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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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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为结构与犯罪构成体系———兼谈行为科学与刑法学的区别张明楷一行为法学“是以行为科学为中介,联结传统法学与社会科学多学科、边缘(交叉)学科乃至自然科学门类的一些学科,独立于社会科学领域内的一个崭新学科。……它既属于行为科学的范畴,但又区别于行为科学...  相似文献   

2.
<正> 一、法学方法论的重要变革行为法学的产生是对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一种反思,它意味着在传统法学方法论中注入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以与传统法学研究方法不同的方式,在法学领地  相似文献   

3.
任何一门科学的成熟程度,不仅取决于它揭示客观对象领域所达到的深度和广度,而且取决于它对作为科学体系的自身的内容、方法、性能、价值的自觉认识程度。现代科学也正沿着这两条道路并行推进。而这两种过程交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一是导致一系列新兴、综合、边缘学科的出现,一是催生了以科学本身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即科学学。科学方法论则是既含于其中,又相对独立的一个重要内容。法学学和法学方法论就  相似文献   

4.
Ⅰ科技法学是以研究科学技术法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科学,既是法学的一个部门,又是科学学的一个分支。 科技法学是不是法学的边缘学科?有论者认为:“科技法学是一种部门法学,是法学的新兴学科,而不是“脚踏两只船”的边缘学科。”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法学的边缘学科是指法学与自然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之间的学科,就此定义来衡量科技法学,很显然它属于法学的边缘学科。这是因为,科技法的法律规范是以技术规范为基础而为法律所确认  相似文献   

5.
<正> 两年前,中国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行为法学作为行为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宣告诞生。但到底什么是行为法学?行为法学与行为科学和法学之间是什么关系?行为法学是否就是法行为学或法制行为学?至今尚无定论。有人认为,行为法学是行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以立法、司法等领域中人的行为规律和人与人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因此“行为法学实际上也可以称为法制行为学。”也有人认为,行为法学“是应  相似文献   

6.
法律社会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学中的一个横断学科或综合学科法律社会学早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就已在西方国家兴起。但就我国自1949年建国后的法学而论,它还是一个正在创建的新学科。本文所指的法律社会学是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按照国际社会科学中传统,不仅法学,而且社会学,都有法律社会学这一分支学科。从这一意义上讲,法律社会学也可以说是法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个边缘学科。事实上,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往往要涉及到法学、社会学以外的其他许多学科,包括自然科学在内。因  相似文献   

7.
引论法律经济学,又称经济学法学或经济分析法学,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方法论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率及创新的边缘学科。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和法理学——法哲学的重要新兴流派,也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支学科。  相似文献   

8.
<正> 关于再创行为法学研究的必要性同任何一项新的发现、新的创造一样,运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本来丝毫不足为怪,只是由于人们对发展中的行为科学缺乏了解和研究,这才增强了几分"陌生"之感。从形式上看,行为法学同在美国曾经出现过但并未形成气候的"行为主义法学"思潮似乎有着密切联系,其实并非尽然如此。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世界观和方法论作指导,不需要也不可能用行为主义对法学进行"哲学思考",而只需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容纳新思潮,开放方法论,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并由此为传统法学开拓一  相似文献   

9.
法学是一门悠久而古老的独立学科。解放后,法学在我国又有了新的发展。法学包括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外法学和某些边缘学科。《法学基础理论》属于理论法学,在法学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它同部门法学及其他法律学科之间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部门法学是研究各自学科领域内的法律发展规律及其特征。理论法学研究的则是法律发展的基本原理、共同规律及其本质特征,它的结论和原理,对于部门法学的各个学科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0.
科学可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其发展史说明充实完整的方法论是一门科学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和它能否顺利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拉伦茨教授在其名著《法学方法论》中亦说:"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固有之方法。"法学作为人文科学中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若要实现突破性的发展必然离不开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本文对其与法学、法律的关系问题做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1.
行为法学作为一门新的独立的法学理论与方法论模式 ,它与传统法学在方法上的异同表现在五个方面。行为法学具有特殊性、实证性、动态性、开放性、兼容性、历史性、综合性等特征。还应遵循运动原则、行为原则、需要原则、效益原则  相似文献   

12.
姚俊廷 《北方法学》2009,3(5):59-63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兼及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要求,折衷于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之间。能坚守科学性与客观性而又不忽略价值的意义与理解。他既不同意实证主义把人类行为化约为可观察的外部表现的做法,也不赞同完全回到人的主观世界,进行没有任何验证标准的“思辨式”研究。马克斯·韦伯是一个穿梭于科学客观性与主体价值之间、因果解释与意义理解与阐释之间的智者。这为法学研究或法律实践提供了一种方法论的基础和指导。因为,建构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而又能够保证其客观性的社会科学方法,是法学或法律运作的一项长期的任务或追求。  相似文献   

