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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本文认为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种种弊端,必须加以改革和完善:首先应改变现行"调审合一"模式,实行"调审分离";其次,优化司法资源,建立专门的调解队伍;再次进一步规范法院调解的程序。  相似文献   

2.
司法调解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和审判权运行方式,其改革与优化对司法实践尤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南京两级法院"调审适度分离"改革试点实证资料的分析,力图提出一种关乎我国调解制度功能和价值实现的建设性意见,在实践层面实现对调解的重构和转型。目前"调审合一"模式在理论界受到普遍的质疑,但不少研究成果仍受到结论导向的指引,显然是欠缺说服力的。我们反对用既有结论来选择分析基点的研究方法,"调审适度分离"改革是否符合当下调解制度改革实际,是否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试点的成效应该是最好的说明。  相似文献   

3.
本文主要探讨行政诉讼调解的两种不同模式:"调审合一"和"调审分离"模式。分析在不同国家所采取的模式,比较两种模式的不同和利弊,针对我国行政诉讼的调解提出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4.
论民事调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是世界民事诉讼法上的首创,民事调解制度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经验",但由于调解制度法律规范不完善,调审不分,程序随意等弊端而倍受争议,应该结合我国国情改革和完善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5.
地处丘陵地带的江西省大余县,虽然地偏人稀,但随着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各种矛盾纠纷也越来越突出地反映出来,社会和谐稳定形势也不容乐观。针对这一问题,大余县人民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出立案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和延伸调解职能的"五调互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初步形成了链条式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五调互动",无缝衔接"五调互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实现了从立案到执行审判执行全过  相似文献   

6.
正调解即"调而解之",法官通过居间协调促使当事双方互谅互让,与判决相比,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从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综合效果。然而,审判实践中,众多的调解案件虽然"表面看起来很美",但却存在诸多履行不能或通过强制才得以履行的情况。众所周知,判决案件执行难是困扰法院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然而,调解案件执行难却令人难以接受,由于调解多数情形下需原告作出适当让步,甚至在执行中还要进行二次"权利让渡",结果只能是案子结了,事却没了,更谈不上人和,浪费较  相似文献   

7.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调审分立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本文针对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争论,提出了调审分立的观点。作者首先分析了我国现行调审合一制度的弊端,接着阐述了调审分立是适应社会条件变化的需要;是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调解结案的比例下降和判决结案比例的上升,为调审分立提供了现实可行性;调解中心的建立和实践为调审分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最后提出了建立调审分立制度的构想,即确立正当的诉讼目标,明确规定调解程序规则,完善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刘聪 《人民调解》2021,(3):28-30
2020年4月,山东省新泰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法院指导成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新泰市涉诉纠纷调委会聘请十余名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进驻,创新"算账"调解方式,为当事人算好感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五笔账",融法理情于一体开展调解工作,有力提升了案件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群众满意度。  相似文献   

9.
随着诉讼调解的工作量的增多,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调解原则贯彻不健全,调解程序的设定不完善,久调不决,不能发挥正确指导作用等.对此,本文结合调解工作实践就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谈了几点建议:一是确立调解自愿和不公开原则,主持调解者多元化;二是建立独立完备的庭前调解与诉调对接制度;三是建立调解违约制度,保证调解书的效力;四是有效做好“调审分离”与“调审合一”的结合工作;五是营造有助于实现调解结案的调解氛围.  相似文献   

10.
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调审合一、律师参与有限、当事人不出庭等方面问题,影响了调解作用的发挥。建议借鉴国外立法,建立审前调解程序,实行调审分离,设立专门调解法官,加强律师功能,规定当事人亲自参与调解,并确定审前调解时限为1个月,裁判程序中不予调解制度等。  相似文献   

11.
论强制性调解对法治和公平的冲击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周永坤 《法律科学》2007,25(3):11-24
调解是不发达社会主导的纠纷解决制度.在社会进化过程中,调解退化成一种基层社区自治的制度和司法程序中"依附于"判决的制度.在大型有组织社会,发达的调解与人治并存;判决的权威是法治社会的标志.东方发达的调解制度是人治社会的一部分,它不是先进文化,恰恰是东方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制度原因.解放后我国调解的走俏正是我国的人治社会使然.改革开放以后判决的短期走强是社会法治冲动的产物.强制性调解构成对法治基本价值的损害.既然我国已经选择了法治之路,我们就只有选择以判决为主导的纠纷解决制度,坚持调解的自治与自愿原则,并对调解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2.
Judicial mediation in China represents an extreme case of integration between adjudication and mediation. Based on ethnographic work and extensive interviews, this article studies how judicial mediation actually works in China. It finds that the incorporation of mediation as part of the official trial process creates a set of internal contradictions. In addition to the role conflict inherent in a judge's acting also as a mediator, adjudication and mediation stages are organized by different principles. When the rather rigid format of adjudication is carried over to in‐trial mediation, it curtails the flexible, nonlegalistic approach that mediation is meant to promote. Challenged authority, an uncontrolled process, narrowed issues, and weakened norms all make a settled outcome difficult to achieve. In comparison with judicial mediation in other jurisdictions, this case study from China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implications for understanding the limits of informal justice.  相似文献   

