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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09 毫秒
1.
侵权责任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分为受害人责任、过失相抵责任和比较责任三类。《侵权责任法》在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对受害人过错制度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特殊侵权行为部分对受害人过错制度的规定则分为明确规定、适用特别法规定和无特别规定三种情况。《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到第十章的受害人过错制度的适用具有特殊性。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按照危险程度可以分为极端危险责任、极度危险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三类,可以准用于醉酒驾驶和环境污染责任。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法通则127条关于动物侵权案件责任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法通则127条关于饲养动物侵权案件的规定存在两种理解,一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第三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二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外,饲养人或管理人亦不能免责。本文通过学理和比较分析,认为饲养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便是第三人过错的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亦不能免责。因而认为第三人过错不是饲养动物侵权案件的免责事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只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的后期责任归属。  相似文献   

3.
违法性可以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部分而独立存在。应当容忍违法性判断中注意义务和过错判断中注意义务的重合,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更好的救济,在社会中公平地分配损失。在行为人直接侵害绝对权利的情况下,违法性的判断适用结果不法说,即权利的侵害直接征引不法性,此后依据注意义务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而对于不作为侵权和间接侵权,要依据行为不法说来判断其违法性。  相似文献   

4.
在无过错责任中,加害人与受害人同时负担注意义务的双边预防模式能有效提升损害预防的效率,应使受害人负担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风险预防理论既可满足无过错责任的预防需求,亦能契合受害人过错标准的形成逻辑,故有必要引入风险预防理论设定受害人过错判断标准。在风险预防视域下,由于受害人与加害人双方对危险的控制能力存在显著差异,受害人进行预防将会提升行为成本。因此,在无过错责任中应构建二元过错判断模式。在具体判断受害人过错时,应注重考察其对危险认知水平以及控制能力,避免受害人过错泛化。  相似文献   

5.
过失相抵是当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错时 ,依法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制度。其构成要件有三 :受害人具有过错 ;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损害发生或扩大的原因 ;受害人行为是不当行为。审判实践中 ,适用过失相抵制度时应注意积极、慎重适用该制度 ,注意区分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 ,注重过失相低的方法。互殴案件不能适用过失相抵。  相似文献   

6.
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一个例外制度,在认定董事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时应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应坚持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认定董事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时应满足以下要件:一是董事主观上须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二是损害行为应具有职务性,三是第三人因董事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我国应在《公司法》中就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作出如下规定:"董事在职务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当代侵权法理论过分强调侵权法填补损害的功能,忽视了对故意与过失侵权心理的关注。侵权法过错的判断应当充分借鉴心理学的相关成果,修订主观性判断标准,区分故意与过失的侵权心理。这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更是科学确立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有效预防侵权行为发生,科学确立法制宣传策略,构建和谐民事法律关系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王小波 《工会论坛》2003,9(5):98-99
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抗辩事由问题 ,现行立法涉及极少。国务院于 1991年 9月 2 2日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规定把“受害人故意”一项作为交通事故责任的抗辩事由 ,不能完全反映我国目前在交通方面的司法实践情况 ,学者们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各自的见解。  相似文献   

9.
论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产品责任,又叫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包括供货者、进口商)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或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大多数国家法律在规定产品责任时,也明确规定了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所谓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从而使自己免除产品责任或减轻产品责任的事由。产品责任抗辩事由的确立,使产品责任构成条件更加明确,因而可以兼顾有关各方的利益,从而使产品责任法发挥更加积极的社会作用,以避免责任过于严格而给生产流通…  相似文献   

10.
被害人过错行为的刑法意义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当前,在西方,被害人过错已经被赋予积极的刑法学意义,它已是减轻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之一.反观中国刑法,这一问题在理论上则很少涉及,在司法上也仅仅将其置于量刑上的酌定情节来对待.这反映了我国刑法学术界和司法实践界对处于刑事法中主体地位之被害人的漠视.不考虑被害人之行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之主动地位,也严重损害了行为人之人权.文章从我国现行刑法中被害人之刑法地位的不足入手,进而阐述在刑法中将被害人过错行为作为降低被告人刑事责任之法定事由的合理性,最后分析我国设立该理论之模式及其在司法中的具体操作.  相似文献   

11.
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是指在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因肇事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共同过错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时,被害人对损害结果的产生具有原因力的过失违章行为.它具有不同于其它类型案件被害人过错的特点.其不影响罪的构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实际上是夸大被害人过错在定罪中的作用,并违背了犯罪构成理论.交通肇事罪中的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并且对加害人刑事责任大小的影响是相对确定的,应将其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从轻情节予以法定化.  相似文献   

