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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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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征收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43,自引:0,他引:43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强制取得私有土地并给予相应补偿的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 ,由于实行土地公有制 ,因而土地征收主要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1〕 作为一项现代法律制度 ,土地征收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 ,因而相对说来 ,西方国家的土地征收制度较为完善。我国台湾地区在法治建设方面沿袭德日较多 ,所以在土地征收的理论与实践方面也较大陆发达许多。因此 ,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土地征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对于推动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有着极其深刻的意义。一、征收的前提  征…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和《物权法》都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征用不动产,但对于公共利益的内容和界定主体等问题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这就容易导致公共利益的滥用。综合国内外立法状况,采用折中式的立法模式并明确公共利益的界定主体可以较为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使不动产的征收符合公益目的。  相似文献   

3.
公用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标准--美国判例的发展演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符合公共利益是公用征收的前提,而公共利益又是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在美国的判例中,关于如何判断公共利益大致可以分为严格解释阶段、宽严标准并存阶段以及宽泛解释的阶段。现在法院的主流判决基本上对公共利益还是采取宽泛的标准来理解。本文主要介绍了美国公用征收判例中公共利益判断标准的历史演变。  相似文献   

4.
经过修正后的中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10条第3款);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13条)。征收或征用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因此,公共利益的界定至关重要。以美国的经验  相似文献   

5.
叶玉明 《法制与社会》2010,(22):277-277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给予相应补偿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农民集体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只有国家才能成为土地征收的主体。集体土地是土地征收的客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也是土地征收的客体。  相似文献   

6.
土地问题是农民的中心问题,土地征收制度是关系农民生存与发展利益相关的问题。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土地征收要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但是现行法律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却处于真空状态。因此,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的界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该文从法的第二性出发,认为公共利益的界定是法权意义上的界定,不应过多涉及价值判断和要求逻辑完美,而是要从法的规范功能进行界定。以此为依托,作者将经济学上的收益成本理论运用于法学上的公共利益界定。  相似文献   

7.
苏子茗 《法制与社会》2014,(2):170-170,174
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一个复杂的问题就是土地的征收与房屋拆迁,随着国民对征地和拆迁中的违法行为的抵触和反对越演越烈,国内对于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相关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也越发受到学界的重视。本文从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界定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应当注意的关键点出发,进行一定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李集合 《政法学刊》2008,25(4):87-91
2004年我国宪法修订后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财产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些规定引起了学界对公共利益的追问,财产征收征用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目的的提法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公共利益到底是什么,公共利益如何认定等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争论各方.在实践中也引起了混乱,至今未成定论。在宪法层面重新审视征收征用之公共利益目的,结合世界各国立法例,相应立法,从而合理构建我国征收征用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该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为防止征收权的滥用,保护所有人的物权利益,世界各国都对征收权的发动规定了限制条件,其中主要的限制条件是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不仅使征收的正当性得以确立,而且也是防止征收权滥用的一个重要措施.但是,我们在实务中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因此,对公共利益进行分析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0.
征收范围指拟征收财产的物理范围,应为公共利益(建设项目)所必需的范围。因不动产整体上紧密结合且难以分割,实际征收范围可能超出此必需范围,造成超范围征收。超范围征收与一般征收本质无异,其合法性尤与公共利益要件相关。现行征收规范不排除对被征收房屋实际情况的考虑,为超范围征收提供了合法性空间,但毕竟是征收权的扩张,应作更严格限制。可以从目的设定、手段选择、启动主体、超范围财产处置等环节入手,建立一种过程导向的公共利益保障机制,实施对超范围征收的合法性控制。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视野下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征收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财产变为国家所有并加以利用的行为。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为防止征收权的滥用,保护所有人的物权利益,世界各国都对征收权的发动规定了限制条件,其中主要的限制条件是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不仅使征收的正当性得以确立,而且也是防止征收权滥用的一个重要措施。一、公…  相似文献   

12.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的利益衡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利益失衡问题,农民利益受到侵害,一些不正当利益大量滋生,甚至不法利益大行其是。经过考察,我们认为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纳入利益衡量范围的主要应是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在利益衡量的过程中,应确保农民利益得到合理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是与社会保障并行的合理补偿;应确保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在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中,应以征收之后利益综合衡量的结果为正数作为判断标准;并且在征收过程中要注意正确衡量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3.
在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制度的现状堪忧。本文试从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制度的概述、公共利益的定位及公共利益保障的困境等三方面进行探讨,为思考如何对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进行保障提供一些启发。  相似文献   

14.
不动产征收的司法权介入,能够保障不动产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目的。克服传统的司法救济程序的弊端,保障征收权的正当行使。司法权对不动产征收的介入是司法权的本质所在。我国不动产征收法的制定应该在公共利益的确定、补偿标准的确定、所有权转移及征收所采取的方式等方面引入司法权的介入机制。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第48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城市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公共利益是不动产征收征用的关键前提,究竟何为公共利益?对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对此,众说纷纭。以民法学者梁彗星为首的物权法草案起草小组在其建议稿中曾对公共利益进行了概括“:所谓公共利益,指公共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灾害防治、科学及文化教育事业、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公共水源及引水排水用地区域的保护、森林保护事业,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但…  相似文献   

16.
关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利益目的是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之一,我国也是如此。然而,由于公共利益是个不确定的概念,我国现行立法对其没有明确界定,又缺少公共利益审查机制和审查标准,容易导致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中对公共利益的任意解释而滥用土地征收权,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经验和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可采取概括加列举加排除法的立法模式,并设立公共利益审查机制,以法国的损益对比分析方法作为公共利益的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7.
将征收的不动产用于商业开发并非一律违宪。商业利益并非一定与公共利益相冲突,公共利益经常与商业利益混杂在一起。公共利益有多种实现机制,通过公共权力部门实现公共利益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不动产征收中的"公共利益"认定标准可以通过司法实践来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黄志斌  印通 《时代法学》2013,11(2):79-84
对土地征收的界定应当着眼于土地权利人的财产是否受到实质损害,目前关于征收和征用的划分标准存在重大问题。公共利益在不同的法律语境下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功能。作为法律原则的公共利益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其作出准确界定;而土地征收视野下的公共利益是一个具体的法律概念,立法可以在土地征收这一背景下结合社会、经济、文化传统等因素对其作出相对明确的界定。土地征收视野下的公共利益已不限于传统意义上公共使用的范畴,政府基于社会整体的、全盘的发展计划实施的土地征收也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部门在土地征收公告中应当说明征收的法律依据,并证明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司法机关应当对其作全面审查。  相似文献   

19.
德国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德国《基本法》第14条将所有权作为宪法基本权利予以保护。该条公共利益条款的本质出发点是保护私人所有权。公共利益概念在德国土地征收法上依据通说认为应作狭义理解,非所有公共利益均可满足征收法上的要件。部门法对公共利益有明确规定。学说和实务界对公共利益概念主要在负面达成了一致。就所谓的商业征收并未一般性否定。公共利益本身也与征收的必要性紧密相关。  相似文献   

20.
论征收中公共利益的验证标准与司法审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共利益原则是不动产征收中的重要原则,也是规制征收权的基本手段。公共利益具有不确定性,立法上无法对其作出准确界定,因此,应当确立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验证标准,以考量不动产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原则的要求。同时,为使公共利益的验证标准发挥作用,应当构建一种有效运作的动态机制,即建立公共利益司法审查制度,赋予法院对征收之公益目的性以司法审查权和积极审查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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