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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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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公司法》中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立法中对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股权丧失等存在不足和空白,造成审判实践中法律适用难的局面。文章对如何判断股东是否瑕疵出资,瑕疵出资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瑕疵出资的股东是否会失权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究,并提出对现行法律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股东的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 ,为公司目的之需要所负的对公司为一定给付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在公司成立之前属合同法上的违约行为 ,已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可向出资瑕疵的股东主张违约责任。但在公司成立之后 ,则属公司法上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的侵权行为 ,公司和债权人都有权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或发起人履行资本充实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的认定 ,涉及到该股东资格及其权利、义务问题 ,公司设立是否有效的问题 ,涉及到如何在发起人和信赖公司有效设立的第三人之间实现利益平衡的问题。认定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不仅是学理上也是实务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安排下,为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必须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股东瑕疵出资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相当普遍。围绕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规制这一命题,本文探讨了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认为在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形下,应排除该瑕疵出资股东的有限责任保护,由该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现行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其间并没有出现“现物出资”的概念,但是现实中和学理中一般认为公司出资财产中包括非现金的出资形式,并就现物出资的相关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本文拟就现物出资范围问题中通说认为应该予以限制甚至禁止的若干出资物种类作一理论分析,进而检讨现实法律规定的疏漏之处。  相似文献   

5.
股东抽逃出资属于《公司法》中股东出资瑕疵的一种形式,不仅侵犯了法人的独立财产权,也危害了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与虚假出资相比,抽逃出资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的特点,也是侦查领域的难点。通过对股东抽逃出资表现形式的分析,可采用调查公司的设立状况和生产经营过程等办法调查股东是否有抽逃出资行为。  相似文献   

6.
新<公司法>不再一味强调限制、约束、规范、管理,而要强调鼓励、推动、支持、促进,从而实现了一些法律规则和制度的突破.新<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改革了公司资本制度中的最低资本额定、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的比例结构、转投资的限制与取消、股份回购制度的限制与放宽等;完善了中小股东的保护制度,设置了异议股东股份收买的请求权、公司司法解散请求权、股东代表(派生)诉讼权等制度.公司法中既有强制性规范,又有任意性规范.公司法的强制性和任意性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司法实践和公司经营中经常要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因此,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的规定存在缺陷与弊端,势必影响公司健康发展,法律对这些情况应另有所规定。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为依据,对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民商事纠纷中所应承担的出资责任进行类型分析,归纳出七种责任类型,提出了目前如何适用法律的办法和依据,并就今后司法解释关于股东出资责任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9.
2013年底我国公司资本缴纳制度改革将有限制的认缴制改为完全认缴制,由此引发了股东出资未届期可否适用加速到期规则之理论争议。实证数据显示,非破产非解散情形下能否适用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规则,司法裁判分歧明显。虽然学界提出了多种替代性解决方案,但均存在重大缺陷和不足。完全认缴制在赋予股东出资缴纳期限完全自治的同时,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出资缴纳约束/控制机制,从而诱发了股东出资期限自由和债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冲突和失衡。鉴于此,我国《公司法》修改可以考虑建立完善的出资催缴机制,将未届期出资催缴权赋予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并对催缴事由、催缴主体、催缴通知、缴纳时限以及催而未缴的法律后果进行明确规定,借此实现股东和公司债权人权利之均衡保护。  相似文献   

10.
因期限利益的存在,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这一合法状态与"公司法解释(三)"中所谓"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性质迥异。这直接导致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即转让股权后的出资责任承担问题在我国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在现行法框架下,基于未届期出资的可转让性以及其公司债权之属性,上述法律漏洞可借由债务承担规则进行填补。在规则适用过程中,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配合办理变更登记以及沉默三种方式行使同意权。在公司行使同意权后,应肯认出让股东对转让后到期之出资不再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就受让股东与转让股东之间的内部关系而言,应首先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在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下,则应通过衡量股权受让之对价与股权实际价值之间的比例来确定受让股东可追偿的范围。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过分倚重以及对违反出资义务法律责任规定的疏漏,使整个社会长期以来对“资本”的担保功能存在误解的同时,却很难通过法律手段对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进行有效遏制。在实践中,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况极为普遍,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其他出资人、公司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诉讼纠纷经常因此而起。总结我国公司法实践,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改进我国有关违反出资义务法律责任的规定,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2.
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因此,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的规定存在缺陷与弊端,势必影响公司健康发展,法律对这些情况应另有所规定。  相似文献   

13.
瑕疵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多集中在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以及瑕疵股权转让后相关瑕疵出资责任的承担上。但因现行商事法律及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且各地法院的执法意见又不尽一致,导致执法不统一现象突出。本文以当前公司运营实践和商事审判实践为分析背号,侧重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瑕疵的视角,结合现代公司资本制度和现行商事合同效力制度,重点对前述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阐明了法院应遵循的审理思路。  相似文献   

14.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有关人力资本出资问题的研究已成为我国理论界的热门课题。本文就人力资本的出资问题从法律层面进行探讨,包括人力资本及其产权的概念、人力资本出资的合理性与必然性、构建人力资本出资的法律制度等。  相似文献   

15.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股东虚假出资都是极为重要的问题。股东违反此项义务虚假出资会损害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16.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态及民事责任,是公司法领域的重要问题,我国现行《公司法》 对此规定过于简略,存在诸多立法缺陷.因此,有必要从实用主义视角出发,将民法解释学的方法引入公司法领域,解决有关股东出资的司法实务问题,进而在立法和制度层面完善公司法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责任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17.
对股东资格的认定 ,可以从公司章程记载、持有股份、出资和登记机关的登记记载等方面进行考察 ,其中公司章程的记载是最基本的依据。一般说来 ,向公司的出资 ,只有当公司章程没有记载或没有持股凭证的情况下 ,才对股东资格的认定有确定性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两人公司股东出资流转问题的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两人公司中 ,股东出资无论转让给另一股东还是非股东 ,在适用法律上都要遇到冲突。对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股东出资转让的限制、股权评价方式进行探讨 ;提出了出资转让因立法之故而产生的适用法律的困惑 ,以及相应的解决设想。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公司法》没有对干股问题进行规定,实践中由于干股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引起的干股纠纷屡屡出现。干股包括两个必备要素:没有出资和享有股份。干股具体可以分为有实际资本和无实际资本干股两种形式,两种形式的干股对债权人、公司的担保作用不一样,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相似文献   

20.
现行公司法对股权大小如何确定只有零星的规定。在允许资本分期缴纳情形下,股权大小如何确定,究竟是以认缴资本为依据还是以实缴资本为依据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法律有规定的和股东有约定的,则按法律规定和股东约定处理。法律无规定和股东无约定的,则要从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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