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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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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信会 《河北法学》2004,22(5):21-23
我国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未作进一步的分类 ,同时立法和理论都认为必要共同诉讼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共同诉讼人之间是共有关系 ;其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是连带关系。民事实体法赋予连带关系的当事人一并起诉或分别起诉的选择权 ,赋予了对方当事人对其一并起诉或单独起诉的选择权。这样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就与必要共同诉讼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认为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 ,把必要的共同诉讼划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相似文献   

2.
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现状 集体诉讼制度起源于英国的衡平法,在我国称之为代表人诉讼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版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相似文献   

3.
《司法业务文选》2012,(Z2):2+97
解读一:公益诉讼写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条款的确立使我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出跨越性的一步。解读二:当事人可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是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同时,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相似文献   

4.
为推进和规范在线诉讼活动,完善在线诉讼规则,依法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诉讼主体的合法权利,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5.
民事恶意诉讼,不但给受害人造成损害,还有损国家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势在必行。我国对于民事恶意诉讼的规定,主要沿袭了大陆法系的做法,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上。英美法系则分别从实体和程序法进行了规制,在实体法上明确规定恶意诉讼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文从三个案例入手,比较了我国和美国法对恶意诉讼问题处理方式的不同之处,无论在立法还是司法层面上,救济方式、赔偿范围上方面我国都相较薄弱,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对我国的相关立法进行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小额诉讼程序作为简易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了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独立性具有现实基础、法理依据和程序功能,各国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区别于简易程序的立法规范.我国《民事诉讼法》应采用在“第二编审判程序”中专章规定的立法模式建构小额诉讼程序规则,以实现案件真正的繁简分漉,实现小额诉讼的低成本和高效率,进而满足民事司法大众化的时代需求.  相似文献   

7.
黄勇胜 《法制与社会》2012,(31):114-115
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恶意串通向法院提出诉讼,进而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相对于原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设置了专门的条款即第112条规定恶意诉讼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恶意诉讼的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主观上存在共同损害的故意,客观上存在共同损害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的产生。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恶意诉讼之规制仍然存在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仅规定了恶意诉讼之责任,而没有设置恶意诉讼事前规制机制。因此,我国应当通过完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设立诉讼承担制度而实现对恶意诉讼的全方位规制。  相似文献   

8.
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其第55条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对检察机关支持、督促及直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一、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  相似文献   

9.
我国1991年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确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但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却多以分开立案合并审理的方法处理,没有达到代表人诉讼的立法预期。学界批评不断并寄望于在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得以改进,但是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没有对代表人诉讼制度作任何的改动,当事人诉讼观念的进步,才是制度落实的根本动因。  相似文献   

10.
审判实践中,对合伙人的诉讼地位有不同的认识。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作出规定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合伙人的诉讼地位。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于是审判中,涉及到个人合伙的诉讼,法院以上述两个司法解释为依据,动辄追加诉讼当事人。这种追加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追加原告的做法,至少有以下弊病:一是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原则;二是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三是增加了法院的负担,给审判工作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因此,有必要对合伙人的诉讼地位加以讨论。  相似文献   

11.
论诉讼信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徐卫 《河北法学》2006,24(9):107-110
诉讼信托有其特定内涵.诉讼信托不同诉讼担当、诉讼代理和债权信托.我国信托法否认诉讼信托的有效性,这种做法不具合理性,应加以修正.未来诉讼信托立法应注意分别从信托法、诉讼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特别部门法的层面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12.
唐力 《现代法学》2012,34(3):86-96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调审合一的立法模式,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为协调程序运行,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调审应适当"分离",适度强化调解的"强制性",建立诉讼中"调解合意"的诱导机制。  相似文献   

13.
李劲 《行政与法》2014,(3):65-69
环保NGO作为环境公益诉讼适格主体不仅具有正当性,而且具有可行性.环保NGO要充分发挥其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要作用,需要立法给予相应的制度保障,确立环保NGO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明确环保NGO成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适格条件及环保NGO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模式,建立有利于环保NGO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4.
预防性行政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解志勇 《法学研究》2010,(4):172-180
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事后救济型行政诉讼,常常无法排除或修复行政活动对原告造成的严重损害后果,导致原告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直接威胁到行政诉讼救济的有效性和社会稳定与和谐。应尽快弥补这个法律缺失,建立以事前和事中救济为特征,旨在对抗威胁性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的预防性行政诉讼制度,真正实现权利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权力解析及程序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燕 《法学论坛》2012,(4):130-137
我国的检察权是一种复合型的权力,法律监督权和公诉权是其最主要的两种权能,这两种权力在本质上存在不可兼容性。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力源自其公诉职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应该首先在宪法上明确其公诉职能,并以此为据,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确定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公诉人"地位,设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特别程序。  相似文献   

16.
“诉累”是司法界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从法经济学的角度看“诉累”的产生原因在于普法力度不够、司法权力寻租、低下的司法效率、委托代理、较高的诉讼成本、行政机关对司法活动的干涉、较低的司法素质。诉累导致“租的耗散”、激化社会矛盾,导致司法公信的丧失和“理性”的违约行为。应加强普法活动、切实保证司法独立、全面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确立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杨光 《政法学刊》2011,28(4):83-87
诉讼承担之名下的含义仅表达出“诉讼权利义务的承受”这一层意思,而学界和我国立法对诉讼承担的理解,还包含“诉讼程序的继续进行”之意,借鉴德国和日本的立法和学理,以“诉讼承继”替换之,不仅能够凸显学界普遍认同的诉讼承担之“诉讼地位承受”的本质特征,而且能做到名副其实乃至名正言顺,有利于深化探微式研究和彰显程序价值、起到一叶知秋的标杆作用。  相似文献   

18.
法院与当事人诉讼角色定位之机理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唐力 《现代法学》2001,23(6):106-113
民事诉讼是以解决纠纷为目的的活动。在诉讼过程中 ,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彼此在诉讼中的地位 ,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民事诉讼的体制性问题。如何调整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关系 ,是每一个国家民事诉讼法必须解决并加以规定的基本内容。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处分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从不同的角度界定了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辩论原则在形成法院裁判的基础方面起着调节作用 ;而处分原则在程序的进行、权利的处置等方面的支配权进行分配 ;诚实信用原则则在均衡并促成法院与当事人协同诉讼方面发挥着作用。  相似文献   

19.
欧阳竹筠  汪飞容 《河北法学》2005,23(10):127-131
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目前我国现行刑法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在司法实践中对同一行为处理结果差别悬殊。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立法上对于该行为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刑法理论上对该行为的定性问题争论颇大所致。对于诉讼欺诈行为,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诉讼欺诈犯罪过程中所实施的触犯现行刑法的行为,应依法定罪处罚,对于刑法没有规定的部分应按无罪处理。我国刑法应单独设立“诉讼欺诈罪”。  相似文献   

20.
反垄断诉讼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机制之一,是反垄断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对此问题有两种研究思路:一是以个人权利为中心,将诉讼看作争议解决机制;二是以秩序建构为中心,将诉讼看作建构理想秩序的重要机制。反垄断法的产生、发展与有机社会的生成同步。垄断行为属于风险行为,其造成的损害具有不确定性、延伸性、难以恢复性,因而反垄断法属于现代社会规制法。与此相应,反垄断诉讼应是秩序建构诉讼,在价值上注重竞争秩序的建构,在功能上主张司法能动、积极回应社会在竞争上形成的价值共识,在构造上主张放宽原告条件,建立多元参与的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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