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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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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公检关系的法律调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赋予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监督权。①从表层意义(诉讼法角度)上看,刑事立案监督权有利于有效地打击犯罪、切实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从深层意义(宪法角度)上看,这是法律修改后国家对侦查和检察两机关宪法性权力的再分配。一方面,新法取消了检察机关(兼负侦查职能)对一部分案件的侦查权力②和侦查中的弹性管辖权力③,使检察院的实体性权力缩小;另一方面,新法通过赋予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权,使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④具有了可操…  相似文献   

2.
冯霞 《犯罪研究》2008,(5):62-66
众所周知,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宪法、诉讼法以及检察院组织法对此均有明文规定。我国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范围,涉及侦查、刑事审判、刑事判决的执行、监所以及民事、行政诉讼等司法领域。可见,刑事审判检察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3.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说明我国的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拥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监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权力。同时,该法也赋予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权力。这就意味首,在打击刑事犯罪中。检察机关既负担着对公安机关、法院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又肩负着直接侦查、批捕、起诉职务犯罪的任务。  相似文献   

4.
王运亮 《中国司法》2009,(10):26-28
理论上讲,司法行政是指有关国家机关职能中与审判活动紧密联系的那一部分行政职能。在我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犯罪的侦查行为、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诉讼行为、各级法院的民事和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公安机关和监狱的刑罚执行行为均为典型的司法行政行为。实践中的司法行政与理论上的司法行政,在内涵和外延上都相去甚远。我国没有采用“大司法行政”(如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的格局。  相似文献   

5.
远桂宝 《法制与社会》2012,(23):105-106
民事抗诉案件中检察机关有无调查取证权,一直是民事诉讼法的空白地带.理论和实践都表明赋予检察机关民事抗诉案件中调查取证权是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需要,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长期以来,由于法律规制的缺位,此项权力在实践中作用发挥不尽人意,以至于造成了对该权力本身价值的否定.最近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再一次提到人大常委会议事日程,通过这次修法将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中的调查取证权行使的具体边界予以明确时机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6.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自党的十五大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以后,司法改革便在中国大地上如火如荼、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其中最明显的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多次修改,我国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制度日益完善。与此同时,司法体制改革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并采取了多项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建立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民事裁判的执行体制进行改革,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内设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将铁路法院、检  相似文献   

7.
构建层次性的刑事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司法实体公正的基本要求就是在结果上正确处理案件。其中,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则是前提和基础,而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证明标准的确定和把握又是关键和核心。按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包括其他侦查主体)侦查终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都必须达到  相似文献   

8.
法律文本中,宪法规定了检察权的性质,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民事检察权作出完整的规定,仅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权,距离民事检察权的理想状态存在很大差距.本文认为,民事司法实践中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应借助民事检察权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以恢复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未来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专章规定民事检察权.只有系统地建立相关的民事检察制度,才能保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相似文献   

9.
民事抗诉若干问题之管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抗诉制度。这是一项新的民事诉讼制度。自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在近10年的司法实践中,检、法两家在民事案件的抗诉及审理上,由于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不同,产生了不少问题。下面就几个主要问题谈谈笔者的粗浅看法。民事抗诉的意义所谓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错误或具备法定条件时要求人民法院再审的行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各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上级检察院可以对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无论是基层法院的生效裁判,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检察…  相似文献   

10.
比较与选择:秘密侦查的法律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秘密侦查包括乔装侦查和秘密监控,存在着行政机关监督、法院监督、检察院监督三种模式.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在秘密侦查的监督中占据重要地位,英美国家对于乔装侦查没有采用司法审查机制.我国应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主的秘密侦查法律监督模式,这样符合我国的宪法精神和法律体制,而且检察权的特点更适合对秘密侦查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11.
陈明辉 《法学》2021,480(11):57-69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1条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在诉讼法学界引起了巨大争议.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要求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规定,导致检察机关侵犯了法院的审判权.也有不少人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没有侵犯法院的审判权.从我国《宪法》和两大机关组织法的规定来看,检察权包括了公诉权和法律监督两方面的内容,刑事审判权则包括定罪权和量刑权这两项核心权能.量刑建议最初只是检察院改进公诉方式的一道工作程序,但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转变为对法院具有约束力的权力.对此,有必要对"一般应当采纳"条款进行合宪性限缩,准确界定量刑建议对法院的约束力载体.法检机关可充分利用"互相配合"原则,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上协调法检关系,让量刑建议无需权力化也能取得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2.
《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法院为唯一有权行使审判职能的机关、检察院为唯一行使法律赋予检察职能的司法机关。《澳门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法院须按照法律及法对刑事案件作出裁判,并同时规定检察院具有促进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  相似文献   

13.
强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是新一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有法可依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前提.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强化,首要的问题是架构法律监督立法体系.在再次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应充分吸纳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14.
侦查监督制度研究——兼论检察引导侦查的基本理论问题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但伟  姜涛 《中国法学》2003,(2):136-149
侦查是开启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性环节 ,直接体现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对抗。侦查权作为一种行政权力 ,需要接受严格的监督 ,尤其是在刑事司法体系内部 ,检察院和法院应该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从许多国家的具体做法来看 ,法院对侦查权进行司法控制。但在我国目前的司法背景下 ,实行司法控制条件的时机尚不成熟或有待进一步论证 ,而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应当真正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并使这一职能得以落实。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检察引导侦查的探索恰好反映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侦查监督制度的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15.
随着立案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手段不足的问题日趋明显,其中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安机关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消极侦查”现象较为严重,检察机关如何应对,将直接影响到刑事立案监督的法律效果。为此,应从完善立法、强化工作措施两方面入手。(一)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消极侦查”行为,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除了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外,没有其他更加强有力的办法,使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时显得软弱无力。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对人民检察院的刑事立案监督作了规定,《人民检察院刑…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我国的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及完善人权保障司法制度都与刑事司法改革密不可分。刑事司法改革涉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三个公权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应当对民事案件提出抗诉的四种情形。《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虽然赋予检察机关对法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权力 ,但该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提出抗诉的情形。根据实务部门的理解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抗诉理由是一致的。实践中 ,行政案件的具体抗诉理由通常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执行。问题是 ,法律对各个抗诉理由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各自的适用条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各地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18.
编辑提示: 《民事诉讼法》修订是近期的热门话题。不容置疑的是,《民事诉讼法》是法院在民事审判中适用的一部保障程序理性的法律,因此在法律修订中,检察机关、律师、学者乃至公众的意见确实重要,法院的声音也是沟通与达成共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本期特别策划邀请来自最高法院不同庭室的《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工作小组成员,从权力与技...  相似文献   

19.
四、检察机关行使批准或决定逮捕权是否合理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除由法院决定外,均由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批捕权是由法院或法官行使的。为此,一些学者对我国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其主要理由是:批捕是具有裁判性质的权力,批捕权与检察机关所承担的控诉职  相似文献   

20.
刘计划 《中国法学》2012,(5):133-148
解构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职能表明,三种行使方式都系诉权范畴,即属诉讼职能。其中,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名不副实,实为一种异议;抗诉案件改判比例极低,与检察机关"在刑事抗诉中始终站在客观、中立、公正的立场上,代表国家对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实施法律监督"的辩称不符,二审、再审中的抗诉不过是检察机关提起的上诉和申请再审;对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实为检察机关调查事实、收集证据的追诉活动,因定性为监督,造成诉讼法律关系混乱和诉讼职能冲突。将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程序中的职能区分为诉讼职能和监督职能,是我国传统刑事诉讼理论研究中的误区,并无实际意义,相反却滋生了诸多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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