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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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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真实性与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隋光伟 《行政与法》2002,(10):77-78
本文从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和证明规则的角度,论述了客观真实(证明的终极目标)与法律真实(证明的最低标准)的关系,阐述了民事诉讼证明活动最低标准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对民事诉讼中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理论根据、基本方法和限制条件做了概述。  相似文献   

2.
司法公正与效率视野下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考察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证明标准,指出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差异后,以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为支点,对传统上的“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提出质疑,主张建立以“法律真实”为诉讼价值目标,以“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为主,而以在一些特殊案件实行“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为辅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最后,文章还关注法学界和司法审判的最新动态,探讨了“盖然性占优势”与“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及其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论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和灵魂。证明标准不能构筑在盖然性的基础之上,西方国家的盖然性优势标准和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也称高度盖然率标准)均不能成立。证明标准是真实的样板。然而,历代证据制度下树立的真实样板,包括神示真实、法律真实、心证真实,均不能构成证明标准。学者们推崇的客观真实,也不能构成证明标准。司法证明的高标准是实质真实,低标准是形式真实。推定是司法证明的一种补救方法,它本身不是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4.
论刑事诉讼中的"真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认识论上,只存在客观事实与客观真理,不存在主观事实与主观真理。但在判断真理与事实的真实性上,却存在着客观真实与主观真实两种不同标准。客观真实的标准适用于对现存事实真实性的判断,主观真实的标准适用于对已逝事实真实性的判断。犯罪事实都是已逝的事实,因而不可能适用客观真实的标准。“法律真实说”指出了“客观真实说”的缺陷,意义重大,但它只指出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行业”属性,并不是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准确概括。只有“主观真实说”符合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本质属性。主观不等于主观主义,主观真实也不是主观臆断,它具有坚实的客观性基础。承认这一事实,并依照自由心证的特点完善我国的刑事证据规则,不仅不会导致主观主义,相反更有利于防止主观主义。  相似文献   

5.
证明标准是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刑事诉讼中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是刑事证据制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证据学界争议颇大的一个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理论概括和争议,包括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大陆法系的“高度盖然性”标准、我国的客观真实说、法律真实说、综合说、主观真实说、两个基本说等等。  相似文献   

6.
王琨 《法制与社会》2010,(15):271-271
证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其自身内容丰富、观点繁杂,证明标准在不同法系国家的理论体系与实践中都存在着一些差别。英美法系国家奉行的是“排除合理怀疑”,大陆法系国家的表述是“内心确信”、“高度的盖然性”。我国则是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证明标准。随着我国诉讼理念的发展以及对证据制度的深入研究,我国不少专家学者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及“排他性”,”惟一性”这一标准过严、过高,无法达到,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在法律真实说的基础上确立“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7.
公证员视角下的事实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人们对事实认定标准的探讨可谓历史久远.从古老的神示证据制度的神示真实到法定证据制度的法定形式真实.从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高度盖然性、优势证据等到大陆法系的内心确信等,众说不一。近几年,我国公证界关于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标准的讨论也很激烈。  相似文献   

8.
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文章探讨了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这两种证据的具体认定规则;进而通过分析认为,相对于“主观真实”和“客观真实”而言,“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有其积极的价值,但也容易导致打着“自由裁量”和“自由心证”的幌子行擅断和鱼肉百姓之实,以致影响法律的尊严,破坏法制的统一。本文对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证据的认定以及法官在证据认定中的自由裁量权均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论诉讼证明的相对性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诉讼证明既是一种认识活动 ,又是一种诉讼行为 ,因此 ,除了应该遵循认识论的普遍规律外 ,还应接受程序法律和证据规则的调整和制约。认识本身的相对性和诉讼证明的特殊性决定了人们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不可能达到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完全一致、绝对真实的程度。基于诉讼证明的相对性原理 ,应当重塑我国刑事诉讼中定罪判决的证明标准 :其主观标准可以概括为“法官内心确信无疑” ,其客观标准则为“最大限度地符合或接近案件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应为法律真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 ,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成为我国诉讼法学领域乃至整个学界所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些学者对传统的客观真实理论提出了挑战 ,认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应该是一种法律真实 (亦即相对真实 ) ①;而持客观真实论的学者也积极回应 ,《法学研究》2 0 0 2年第 4期刊登了张继成、杨宗辉二位先生撰写的“对‘法律真实’证明标准的质疑”一文 (以下简称张文 ) ,主张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客观真实” ,并从逻辑学的角度对持“法律真实”论的学者进行了批判。张文的发表在法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因为无论是持法律真实观还是客观真实论的学者 …  相似文献   

