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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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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春 《政法学刊》2008,25(4):22-26
我国民事诉讼法少有当事人收集证据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缺乏收集证据权利的程序保障使证明责任制度、举证时限制度、证据交换制度在诉讼过程的运作中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制度依托。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在证据收集与提出上的当事人主义是以当事人享有收集证据权利程序保障为基础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在证据收集与提出方面的修改,应借鉴国外相关规定,建立我国当事人收集证据权利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收集证据只做出宣誓性的规定,相关程序保障的法律规定严重缺失,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效用的发挥,也阻碍了我国诉讼制度的改革进程。因此,应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3.
我国相关民事证据制度不完善、不健全,虽然规定了当事人自己举证和法院依职权取证等两种取证方式,且我国民事相关法律对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制度都有一定的规定,但与美国证据开示制度相比,在取证制度上我国仍有许多的不足和有待改善之处。本文目的在于对我国取证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以及通过研究美国的证据开示制度,提出对我国取证制度具有借鉴意义的措施。  相似文献   

4.
证据保全制度的功能及其扩大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基于诉讼数量不断增长和现代型诉讼要求先收集证据、后提出事实主张的客观需要,为实现预防诉讼、促进诉讼、集中化审理和多元化解决纠纷之目标,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纷纷对证据保全及类似制度进行了改革,使证据保全制度除保全证据外,又具有了确定事实、开示证据和诉讼外解决纠纷的多种功能。为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保障当事人证据收集权和证明权的实现,我国也必须扩大证据保全制度的机能,一方面增设确定事物状态和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之证据保全类型,另一方面鼓励当事人在证据保全程序中就与纠纷解决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  相似文献   

5.
日本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及其法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对等辩论作为发现案件真实的基本方法,完善和扩充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是在辩论主义诉讼原则下证据制度的一个发展方向。本文介绍了日本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制度的历史演变、改革与创新的过程,分析了各种证据收集制度的基本规则、实践及法理。  相似文献   

6.
证据开示是当事人主义或类当事人主义诉讼程序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和概念。尽管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与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也有类似于证据开示性质的规定,但是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开示制度却并没有建立。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应否建构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及如何建构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笔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和见解。  相似文献   

7.
刘南男 《政法学刊》2008,25(6):84-88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规范证据资格、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以及司法证明活动的规则体系。证据制度是内地诉讼制度中亟待完善的部分。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在法律的继承和发展过程中分别秉承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大陆法系职权主义与混合折衷主义诉讼制度之精华,形成了各具特色且较为完善的刑事证据制度。对两岸四地的若干刑事证据规则和刑事证据证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为内地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重要思路。  相似文献   

8.
杨志彩 《河北法学》2003,21(6):147-151
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体系。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存在弊端,致使当事人搜集证据困难。应完善证据收集程序,加强民诉证据收集的法律保障,笔者建议尽快制定通过《证据法》,以法律形式完善证据提供的一般法律义务制度;完善当事人违反证据提供义务的法律制裁制度;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9.
郭譞 《法制与经济》2013,(10):46-47
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源于英美法系,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和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证据突袭"、保障人权、确保审判程序的公平公正,提高诉讼效率。目前许多实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国家,均规定了较为完备的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我国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也增加了关于证据开示的相关规定。但有关证据开示制度的概念、渊源、价值和比较法研究方面仍很模糊。  相似文献   

10.
朱新林 《法学论坛》2012,(5):142-149
当事人是民事诉讼证据收集的主角,对作为裁判对象的事实基础负责,有必要为当事人收集证据提供程序保障。法律传统、诉讼理念、律师代理情况与立法成本等是构建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路径选择中的考量因素。增加文书提出命令、重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通过切断当事人对书面证言之依赖进而强化证人出庭作证是提升当事人收集证据能力的基本出路,应该纳入到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证据发现制度作为审前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规范当事人收集证据,以及防止证据突袭和促进当事人和解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构建中国的民事证据发现制度,无论是在基本模式的选择上,还是在证据发现范围、发现方法和立法形式上,以及在制裁处罚措施的确立上,不仅应考虑到与整个民事诉讼体制的协调,而且更应注重从民事诉讼特有的对抗性、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和诉讼成本等角度,科学的设置相应的证据发现规则和对于违反证据发现行为的制裁处罚措施。  相似文献   

