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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是关于我国立法体制的一部重要法律。《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立法法》列入规划,并决定该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起草,计划在1995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立法法》是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立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活动。一般来说,立法是把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使之成为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也就是国家的法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在我国,立法是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的共同意志,用法律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使其具有国家强制力,而让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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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体系。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体系。它确认、保护和发展着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所以任何法律规范,都是有阶级性的。这是因为任何法律规范都是整个法律规范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都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行着对统治阶级有利的一定的经济、政治和其它社会的措施。社会主义的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着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它是工人阶级领导广大人民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确认、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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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论坛》2016,(5)
所谓权利乃是社会主体在法律框架内享有的自由行使自我意志的一种行为权限或资格。在政治共同体中,所谓意志的自由不能超过法律覆盖的边界,且每一种意志自由的行使都必须与其他人的意志自由相协调。法权是否是一个国家或特定社会的最高权力就成为衡量和检验这个国家古典性或现代性的根本尺度。义务行为与权利行为一样都是出现在法律制度产生之后的人类社会中。如果一种意志行为,其中的理性力量战胜了各种非理性成分的力量,控制了意志的方向,基于这种心理机制的"分内"行为就是义务行为。义务行为并非出于本能或意愿,而是出于理性制导。在现代法权下,权利和义务的数量是对等的,有多少种权利就必然有同样数量的义务。权利行为是利己不害他的行为,义务行为是利他不害己的行为,两类行为的总和构成人类的全部正常的社会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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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宪法上的"人"的特征分析1949年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之后的四部中国宪法,可以看到宪法上的"人"①有两次转型。1949年《共同纲领》对"人"有两种表达,一是"人民",一是"国民"。《共同纲领》特别有意思,它把所有的权利都给了人民,把义务都给了国民。当它规定权利时就说人民有什么权利,当它规定义务时就说国民有什么样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分离的。1954年宪法开始使用公民这个概念,权利和义务在公民身上得到统一。从以人民的身份享有权利到以公民的身份享有权利,这是我国宪法上的人的第一次转型。第二次转型就是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进宪法,这个条款被称为人权条款。在人权条款入宪之前,宪法基本权利的主体是公民(只有一个例外,即总纲第32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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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理解“法律”概念?《思想政治》初三第六课教材指出:“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对于上述法律的定义应该这样理解:第一,法律这种行为规范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由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段,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通过国家矾关制定的,要求全体社会成员遵守与服从。因此,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具体地说,奴隶制国家的法律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封建制国家的法律是地主阶级意志的体现,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是资产阶级意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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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旅罗华侨华人坚决拥护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此次《反分裂国家法》以高票通过,表明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实现和平统一的坚强意志和决心。通过法律的形式将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这是民主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是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长期以来,我们海外华侨华人同祖国人民一道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今天,我们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斗争,更有了法律依据。中国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和中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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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宪法?现代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里,都存在许多的法。除宪法外,还有刑法、民法、商法……等等。宪法既然是法的一种,所以它具有法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宪法与其他一般的法相比,具有共同性:它们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都经过特定程序而成为国家意志(法);都具有强制力,由国家强力保证其实施。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马恩这个对法的最本质的定义,适用于任何国家的一般的法律,同时,也适用于宪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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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以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所谓国家意志,就是通过国家政权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作为国家意志,一方面表明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表明,法律一经制定出来,对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成员都具有约束力。阶级社会中的倒一个阶级,其阶级意志能否变成国家意志,关键在于它是否掌握国家政权。只有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才能把本阶级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迫使全体社会成员遵守和服从;而被统治阶级由于不掌握国家政权,其意志便不能被反映为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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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神圣的法定职务。如何履行好职责,关键是要抓住三个字:民、法、会。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集中突出地反映在这三个字上,因此,亦可称为人大代表的“三字经”。民,即人民。这是人大代表产生的母体,权力的源泉,服务的对象,之本、之基、之根。人大代表,全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产生并肩负着相应法定职责的人民代表。换句话说,就是人民群众把自己的权力委托给了由人大代表组成的权力机关,集体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大代表的职责是把人民群众的意志变为国家的意志,人大代表就是人民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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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同马克思一生的理论与实践息息相关。正当我们学习和宣传新宪法之际,纪念这位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和领袖逝世一百周年,这自然使人们想起了他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的一句名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37页)“协会”是无产阶级第一个群众性的国际组织(即第一国际)。可以认为,这一名言是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本思想。领会这一思想,对于我们学好用好新宪法,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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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思想政治课以国家、公民与法律的关系为主线,上下册的落脚点是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那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如何呢?一、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通常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其中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一般地说,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可以做什么或者不可以做什么的,通常表现为公民的权利。如初二思想政治课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分为: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婚姻自由权;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等九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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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在我国,制定法律主要是通过人大立法完成法律的制定。因此,立法建立“辩论机制”很有必要,理由有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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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在初二开设法律常识课的目的,是帮助青少年学生提高法律素质。而提高法律素质的重点,是使其懂得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知道如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怎样进行救济,如何保护和实现权利等。因此,课程标准构筑了公民与法律这一板块。教材下册从第九课开始,集中介绍与青少年联系比较密切的权利和义务。本课主要让学生了解公民的含义和人身自由权利包括的内容,知道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以及妇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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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人大代表是依法选举产生的,是国家权利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忠实代表,因而,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我认为,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必须强化“三个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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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本课是初二《思想政治》法律常识教材的最后一课,具有学科思想教育的总其成和落脚点的性质。法律常识教学的总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而法律以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落脚到学生就是要明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下册教材通过公民与法律的关系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而公民与法律的关系即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落脚到学生就要增强学生的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本课集中讲我国公民权利的特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把上下册教材贯通起来,水到渠成地落脚到提高学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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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宪法的地位及修宪的重大意义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1982年全面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4次修订。每一次宪法的修改都有着深深的时代烙印,满足着人民群众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权利需求,是党和政府顺应民心民意的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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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华 《新疆人大(汉文)》199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是各族人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代表来自于人民,又代表人民。各级人大代表都应具有强烈的代表意识,都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同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一切为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只有这样人大代表才能把国家的意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