11.
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本文通过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的学理分析和评述,重点探讨了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这两种证据的具体认定规则;进而通过分析认为,相对于“主观真实”和“客观真实”而言,“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有其积极的价值,但也容易导致打着“自由裁量”和“自由心证”的幌子行擅断之实,以致影响法律的尊严,破坏法制的统一。本文对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证据的认定以及自由裁量权均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关于民事诉讼之证明标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是其实现的过程却是主观的。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仍然以客观真实作为证明标准,其弊端显而易见。民事证明标准的改革方向应为法律真实下的高度概然性,但是其操作仍要遵循现代民事诉讼的相关准则。  相似文献   

13.
论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术界对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有不同的主张 ,笔者赞同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观点 ,对该标准 ,学术界存在诸多质疑。该标准渊源于资本主义自由心证制度 ,其所标志的心证强度为法官的内心确信须达到高度的可能性。该标准的采用具有客观必然性 ,其在审判实践中具有很高的应运价值 ,但对这一证据制度进行必要的约束是完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14.
封利强 《河北法学》2002,20(Z1):137-141
目前刑事诉讼法学界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存在“客观真实”与“法律直实”的争论。其实,这一对法律概念蕴含着证明理念、证明程度和证明要求这样三个层面的涵义,我们可以从这三个不同的视角来审视“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的对立。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法律真实的证明理念,客观真实的证明程度是刑事诉讼证明的理想境界,兼采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是我国刑事司法的现实选择。在刑事司法上坚持相对合理主义,有助于缓解刑事诉讼证明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5.
表见证明理论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学军 《法律科学》2014,(4):90-101
作为证据法学领域最含混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之一的表见证明其内涵与性质尚需准确界定。作为一种缓解证明困境的证明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其是一种简捷的、类似的、无需证据的证明。其法律效果既不导致证明责任转换,也不降低证明标准,而是作为法官临时证明评价导致当事人具体举证责任的转换。表见证明就是在特定事项上根据较高盖然性经验规则进行的事实推定,不可能作为解决证明难题的灵丹妙药。我国无需引进这一概念,但比较法上的这一论题启示我们应直面事实推定背后的经验规则的盖然性等级而加以分类研究。  相似文献   

16.
对“法律真实”证明标准的质疑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无论是刑事实体法律规范还是刑事程序法律规范都不具有判定案件事实是否真实的功能。“法律真实”所陈述的基本内容与判定证据是否充分的标准重复 ,所以“法律真实”证明标准是不能成立的 ,“法律真实”这个概念是一个伪概念。“客观真实”标准是判定证据是否真实和是否充分的有机统一 ,对传统“客观真实说”作一些必要的限定之后 ,客观真实标准仍然是刑事诉讼证明的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17.
杨炯 《人民检察》2005,(7):37-40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客观真 实说,法律上表述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这一标准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有严格的要求, 对保护公民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具有积极意 义。但因其规定过于苛刻,与现实法治环境存在脱节, 暴露出诸多缺陷。作者认为,应当借鉴相对合理主义 精神内核,以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重构刑事诉讼证明 标准体系,这是我国法治初级阶段相对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在证明标准上存在的"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然而这两种学说都各有弊端,不能单独构建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制度,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构建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相结合的,具有逻辑性、层级性、规律性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成为一种必然。  相似文献   

19.
对我国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金达峰 《行政与法》2003,(12):91-92
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相对美国“高度盖然性规则”或“51%规则”,我国对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过高。笔者认为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可以低于有罪判决的标准,特别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更应当起诉,而不必规定过高的证据标准。  相似文献   

20.
推定包括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事实推定”不是真正的推定。“事实推定”是审判人员在具体案件中由基础事实推导出推定事实的活动。审判人员的“事实推定”,根据的是经验、逻辑法则、情理,盖然性等,不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推定分为:法律上的权利推定和法律上的事实推定。法律推定与法律拟制完全不同。法律推定具有多方面的诉讼价值。法律推定与证明责任关系密切。采用法律推定这样的立法技术的本质原因是客观证明责任的存在;法律推定导致主观证明责任的转移;法律推定不能转移客观证明责任;侵权法中的过错推定归责原则中,过错推定导致了“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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