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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2 毫秒
1.
正一、制定政策的基本情况2015年实施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通知实施以来,减轻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  相似文献   

2.
正GZ0320200107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5号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现就人工耳蜗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相似文献   

3.
<正>GZ032015014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穗人社发[2015]58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穗劳社医[2007]1号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减轻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2001]第17号)及《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劳社函[2006]1446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保险参保人(以下统称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为推进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解决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发生的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加强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管理,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特殊医疗项目检查及治疗管理,强化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  相似文献   

6.
《就业与保障》2014,(Z1):63
正为防止部分人员平时不履行缴费义务、生病住院前突击参保,南平市延平区医保实行参保人员享受统筹待遇水平与连续缴费时间相挂钩的机制。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连续缴费时间越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越高,连续缴费24个月以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可达到当年全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时间算,连续缴费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额度不超过当年全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30%;12个月至24个月  相似文献   

7.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妥善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工作健康发展,现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7号)有关规定作如下调整:一、关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问题。将渝府发[2003]87号文件第十二条第(二)款"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的内容调整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其中参保人员按规定享  相似文献   

8.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宁政办发[2013]1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试行办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013年8月)为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加快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步伐,现就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一、对象范围(一)我市(含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个统筹区,下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相似文献   

9.
京医保发[2019]31号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相似文献   

10.
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定点医疗机构,有关单位:为了切实保障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减轻参保职工的个人负担,经组织临床医学、药学专家筛选,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决定对《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除附件所列的药品仍按现行的乙类药品费用支付办法管理外,其余的乙类药品从2002年4月1日起按现行甲类药品的费用支付办法管理。请遵照执行。附件:仍按现行乙类药品费用支付办法管理的药品目录  相似文献   

11.
<正>济人社发〔2014〕1 7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切实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城镇居民医疗负担,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1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的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9.6万  相似文献   

12.
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为减轻参保职工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大病重病参保患者大额医疗费用支付难问题,福建省于2001年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际,同时启动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省医保中心统一为参保人员向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投保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据统计,四年来该险种累计亏损已达  相似文献   

13.
正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穗医保规字[2019]6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指定单病种医疗费  相似文献   

14.
正GZ0320190190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2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急诊(以下统称普通门诊)  相似文献   

15.
正GZ032017005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穗人社规字[2017]3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个人医疗账户是由参保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及用人单位缴纳的,按照参保人员的工作状态、年龄特征等因素,以一定比例划入的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参保人员发生疾病风险时而支付符合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是医疗保险基金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7.
《内蒙古政报》2014,(23):4-11
为推进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解决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发生的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加强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管理,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特殊医疗项目检查及治疗管理,强化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外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15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市级统筹区(即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包括北部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列入国家和我市企业破产计划,并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企业中,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按破产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关于余命医疗费渠道和标准  相似文献   

19.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对《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1〕120号)作如下修改,请遵照执行。一、将第二十二条(二)项修改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补计,从欠费到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相似文献   

20.
发生工伤后,福州各家单位和企业各自补偿标准不一、补偿较低的现象将改变,工伤人员补偿标准也将提高。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福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保险费委托地税机关征缴,并统一工伤待遇支付标准。该办法适用于今年元旦起发生的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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