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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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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治与德治整合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平 《行政与法》2003,1(1):80-82
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两种治国方式。要在推进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过程中促进二者整合,必须明确法治与德治整合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渊源,强调法治与德治应理性地统一在宪政原则之下,增强法治的道德品性,培育德治的法律秉性,进而开启治国模式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2.
关于“道德”与“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 ,古今中外 ,一直争论不休。仅强调“道德”或只注重“法律”的作用都是片面。道德与法律是相互区别的 ,它们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 ;道德与法律又是紧密联系的 ,它们共同作用于国家的治理 ,不可偏废。在国家治理中 ,德治是基础 ,法治是保障 ,且法治也是德治的保障 ;德治和法治又相互作用 ,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 ,法治是德治的理性升华。我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在治国中的作用 ,今年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将“以德治国”明确地提了出来 ,指出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地结合起来 ,这是党的又一项英明决策 ,是对邓小平理论关于治国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相似文献   

3.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社会具备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双重保障.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是法制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今时代的呼唤.法治和德治应当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本文首先分析了法与道德的共同性与区别,然后围绕法治与德治的互补性,法治与德治的差别,法治与德治的统一性、法治与德治的协调性灯几方面加以论述,明确了二者的关系,期待对二者的协调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法律的合法性,包含了法律在道德上的要求,道德的形成与深化在一定程度上需借助于良好的法制环境。道德与法律的统一才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正确合理行为的基础。本文从本质,内容和功能三方面论证了法律与道德的统一性,并指出其统一也是德治与法治并行的前提。  相似文献   

5.
德法相济(德治与法治的辩证统一)是江泽民总书记“以德治国”重要思想区别于传统“德治”思想的最显著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治国新方略的精髓。全面体认“以德治国”思想,加快提升政法队伍的道德素质,必须坚持把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 从人性善恶的矛盾来分析,只有德法相济才能实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人性是善与恶的矛盾统一,道  相似文献   

6.
对我国社会控制模式选择的法社会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与之相应的法律机制加以规范和保障,而且也要求有与之相应的道德机制对社会加以控制。“法治”与“德治”并重应是当代中国社会控制模式的最佳选择。选择这一“模式”,既符合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也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现实需要。法律侧重于外在控制,道德侧重于内在控制,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做到外在控制与内在控制统一,社会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向前发展。关于“法治”与“德治”之相互关系,是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就从法社会学理论层而对“法治”与“德治”及其并重这一社会控制模式进行了考察,并对这一模式的理论基础、实践及在实际操作中的设想作了多方面的论证  相似文献   

7.
德治及其传统之于中国法治进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乃至东亚的法治推进开始就是在矛盾冲突中进行的,德治及其传统的深刻和发散性影响,可在相当程度上解释这一系列紧张关系。德治对于我们,不仅意味着曾经的治式(传统德治),意味着传统(德治传统),且意味着当下的治式选择(以德治国方略),传统德治、德治传统与德治的当下治式间确乎存在某种生命意义的关联,而它们对于中国法治进境的意义也是独特的。在将道德具有法律不可替代的功用这一普适命题与中国古代德治这一独特作业相区分、将法与道德功能上的互补这一事实性问题与法的统治或道德的统治这一规范性问题相区分、将作为治式的德治与作为文化传统的德治各自对于中国法治进境的意义相区分之后,我们的立场是:法治即为制度的品德,其为个人的道德选择所铺设的制度性、结构性前提应是我们所寄望的。  相似文献   

8.
我们说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 ,又是道德经济 ,其意是说 ,法治和德治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才能构成市场经济时代社会的有序的生活秩序 ,而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又为法治和德治的统一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理论界对于两者的统一做了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论述 ,但是对于法治和德治在市场经济中谁处于主导地位 ,谁处于辅助地位 ,却鲜有提及。我认为 ,法与道德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支撑 ,如果缺乏其中任何一种支撑 ,社会都将发生不同程度的紊乱和倾斜。因此 ,我们当然应该重视法治和德治的…  相似文献   

9.
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和互补性是德治法治并举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曲谏 《河北法学》2003,21(1):157-160
正确认识和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是把握和贯彻德治法治并举方略的关键。通过分析法律与道德各自的优劣 ,阐明了法律与道德互补的可能性 ;从对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和互补性的分析中 ,得出“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和互补性是德治法治并举的理论基础”的观点。  相似文献   

10.
任涛 《行政与法》2006,(12):29-31
和谐的社会应当是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主体之间在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等几个方面的相互协调。文章围绕法律与道德的产生与发展历程,面对中国实现法治和德治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德治是法治的权威公正之基础。认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不能仅仅只依赖法治,在一定程度上,道德的建设是更深远的,是对法律的完善与补充。  相似文献   

