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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鉴定管理立法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司法鉴定的诉讼程序仍然亟待规范与完善。这不仅是司法鉴定活动的本质要求,也是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以及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改革的迫切要求,还是诉讼法修改的必然要求。要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的诉讼程序,必须在诉讼法中明确鉴定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设立鉴定结论的告知或者开示程序,明确规定与鉴定结论审查判断有关的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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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司法鉴定体制亟待改革,这是广大法律工作者 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共识。其原因是司法鉴定工 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处于混乱无序的局面,影响了诉讼活动的正常秩序,妨碍了审判工作的效率,甚至对司法公正造成了损害。笔者就此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正确理解司法鉴定的概念与性质是改革的前提 关于司法鉴定的概念与性质问题,学术文献中多有论及,可谓众说纷纭。要进行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就要解决对司法鉴定的统一认识问题。(一)司法鉴定的概念 严格地说,司法鉴定应定义为: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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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的重大改革。在改革司法鉴定制度时。必须围绕司法公正这一主题.树立现代的司法鉴定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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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认识的误导、体制的惰性、历史的积淀、法律的滞后和利益的掣肘,我国现行司法鉴定模式在半个世纪的自发成长中日益凸现出诸多缺陷。回应依法治国、司法改革的驱动和要求,突破现行司法鉴定模式,构建职责清晰、结构合理、管理有序、运行高效、统一科学、程序公正的新型司法鉴定模式,实现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科学、高效和公正,既需要理论上的解惑和张扬,更需要实践上的开拓和扩展。一、司法鉴定的地位界定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诉讼、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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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底中央提出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和要求。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决定》从而将党的政策法律化、制度化,二者精神一脉相承。就我的认识而言.其意义在于:一是确定了司法鉴定的概念。二是确立了统一管理的制度框架。三是维护了公正司法的底线。五年来我们主要是围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开展各项工作,就管理工作而言,主要是规范司法鉴定的管理活动和规范司法鉴定的执业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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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诉讼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作为为案件提供证据的一种手段,其程序的科学性和技术的科技含量,直接影响着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可靠性。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多系统相互制约的司法鉴定体制存在诸多弊端,这些弊端干扰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改革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是法制建设的需要。笔者就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问题发表以下管见,并就该问题探讨一下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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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诉讼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作为为案件提供证据的一种手段,其程序的科学性和技术的科技含量,直接影响着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可靠性.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多系统相互制约的司法鉴定体制存在诸多弊端,这些弊端干扰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改革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是法制建设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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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实验田。改革的难点与重点在于现代司法鉴定理念的确立和现代司法鉴定体制的建立。本文对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外延范围、服务对象、鉴定结论的证据属性与证据效力、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弊端、未来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方向、审判机关设立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提出了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应当正确处理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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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诉讼领域法制化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 ,司法鉴定的无序状态严重影响着我国诉讼立法价值追求的实现。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司法鉴定的现行体制急需改革与完善 ,通过鉴定立法建立一套统一的、科学合理的司法鉴定制度 ,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是诉讼领域法制化建设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司法鉴定制度的主要弊端 ,提出了改革与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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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的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它作为司法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诉讼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有利于提高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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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的基础与缺陷——兼论我国引入专家证人制度的障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模式的改革使得产生于强职权模式下的传统司法鉴定体制与新庭审方式的矛盾日益突出,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我国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司法鉴定也亟需立法。近年来,有关引入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的改革构想成为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中的热门话题,本文在分析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的基础及其固有缺陷的基础上,对在我国建立专家证人制度的观点提出了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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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司法鉴定的统一管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几年关于改革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加强统一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的呼声非常强烈。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促进司法公正,2004年底,中央转发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发〔2004〕21号),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这部将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第一个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的重要法律性文件,其基本目标和核心内容就是对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管理。但长期以来,对于司法鉴定是否需要统一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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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活动的公平、公正、民主、科学是诉讼民主化的标志,也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诉讼的民主化要求案件证据证明方式的科学与理性。伴随着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深化,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也应相应的深化进行,笔者在此主要对混合式司法鉴定制度中的司法鉴定人资格选任制度,司法鉴定人诉讼地位,司法鉴定启动制度进行论述探讨,以期望有助于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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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司法鉴定制度 第一节司法鉴定制度的概念与分析 司法鉴定制度从狭义上讲,仅指进行鉴定的程序制度;从广义上讲还应包括,作为诉讼证明制度一部分,对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和运用的制度.前者是对鉴定活动而言的规则,后者是对证明而言的规则.这些规则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 司法鉴定的专门性、司法鉴定结论失真的隐蔽性不仅使鉴定本身只能由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完成,而且在运用司法鉴定结论的诉讼证明活动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也只能由具有相关学科专门知识的人员来完成.因此,司法鉴定制度不仅要对鉴定活动进行规范,而且要以运用鉴定结论的证明活动进行规范.本文所称司法鉴定制度为广义的概念. 目前对司法鉴定制度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司法鉴定体制、鉴定人、鉴定的程序制度和鉴定标准化方面.应当说这已经奠定了司法鉴定的基本理论框架,但从总体上讲,还不够深入,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二节外国司法鉴定制度分析 与法系的划分相似,由于社会、历史背景不同,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大体上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德国、日本、前苏联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鉴定制度,即大陆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二是英国、美国以及英联邦国家的司法鉴定制度,即英美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两大法系之间的司法鉴定制度差别甚大,而法系内部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也有许多不同.限于篇幅,这里不再细分而一并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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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标准体系是司法鉴定标准化活动的顶层设计,对于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鉴定标准体系的建设需要处理好深耕和融合、创新和普及、现实和前瞻、鉴定实践和认证认可的关系,以《标准化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为基础,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司法鉴定标准体系的研究为行业后续标准的制定规划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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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司法鉴定制度 第一节司法鉴定制度的概念与分析 司法鉴定制度从狭义上讲,仅指进行鉴定的程序制度;从广义上讲还应包括,作为诉讼证明制度一部分,对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和运用的制度.前者是对鉴定活动而言的规则,后者是对证明而言的规则.这些规则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 司法鉴定的专门性、司法鉴定结论失真的隐蔽性不仅使鉴定本身只能由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完成,而且在运用司法鉴定结论的诉讼证明活动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也只能由具有相关学科专门知识的人员来完成.因此,司法鉴定制度不仅要对鉴定活动进行规范,而且要以运用鉴定结论的证明活动进行规范.本文所称司法鉴定制度为广义的概念. 目前对司法鉴定制度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司法鉴定体制、鉴定人、鉴定的程序制度和鉴定标准化方面.应当说这已经奠定了司法鉴定的基本理论框架,但从总体上讲,还不够深入,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二节外国司法鉴定制度分析 与法系的划分相似,由于社会、历史背景不同,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大体上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德国、日本、前苏联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鉴定制度,即大陆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二是英国、美国以及英联邦国家的司法鉴定制度,即英美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两大法系之间的司法鉴定制度差别甚大,而法系内部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也有许多不同.限于篇幅,这里不再细分而一并讨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