13.
刘加良 《法律科学》2011,(3):151-159
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的理论根据是"司法权的社会性",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为司法权的社会性在市民社会形成过程中的妥当回归提供了可行途径。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有效地回应了社会力量参与司法的正当诉求,可为法院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宽大的现实舞台。现行《宪法》第123条和第126条能够为民事审判权行使方式的二元化提供合理的解释空间,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在宪法框架内具有正当性根据。民事诉讼调解社会化不能坐等司法权的强大,其在相势展开的同时应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和有效性标准。  相似文献   

14.
张洪涛 《法律科学》2013,31(2):23-32
调解的同等组织结构,为嵌入该结构的民意沟通提供了平等而自由的“理想的言谈情景”,形成了“主体间性”和“主体间性结构”,为充分、深入而成功的民意沟通提供了可能和技术保障,并在沟通中滋生出一种建基于自身组织技术上的既不同于立法也有别于司法审判的沟通合法性,即技术合理性.制度的命运最终决定于自身技术.调解之所以能长存于古今中外,在于自身的技术合理性,而不是外在的意识形态因素.  相似文献   

15.
民诉法学界和实务界有关二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存在较大争议,该制度成为本次民诉法修改的重要议题之一。为了形成共识,对这一问题从法解释论的角度进行阐释解说尤为必要。为了限制发回重审裁量权的滥用,我国司法实践中采用程序细化与加强对审判的组织管理并行的策略。不过这种"程序"与"组织"的交织并不能真正抑制裁量权滥用,反而因剥夺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而损害审判的公信力。为调整二者的相互关系,应在审判管理的组织背景下保障审判程序的自主性,恢复当事人在程序运作中的结构性位置。  相似文献   

16.
再审程序若干概念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的概念应区别开 ,再审程序才是诉讼法中规范的概念 ,应当摒弃审判监督程序的提法。从“诉”与“诉权”的角度 ,研析“申诉”、“申请再审”、与“再审之诉”的区别与关系 ,应当将不具有“诉”的性质的申诉从诉讼程序中取消 ,以再审之诉取代申请再审。我国立法关于申请再审的条件表述不严谨、不科学。应当借鉴国外的做法 ,规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提起再审之诉的条件。  相似文献   

17.
王春霞 《行政与法》2012,(8):123-126
虚假离婚诉讼的愈演愈烈,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由于法律规则的模糊性和虚假离婚诉讼的隐蔽性,识别与防范房屋拆迁中的虚假离婚是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难点问题。规则之下的司法裁量是处理虚假离婚诉讼的基本思路。规范司法裁量的适用,可以给民众确定的预期与指引。  相似文献   

18.
论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章武生 《法律科学》2002,(1):105-117
我国的再审程序蕴涵着两种深层冲突 ,即“实事求是 ,有错必纠”原则与生效裁判稳定性之间的冲突 ,以及审判监督权的扩张与当事人诉权、处分权行使之间的冲突。关于再审制度改革应废除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 ,限制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 ,完善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其中 ,关于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 ,应作如下定位 :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 ,检察院应有发动再审的权力 ;对于一般民事案件 ,检察院不能发动再审 ,也不宜提起或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19.
徐继敏 《河北法学》2006,24(4):11-14
证据规则在行政裁决程序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行政裁决应当确立行政机关依职权调查案件事实原则.行政裁决证明责任分配办法是"谁主张谁举证",行政相对人分别承担证明责任;行政裁决程序应当采用优势证据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0.
廖勇  吴卫军 《北方法学》2013,7(5):124-129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据证据,证据应具有证据能力且需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判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依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要求进行审视,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在证据制度的规定上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与缺憾,主要表现为立法条文过于粗疏、操作难问题依旧突出、诸多内容遗漏等,这些有待进一步充实入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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