11.
法治与德治结合 ,道德为基础 ,法治优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要求实行法治。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主义道德本身包含了对法治精神的肯定和追求 ,同时 ,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也需要法治来肯定和保证。  相似文献   

12.
法治与德治的功能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一个古老的命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古代中国德治与法治的文化、思想渊源,自然哲学的观点来分析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用结果倒推的方式来分析德治与法治在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和他们之间的联系,究其区别。  相似文献   

13.
道德的“自我”单位变量与法律控制的需要量是成反比的,即道德的“自我”单位越小,法律控制的需要量就越大。人性中固有的道德走势为“小我”为重的价值位阶,因而需要更多的法律控制。某一社会文化中的道德走势,影响该社会控制模式的选择。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中的道德走势为“大我”为重的价值位阶,因而选择德治控制模式;西方社会文化中的道德走势为“小我”为重的价值位阶,因而选择法治控制模式。中国传统社会所选择的德治控制模式及其文化依据中的道德走势与人性规律中的道德走势相反,并高于社会实有道德水平,因而德治控制模式的实效性较差;西方社会所选择的法治控制模式及其文化依据中的道德走势与人性规律中的道德走势相一致,并等于或低于社会实有道德水平,因而法治控制模式的实效性较强。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文化体系中的道德走势发生反向渐变,因而社会从对德治模式的选择逐渐转向对法治模式的追求。  相似文献   

14.
实践哲学视野中的“法治”与“德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治”与“德治”、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是法哲学、法理学和中国政治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实践哲学出发 ,分析了二者在人的生存实践、实践目的、方式上的同一性 ;西方在现代化过程中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以及在螺旋式发展中二者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 ;中国在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和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认为不能从纯粹理论层面 ,惟有从中国社会实践出发 ,从对历史与现实的深刻反思中 ,才能找到二者相互关系契合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5.
德治与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思想。治国既需要强制,又需要协调;既要加强法律建设,又要加强道德建设。科学理解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做到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实现宪政目标下的中国行政法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海坤 《法学论坛》2005,20(2):43-53
世纪之交逐渐兴起的宪政风云值得每一个宪法学人认真对待。宪政目标要求行政法治的发展应当以保障公民权利实现为根本 ,以完善行政权力控制为重点 ,以增进社会公平为目标 ,以社会自治与自由促进为基础。中国行政法治与宪政的发展是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的 ,中国行政法治应采取一种后发的综合的行政法治模式 ,并以宪政目标为指引有重点地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1)以发展完善行政救济制度为核心实现行政法治 ;(2 )以规范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为保障实现行政法治 ;(3 )以建立健全行政程序制度为重点实现行政法治 ;(4 )以理性监控行政自由裁量权力为特征实现行政法治 ;(5 )以寻求指导行政相对人参与合作为手段实现行政法治 ;(6)以普遍推行行政公开制度为前提实现行政法治 ;(7)以确立普及政府守法观念为条件实现行政法治。  相似文献   

17.
本文首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宪政基础加以论述,提出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宪政基础,然后对民主法治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重塑起到的作用加以阐释,提出道德重塑离不开民主法治。  相似文献   

18.
无诉讼即无宪政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宪法之生命在于宪政 ,而宪政之精髓则在于法治 ,惟法治之精神方可葆宪政生命之树长青。宪法诉讼既是宪政法治存在的基本标志 ,也是宪政法治实现的必要条件 ,因此说 ,没有宪法诉讼 ,就没有宪政。  相似文献   

19.
现时代需要一种融合中西人文主义之精髓、兼济人的认知理性与道德理性的新人文主义。从人文主义的视角看,道德人文维度与民主政治维度是构建中国法治需要着力加强的两个方面。在法治发展道路上,中国需要协调好法治的道德、功利、政治与行政四个层面,沿着自身的文化传统,打造政治和社会的理性与道德基础,开拓一种具有厚重人文底蕴的"道德的民主法治",实现仁义道德与自然权利、民主法治在现代的历史衔接。  相似文献   

20.
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逐渐成为国人的共识。但是,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们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其中不乏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误读。从宪政主义的基本理念来看,社会和谐观念包含了短期与长期相统一的持久和谐观念、对立与妥协相统一的对立和谐观念、稳定与发展相统一的动态和谐观念以及相对和谐与至上人权相统一的理性和谐观念。为了防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一种“乌托邦”,我们应该以理性、审慎的态度对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弃完美和谐的空想,树立宪政主义的社会和谐观念,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一种社会正义理念转化为现实而有效的制度安排,纳入到现代宪政与法治的构建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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