12.
本文提出过错责任原则的价值功能在于受害人利益的维护,而不是行为人行为自由的促进,检讨过错责任内部制度性配置问题时,应该以其是否实现该功能为依归;在过错归责原则中,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与过错责任之间并不具有天然的联系,应该根据归责原则所服务的法律价值来选择举证责任的分配模式;过失在侵权行为法归责体系中并不具有当然的核心地位,只是众多归责原则中的一部分,因此探究其他归责原则存在的合理性时不应该把过错归责原则作为考虑的前提。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居民小区流浪猫伤人事件屡有发生,根据受害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及过错具体内容的不同,相应的责任承担主体也不同。如果受害人对自己所受的损失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过错,则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果受害人对自己所受损失非出于故意过错,则需要由其他主体来承担相应的救济责任。现实生活中,在寻求原饲养人无果的情况下,一些爱猫的投喂者成为了被侵权人诉求的目标。投喂者是否属于饲养人的范畴,其行为是否构成特殊侵权或一般侵权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既无原饲养人又无投喂者爱心投喂行为的情况下,小区物业公司也可能存在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保障小区环境清洁卫生和安保责任的行为,因此也有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4.
过错在侵权行为法中的重要性,已是我国法学界所公认的事实。然而,对于与过错有关的几个关键性问题,即过错的含义、构成、分类及认定标准,法学界并未有过系统的论述,因此,本文试图就这几个问题对过错作一全面探讨。  相似文献   

15.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违反该义务,而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安全保障义务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和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而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依据在于利益与风险相一致原理、危险控制理论、经济分析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公平原理和合理信赖理论。实践中应借鉴美国和英国侵权行为法中土地利益占有人或者土地占有者的概念来扩大安全保障义务的权利主体范围,适用过错责任中的过错推定原则,并区分具体侵权种类确定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和责任形态,以正确处理该类案件。  相似文献   

16.
过错推定是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董事责任追究的归责原则,也是我国立法基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和受害人损失补偿作出的必然和合理的选择。过错推定原则之下,董事享有反证抗辩的权利。判断董事过错的基本标准是董事的注意义务或善管义务,因特定信息披露行为注意义务举证的困难,整体履职的勤勉尽责成为判断董事过错的重要标准或替换根据。法院对董事虚假陈述的过错认定,不应止步于法定的过错推定,也不应对董事的反证举证设定过高标准,应确立以司法审理为中心、对各种事实和证据予以综合判断的裁判思路和方法。新发布的《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若干规定》对董事过错的认定因素和根据、对董事过错抗辩的四个常见理由如何采信以及董事过错排除的几种情形所做规定,是董事过错认定最具操作性的裁判规范,也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重要突破和创新,同时,对这些裁判规范需要给予理性的解读、深入的分析和正确的适用。  相似文献   

17.
当下环境分别侵权行为频繁发生,其特点是各行为人之间无共同过错联系,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的损害后果。此类行为属于多数人侵权行为的一种,可以区分为典型的环境分别侵权行为、全叠加的环境分别侵权行为和半叠加的环境分别侵权行为。由于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呈现复杂多样的因果关系,在确定侵权行为责任时,需要分别研判各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类型,区别不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损失的原因力大小,以此作为分担责任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18.
一、国家赔偿立法的缺陷1、关于国家赔偿的免责条件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但对于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混合过错造成的损害,以及由于第三人(受害人和国家机关以外的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2、关于非刑事司法赔偿范围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  相似文献   

19.
一般认为,离婚损害赔偿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有:行为、过错、损害、因果关系。依《婚姻法》第46条的规范意旨,离婚损害赔偿的基础是离婚而非侵权行为,其性质应是法定责任。该条列举四种情形旨在规定对离婚的四种过错而非四种侵权行为。其要件应包括:离婚、损害、过错、离婚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20.
在侵权责任的理论和实践中,过错和违法性的关系颇具争议,主观过错说和客观违法说可以很好地解决和处理过错与违法性的关系,从而将两者明确地区分开来。过错是一个主观的因素,对其进行认定和评判时考虑的是人们的主观意识,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违法性是一个客观的因素,可以通过法律的否定性评价直接给出明确的判定。过错与违法性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违法性可以作为过错的判断标准,当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被告有过错时,违法性是必不可少的选择;当过错不足以作为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时,违法性是被告承担责任的主要基础。因此,过错和违法性二者相互依赖,却又不可相互吸收和替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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