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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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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公证》2013,(10):61-61
2013年8月,福建省司法厅与福建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扰乱公证执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提供虚假的证件、证明文件骗取公证书的;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实施诈骗的都属于扰乱公证执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查处打击的对象。  相似文献   

2.
王新 《中外法学》1996,(3):48-51
<正> 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金融工具作为社会资金的融通手段和信用关系的载体,日趋显得重要,已成为金融市场的基本构成要素。为了维护金融工具的公共信用,确保经济秩序,世界许多国家都把伪造支票、股票、信用卡等金融工具的犯罪规定在刑法中,予以刑事处罚。我国也在《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规定了伪造有价证券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并确定了比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更重的法定刑。但是,伪造、变造金融工具的犯罪依然明显增加,作案数额也越来越大,危害十分严重,这值得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此,笔者针对刑法理论和实践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以金融学为底蕴,并比较各国关于伪造、变造金融工具犯罪的刑事立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伪造、变造金融工具犯罪做些法律思考。  相似文献   

3.
假币犯罪竞合的认定陈宗恺1995年6月30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我国刑法中原有的伪造货币罪、贩运伪造的货币罪丰富发展为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走私、使用伪造的货币罪和变造货...  相似文献   

4.
一、具体票据犯罪的认定(一)关于伪造、变造票据犯罪问题刑法没有将伪造、变造票据行为独立规定为伪造、变造票据罪,而是在第177条中将其纳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刑法中的金融票证,除了票据,还包括银行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卡、信用证等与...  相似文献   

5.
一、关于伪造国家货币罪的认定仿照国家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国家货币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伪造国家货币罪。对国家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使国家货币改变形态、升值的变造国家货币行为,以伪造国家货币罪论处。二、关于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的认定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而予以买卖、携带或者运输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三、关于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行为的认定明知是伪造、变造…  相似文献   

6.
廖梦 《检察风云》2023,(S1):54-55
<正>一、何为民事虚假诉讼(一)虚假诉讼的概念自从发现虚假诉讼行为以来,如何给虚假诉讼定义一个权威的、受大众认可的概念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界迫切想要解决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虚假诉讼罪并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相似文献   

7.
《人民检察》1999年第4期刊登了《盗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如何定性》一文,笔者认为,犯罪嫌疑人罗某的行为应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第一,罗某的行为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1.该案的犯罪对象属于商业秘密。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  相似文献   

8.
我国台湾地区伪造变造货币犯罪之立法规定主要见于台湾地区刑法第195、197 条之伪造、变造通货、币券罪及减损通用货币罪。伪造变造货币犯罪的行为客体为通用之货币; 其行为方式表现为伪造、变造及减损份量之行为;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之处罚,似有必要区分伪造与变造行为的不同社会危害性,改变规定相同法定刑之立法例:而对于通用之外国货币,似有必要给予其与本币相同之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9.
近些年来,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的情况不断增多,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军队形象和声誉,妨害了部队战备、训练等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正式入刑,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重要完善,也是维护国防利益的重要举措。本文在界定了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概念的基础上,简要梳理了此类犯罪的立法沿革、概况,按照刑法理论分别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对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了论述,探讨了此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政策界限,并对处罚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0.
有价证券诈骗罪定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五个方面研究了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性问题。在客观方面,对以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作为权利质押的,买卖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的,冒用他人有价证券的,国债回购交易中的诈骗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进行诈骗活动的,使用作废、无效的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的,使用不存在的“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外国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定性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见解。在主体方面,对单位实施的有价证券诈骗行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兑换现金行为的定性进行了研究。在主观方面,对明知、非法占有目的等是否构成本罪的要件及具体如何认定进行了探讨。此外,还讨论了本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未完成形态、罪数形态、共犯形态等犯罪形态的认定和处理。  相似文献   

11.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6月30日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惩治伪造货币和金融票据诈骗、信用证作骗、非法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该《决定》是对刑法的重要修改和补充.本文拟就其对刑法的修改、补充谈点个人认识.一、《决定》对涉及货币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如下的修改和补充(一)扩大了犯罪对象《刑法》第122条规定的伪造国家货币罪和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人民币.随着对外  相似文献   

12.
一、问题的提出随着银行卡使用的普及,近年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银行卡冒名纠纷,成为司法审判的难点,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实务中出现的银行卡冒名纠纷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冒名存款纠纷,即使用他人的真实的身份证件或者伪造虚假的身份证件开立银行卡并存款而产  相似文献   

13.
信用卡诈骗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将借记卡归入"信用卡"的含义之中,符合刑法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法初衷.对拾得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定性,符合刑法原理.对以抢劫等犯罪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行为应以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具体定罪处罚.对伪造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行为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性.对行为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又加以使用的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性.对行为人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没有使用的行为应以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定性.  相似文献   

14.
虚假信息通过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媒介传播时,其具有的隐蔽性和无限制性的特征,可能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现行刑法中尚没有规定专门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而是通过散见于刑法中的一些条款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规制,主要涉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虚假广告罪、诽谤罪等10种犯罪。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构成要件特征来看,犯罪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中对男性权益的保护远落后于对女性的保护.刑修九将男性纳入猥亵罪犯罪对象的做法是对男性权益保护的一大进步.但是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罪名仍然忽视了对男性的保护.目前针对男性的犯罪层出不穷,但是刑法规定的缺乏导致对这些犯罪行为无法妥当地处罚.刑修九需要对这两种罪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保护男性权益.  相似文献   

16.
在当前出现的诈骗、贩卖运输毒品、走私、投机倒把、偷越国境、重婚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行为人往往采用伪造、变造文书、证件、印章的手段。同时,近来在经济交往活动和民事法律关系中,伪造、变造文书、证件、印章的行为也时有出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我国刑法第167条将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与许多国家的刑法规定不同,我国刑法未将伪造,变造私人文书、印章、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施行,在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侵犯客体方面产生了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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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其支柱为经济交易的安全,这是许多经济学专家法律学专家很有见地的看法。“在今天的经济生活中,货币已经成为经济交易的基础条件。”妨害货币犯罪,其恶果是严重阻碍经济交易的正常进行,更有甚者可能带来经济机能的失调。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惩治这类犯罪,保护货币的公共信用,保护国家的货币发行权。例如,早期的英国法把伪造货币作为比重罪更严重一级的叛逆罪来处罚,现代法律统一为重罪处理。《美国模范刑法典》第224.1条规定的伪造罪中包含伪造货币行为。德国刑法第146条、147条、意大利刑法第453条、日本刑法第149条等都专门规定了伪造货币、变造货币、行使货币等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8.
为依法惩治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车辆监理印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一)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车辆监理印章的;  相似文献   

19.
骗购外汇的行为认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行为对于行为人不仅骗购外汇,而且还亲自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行为,达到法定的追诉标准时,应以骗购外汇罪认定。同时,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规定对此行为要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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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法律与生活》第519期(2014年8月上半期)读者栏目中读者来信所述情况,盗窃者涉嫌构成"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罪"。我国《刑法》第280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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