13.
证据学是一门法学吗——以研究对象为中心的省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十年来我国证据法学研究在知识的增长方面进行量化的考察,结果显示:一方面,我国证据法学研究大部分仍然游离于法学与自然科学之间,这种研究既不能增长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也无法增长法学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在有可能增长法学知识的领域,证据法学却又依附于法学的其他门类,从而丧失了自身独立存在的价值。方法论训练的缺乏及学术研究能力的有限,是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因此,为使证据法学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必须加强研究者的方法论训练,从而提高该学科在增进法学知识方面做出贡献的能力,并朝着建立统一的证据法学理论的方向努力。  相似文献   

14.
行为科学与法学行为科学是研究人的行为特征及其规律的科学.作为一门发展中的科学,自本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产生以来,其应用范围已经超越管理领域,它的理论与应用价值已经超出人们的预料. 行为科学和法学都要研究人的行为.但是二者的对象和任务,研究的目的、方法和侧重点有别,所以不能把它们混同或者等同起来.行为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行为特征和规律;而法学的研究对象则是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因为任何法律关系、法律事实都离不开行为,这才也要研究人的行为和人的心理现象.行为科学所研究的行为是人类行为的一般,无所不包,外延极广;而法  相似文献   

15.
缘何不是法律方法——原本法学的探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法学界对在汉语中到底是使用“法学方法”还是“法律方法”存在着争议。之所以会产生这种争议是因为人们对德国法学中“法学方法论”一词中的“法学”的蕴涵不太清楚。德语的“法学方法论”中的“法学”有特定的内涵和意义,而不是中国法学界所普遍理解的法学。前者是由西方法律文明的创造者——古罗马人所创立的一门独立的科学或实践智慧,是西方两千多年法律文明中绵延不绝的伟大传统。这种传统意义的法学称为原本法学。相对于原本法学来说,现在所谓的其他法学学科如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史学、甚至法哲学,都是一种交叉或边缘学科。在这种意义下,在汉语中还是使用“法学方法”一词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16.
法律学方法论辩说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林来梵  郑磊 《法学》2004,(2):3-10
将法学方法论视同于法学研究的方法是我国法学界的一个“固有的误解”。如果立足于广阔视角下的国际学术界的理论积淀 ,厘清几个相关的概念 ,就会发现 :“法学方法论”其实可转换为“法律学方法论”这一概念 ,它在内容上包括有关法律方法、对这种方法的外向性的哲学探究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这三部分理论 ,其本身又构成法理学 -法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在法学理论中的确立 ,与其说必须具有一个特定先在的价值立场 ,不如说它只是具有某种可反证的、因而也是可替代的哲学立场。  相似文献   

17.
论法学方法论与中国法学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引言法学方法论涉及到法学本身所具有的使命和法学学科本身的独立性问题,因此一直处于法学研究的核心领域,所以,学者认为:"法理学中最为主要者,厥为法学方法论及法目的学二者。"〔1〕法学方法论在法学中重要性的另一个表现是伟大的法学家均是方法论的践行者,如德国的萨维尼、耶林、拉伦茨等,法国的惹尼、日本的我妻荣等,他们都在此方面做出了巨大贡  相似文献   

18.
人的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法行为又是社会行为的一种重要存在形式。辩证唯物主义认识社会、个性和历史的出发点与关键是“人的活动”,包括行为在内的人的活动构成着人、社会和历史的现实。据此,社会学、人类学和行为科学等学科均以人及人的行为作为研究的真正对象,而行为法学又将人这一行为主体的法行为视作学科研究的核心基  相似文献   

19.
陈绍辉 《证据科学》2005,12(2):114-118
卫生法是否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卫生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对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意义和标准重新构思的基础.认为卫生法在职能、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上都不足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尽管作为独立的卫生法法律部门难以成立,但完全可以形成一个以卫生法律规范和卫生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综合的卫生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20.
法学研究方法的历史演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晚起的学科,法学在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没有能够创造出自己独有的方法论体系。在方法的结构中①,除了专有的研究对象外,法学缺乏独特的物质手段和理论工具。一般的科学方法论和其他学科专有的方法被法学吸收,经过滤、加工和改造,变异出带有法学性质的方法,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笼统地称之为“法学研究的方法”。也就是说,所谓“法学的方法”,不过是其他科学方法(包括自然科学方法和社会科学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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