12.
万长红 《河北法学》2003,21(1):86-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强化了当事人举证责任 ,弱化和规范了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职能。但当事人举证能力未得到相应强化 ,当事人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应在民事诉讼中赋予律师完整的调查取证权 ,推行“调查令”这种间接调查收集证据的方式 ,切实强化当事人举证能力。该司法解释尚有遗漏之处 ,应修改、完善 ,从制度上最大程度地防止法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更好地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保护其合法权益 ,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与行政处罚在认识过程与结构上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也决定了二者在具体制度设计上的相互借鉴。海关行政处罚的现有证据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借鉴了原来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相关规定。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制度作了很多修改,尤其是强化了当事人举证的责任,使得民事诉讼向当事人主义更进一步。本文结合民事诉讼法修订的内容以及民事诉讼中原有相关证据规则,对海关行政处罚现有证据制度不足与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应借鉴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修订的内容修改原海关行政处罚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14.
柯阳友 《法学杂志》2007,28(2):100-103
证明权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是当事人在诉讼证明活动方面诸多权利的集合,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从属于证明权。我们应以证明权的保障为视角,从三个方面完善当事人收集证据制度:合理划分当事人和法院收集证据的权限;建立文书提出义务制度;完善当事人收集证据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该规定既没有调取证据的条件和范围,也没有调取证据的程序性规定,以致在审判实践中,出现了审判人员代替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和举证的错误现象。本文结合最新规定,对依职权调取证据的目的、条件、范围和程序提出如下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仅规制当事人在案件事实形成之后独立实施的违法取证行为。与权益损害型非法证据的排除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在我国已基本达成共识不同,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秩序破坏型非法证据的适格性问题仍有待深入研究。国家已经充分保障当事人可以通过不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方法收集相关证据的,对秩序破坏型非法证据应当采取绝对排除立法模式。国家无法或者尚未充分保障当事人可以通过不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范的方法收集相关证据的,对秩序破坏型非法证据应当采取相对排除规则,即在“潜在证明利益”与“遏制利益”衡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相关证据。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证据制度完善的主要手段和途径:该规定纳入有限证据的观念,确立了举证时限制度,促使当事人及时收集和提供证据,推动法院由以往的追求“客观真实”转变为以当事人在有限的时间内提供能证明的“法律真实”的证据作为民事纠纷裁判的依据,避免对证据进行无休止地搜索而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和诉讼的拖延。平衡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避免过分强调证据适时提出而导致实体不公,该规定以“新证据”作为举证时限制度的例外或限制,并对不同阶段的“新证据”作了初步的规定。但由于该规定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制定的,在制度设计上尚存在缺陷,有关“新证据”的规定较为简翠笼统。司法实践中对“新证据”的把握也或宽或严,操作不一。背离举证时限制度设立的本意,造成程序公正和贵体公正的价值失衡。考察与反思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新证据”,对于充分发挥举证时限制度的作用,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证据是民事诉讼过程中的核心问题,而获取证据是所有证据问题展开的前提性程序,对于诉讼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关于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立法规定过于原则,不易操作,应当通过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对当事人收取证据的手段和程序加以细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制度虽形式有别,但都以证据收集方式和制裁效果作为制度构建的主轴.相比之下,我国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制度的主要缺陷在于缺乏相对人不配合调查时的制裁后果的规定,因而难以取得调查实效.同时,法院自行调查取证面临着动力不足和司法资源短缺的难题.律师调查令作为中国特色的地方制度探索可以弥补现行证据收集制度的前述局限,保障当事人调查取证的权利.应当在总结实践经验与借鉴域外立法的基础上,构建统一规范的律师调查令制度.  相似文献   

20.
由于证据收集调查标准的不明确和证据裁定制度的缺失,实务中经常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5条的规定,在尚未实际调查证据之前以“关联性”审查评价证据的价值,并驳回当事人收集调查证据的申请。这种“证据预断”的裁判方式混淆了举证要件与心证标准,损害当事人的举证权和听审权的风险极高,应加以禁止或者限制。未来应注重举证一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和协力义务,回归并严格适用司法解释为之设置的消极要件,即法官只有在明确完全无收集调查必要时方可经妥当阐明而驳回,其他的合法预断情形则应当作为例外予以界定,避免任意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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