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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确立公平补偿制度对于保护农民权益、规范政府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落实公平补偿应做到重塑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完全补偿原则,逐步扩大农地征收的补偿范围、合理拓展农地征收的补偿方式、完善征地补偿的程序与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2.
朱列玉 《求索》2010,(10):163-165
本文以我国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平衡问题为视角,研究近年来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社会矛盾。对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平衡以及土地征收制度中利益分配格局等问题进行了界定,在对产生当今利益分配格局的原因分析中,寻找我国政策法规的基本思路。本文认为应由立法机关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明确土地征收的目的,应选择行政征收的程序模式,并应设置合理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建立有效的土地征收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3.
在基本权利的体系中,财产权是生存的基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的宪法文本中,绝大多数都规定了征收补偿条款,来对财产权进行保障,美国和德国就是其中的典型。美国和德国宪法中的征收补偿条款,其对财产征收补偿范围、具体理论基础以及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都不相同,但却反映了相同的宪法价值我国政府对财产权的保障要与时俱进,及时转变航向,尽可能限制公权力对财产的侵害,平衡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就相应的征收补偿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土地征收补偿系统的法律体系。但在实践中,现行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不足与缺陷,土地征收补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概念和性质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基础是土地征收制度,以土地征收权为  相似文献   

5.
立法     
《人民政坛》2011,(2):4-4
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据新华网1月21日电,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条例对征收程序也做出规定,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相似文献   

6.
武剑 《理论月刊》2008,(4):147-149
印度在<土地征收法>的法律框架下,对土地征收行为的前提、程序、补偿原则、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界定.本文通过比较中国与印度在土地征收及赔偿方面的规定与实践,总结两国土地征收赔偿的特点,得出各自的优势与劣势,并得到改进当前土地征收政策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当前,土地征收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解决由土地征收所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最鲜明的便是将人民法院纳入土地征收的环节当中,明确赋予法院解决纠纷的权力,力求达到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但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存在诸多不明晰之处,其中被征收人救济权利的法律保障便显得尤为突出。  相似文献   

8.
王俊霞 《前沿》2011,(9):78-8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强了被征收人权益的保护,但对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规定仍不够完善。要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征收和野蛮拆迁,除了要重申公民的物权神圣不可侵犯,更重要的是赋予被征收人在征收及拆迁过程中享有完善的救济权利。这既需要通过行政程序规范政府的公权力,赋予被征收人事前的知情权、听证权、异议权等参与权,保障公权力限制私权利的正当性。还应建立事中紧急公力救助机制,正确引导被征收人紧急情况下自力救济权的适用。应完善对被征收人的事后救济制度,明确补偿安置纠纷的民事性质,取消政府就补偿安置问题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力,赋予被征收人就补偿安置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地征收有强制征收与自愿协商征收两种模式。强制模式下,地方政府单方主导征收、不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强制剥夺其合法土地权利、住宅不予单独补偿、未经补偿即先行征收,追究不服征收人的法律责任,凸显国家权力。自愿协商模式下,政府就征地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风险评估等反复听取各方意见,农地住宅先补偿后征收,让渡部分土地增值收益,改善了被征收人的生活生存条件,国家征收公权力得以维护。未来的农地征收立法,应在公正合法补偿前提下,在坚定不移完成既定征收目标的同时,增加被征地补偿方式,固定土地价值增长收益分成比例,增加被征地农民个人收入,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利益,完善国家与被征收人共赢的自愿征收模式。  相似文献   

10.
政府作为土地征收的制定者、审批者、实施者与被征收者权益的保护者,是土地征收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为了保障政府土地征收职权的合宪性、合法性与正当性,政府必须在有效监督、追责机制的威慑下,严格遵守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与正当程序的基本原则,接受实体性与程序性的双重约束,拓宽、拓深补偿安置职责,推进土地征收的顺利实施,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11.
新论     
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须确立三大原则首先是征收规划阶段——到底要不要征收?要防止征收泛滥,新条例必须规定市场自愿交易是原则,政府强制征收是例外。换言之,只有确实符合重要的公共利益而又不能通过自愿交易实现的目标,才允许政府征收。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不能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必须尊重人民的意见。要做到真正的决策公开,政府有义务将公众意见分门别类、归纳总结并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不予采纳的意见,政府有义务提供理由;尤其是面对征收不符合公共利益或补偿方案低于公平市价的质疑,政府如果还是坚持原来立场,就有义务详细论证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一些应予补偿的项目未被纳入征收补偿范围,有关权利主体不公平地承受了过重的社会义务。法律划定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应着眼于"特别牺牲"补偿,将实际存在的他物权损失、附随损失、特别损失纳入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取消某些补偿项目的不当限制条件。  相似文献   

13.
艾丹 《人民论坛》2014,(10):237-239
文章基于美国农地征收的制度框架作为切入点,分析了美国农地征收中制度的宪法准则与管制性征收及其补偿机制,并针对我国当前在推行新型城镇化道路中农地转征收制度的不足,借鉴美国农地征收制度的一些经验,对我国农地征收制度的改革与重构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土地征收具有合理的经济学理由,它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满足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需要。土地征收可以降低社会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对土地征收目的和“公共利益”应当做扩大的解释,从立法的角度,显然不能只规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土地征收,而忽视了对于非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土地征收。非公共利益目的的土地征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土地征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5.
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发展性的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对其进行判断的难度。美国政府由立法机关作出判断,而我国由政府作出判断,实践中产生了一些争议与矛盾。政府作为界定主体的相对优势在于其专业性,劣势则在于可能有失公平;人民代表大会因其工作方式不适合单独成为界定主体,但可对当地公共利益的类型进行确定,并发挥监督职能;而在争议发生后,司法机关应是唯一的界定主体。  相似文献   

16.
对于城市房屋征收制度的问题,理论研究关注的焦点主要在征收决定及补偿方面,对于征收决定过程的公众参与权主体范围、权利基本内容等问题关注甚少。城市房屋征收决定中公众参与权是指公众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参与房屋征收决定程序并表达意见和请求的权利。主要包括信息知悉权、申请参与权、陈述权、质询权、提出意见权。通过公民行使参与权不仅可以反映公众的利益需求和社会现实状况,提供客观的信息,也可以使行政机关在对现实状况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做出更科学、民主的决策。但也要注意把握公众行使参与权的合理定位,避免过度参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7.
张巍 《淮海论坛》2010,(2):13-16
虽然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土地征收仍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这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趋势。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及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如果征地补偿制度不公平、不合理、不规范,征地不仅会造成财富的损失.而且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土地征收是宪法财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其理念在于规制国家的征收权,实现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着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属性不明、征收范围过宽、公共利益缺乏限制性规定、补偿标准存在立法瑕疵等缺陷。完善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首先必须在宪法中修改财产权条款,增加合理补偿要件;并制定专门的土地征收法。  相似文献   

19.
近日,我市出台《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后,不少市民对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咨询。其中,市民最为关心的,自然是自己的房屋被征收后能拿到多少补偿。其实,作为《办法》的配套文件,《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也同时出台。根据这个《规定》,市区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评估价15%的货币补偿补助;同时,如果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  相似文献   

20.
土地,是农民生存之源,在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职务犯罪频繁,笔者以某基层检察院所办此类案件为例,分析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对此类犯罪高发的主客观原因进行探究,重在研制农村土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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