛盾突出,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应当立法明确派遣方与要派方的"共同雇主"身份,规定各自应承担的雇主责任,以按份责任为主,连带责任为补充,并对对方履行雇主责任互负担保义务。  相似文献   

18.
警察执法需要强制力方能实现,但公众及媒体对警察强制行为的过分解读和关注,法律和制度对警察权“控制有余而保障不足”的现实,使得民警在执法时顾虑重重、压力巨大,直接减损其执法效能和执法积极性。警察依法履职免责机制既能满足保障警察执法权益的需要,也能规范警察执法行为、增强社会管控能力,符合法治建设要求。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构建免责机制、设立维权机构和提高警察执法能力,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警察依法履职免责机制。  相似文献   

19.
破产免责制度最早产生于英国,各国的破产免责制度均是针对自然人而言。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只适用于企业法人,在这种立法体例下,自然不存在破产免责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确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破产免责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采取了以归责要件为核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立法模式。此种立法没有充分注意到免责要件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限制作用。它仅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主要保护客体,而对其他权利缺乏周全保护。为克服这种弊端,宜采取目的性解释的方法来理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免责条款与归责条件之间的关系;在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之前,应优先考虑免责条款适用的可能性。建议制定以免责条款为核心的网络特别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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