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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律师承办律师业务,由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统一接办案件,统一收费,这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明文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这作为律师的执业纪律,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亦有规定。那么,律师、律师有务所以及当事人三者之间的根互关系如何?律师是受聘或者服务于律师事务所,律帅事务所与当事人之问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而律师与与事人之间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也就是说,介同案件中存在着两种委托关系,具体是:1、当事入与律师事务所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2、当克人与律…  相似文献   

2.
律师不准非法收受委托人钱财,早在1980年8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已作出过明确规定:“律师承办业务一由法律顾问处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费、”随着律师业务的发展.及在律师业务工作中所暴露出来的类似问题。司法部在1992年10月22日发布的《律师惩戒规则》,不仅将律师非法收受委托人钱财行为区分为:“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收受当事人给予额外报酬的;索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财物的”,且十分明确地将律师非法收受委托人钱财行为列入惩戒之列:“予以停止执业六至十二个月的处分”。律师非法收受委托人钱财行…  相似文献   

3.
连云港市律师事务所试行律师风险委托代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以来,连云港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经济纠纷案件诉讼或非诉讼代理人中试行风险委托代理。所谓风险委托代理,是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对经济纠纷案件的审议结果即委托人获得的既得利益(既得利益指索回货款、追偿违约金、赔偿金、逾付货款利息或减少违约金、赔偿金、损失数额)承担风险责任的一种代理。委托人获得律师承诺获得的既得利益,律师以高于一般经济纠纷案件代理收费的3至5倍或按委托人所获得既得利益的10一15%收取代理费。否则作无偿服务,不收取代理费。去年,该所试办5件风险委托代理,取得了明显的社会…  相似文献   

4.
律师调查收集证据是指代理诉讼的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或授权,依法运用各种方法,以发现和取得对当事人所主张事实有意义的各种证据的诉讼活动。是律师代理参加诉讼的重要环节之一。律师在调查收集证据时,首先必须是在当事人委托之后进行并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的取证活动。而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志擅自作为或调取与当事人委托无关的证据。其次是坚持权利义务一致性的原则,律师调查收集证据是依法赋予律师的一项权利。新的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律师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有关单位,个人有责任给予支持。同时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就应积极履行代  相似文献   

5.
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特殊职业群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走向市场,依法收取律师费用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诚然,律师没有国家工资性质的保障,但这只是社会劳动分配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律师推向市场,市场存在竞争,竞争导致优胜劣汰。律师固然要考虑经济利益,但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更要讲究社会效益。律师执业尽管具有商业化表象,但完全不同于商品经营。律师不是个体户,律师事务所更不是“法律个体户”的出租柜台。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收取当事人费用,但不是当事人的雇佣者。律师必须忠于事实,忠于法…  相似文献   

6.
1、受处罚人: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违纪事实: 1996年 11月,原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非律师人员宗世琳以律师名义与另一名原该所律师共同接受委托,作为王某一审诉讼代理人,收取律师代理费 7000元,并收取律师办案费 8000元,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有关代理手续,并向当事人开具了金额 7000元的律师业收费专用发票。 2000年 4月 11日,北京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予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2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宗世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律师收费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方式应当依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采用协商收费、计时收费的,应当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范围进行。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相似文献   

8.
一、律师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类型律师最基本的业务活动是其提供有偿的法律服务。《律师法》第28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  相似文献   

9.
律师作为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人的责任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就律师在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时的常见错误及预防,谈谈自己的看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和律师法及有关规定,律师在民事诉讼中接受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代理人时的委托,并在被代理人(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人实施诉讼行为的活动为民事诉讼代理。代理律师在此过程常见的错误有:一、律师办理和解除委托代理手续时的常见错误及预防律师与委托当事人办理代理手续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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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检察官,最近,一位朋友因民事纠纷被原告起诉到法院,朋友想委托我为其诉讼代理人。对此周围的同志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司法人员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司法人员不能接受委托代理,应当回避。请问,民事诉讼中司法人员能否接受委托代理?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检察院 薛军 薛军同志: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权利。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但我国检察官法、律师法均规定,检察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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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律师私自接受法律委托事务而导致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属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所应理赔的风险责任险范畴。但对律师是否私自接受诉讼业务的判断,不应将当事人在另案中的陈述视为自认,也不能将另案生效裁判中未予确认的事实作为本案的预决事宴,而应结合相关证据重新作出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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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茜  黄丹 《政府法制》2008,(24):40-41
近年来珠三角地区出现了一个特殊的族群,他们紧盯弱势群体(如农民工)。一旦弱势群体发生不幸(诸如车祸、被无故辞退、拖欠工资等),他们立即出现,拍着胸脯保证为当事人讨回公道。他们通常没有律师执业证,收费也好商量,很多时候颇受欢迎:农民工亲切地称他们为“自己的律师”。然而他们中间有些人却以免费为诱饵,蒙骗当事人让其代理打官司,又在签订委托书后.向当事人收取这样那样的费用.甚至截留赔偿款项.牟取暴利。  相似文献   

13.
执行程序代理是律师民事诉讼代理的一项新业务,是律师法律服务宗旨和客观形势对律师业务的必然要求,对维护民事诉讼中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执行程序代理的法律特征.执行程序代理是指律师接受民事、经济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在所受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依法参加执行程序,协助人民法院实施执行活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审判程序,二是执行程序.这两个环节共同构成了民事诉讼的有机整体.因为当事人在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4.
在执行阶段,律师接受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委托,参与法院的执行活动,在所受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正确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实体权益(以下称执行程序代理),是律师民事诉讼代理业务的组成部分,是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方式,具有不可取代的优越性和较大的发展潜力,但是长期以来,民事诉讼代理形成了“执行不代理”的惯例。律师只能代理当事人参与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程序(以下称审判程序代理),包括参加诉前、诉中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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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用的损害赔偿,从广义上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胜诉当事人聘请律师的费用可否向败诉方要求赔偿;二是指律师事务所对该所律师因故意或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害,向客户进行的赔偿。因第二个方面问题国内学说已论述较多,故本文仅就第一方面问题作一些探讨,以期有益于我国律师费用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国外与我国台湾司法判例及学说 当事人委托律师参与民事诉讼,就律师费用是否可以向败诉方请求赔偿,各国所采制度不同。 英国、法国、德国等是实行律师强制代理诉讼制度,即当事人进行诉讼必须由律师来代理诉讼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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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民事诉讼请律师已日渐普及。司法实践中,一些审判人员也往往建议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便诉讼顺利进行。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收费办法几经修改却未将律师代理费用考虑在内,造成实践中不少受害方虽打赢了官司,但所得到的赔偿金额扣除律师代理费用后所剩无几。例如众多的消费受害者不愿为追索小额赔偿,或为更换、退返伪劣商品而支付更多的律师代理费用;大量的名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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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司法部开展的“律师管理基础年活动”,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使当事人满意,宜昌市司法局今年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推行律师法律服务情况反馈制度。制度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案件时,必须向委托人发放《律师法律服务情况反馈表》(以下简称《反馈表》)。《反馈表》详细列举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律师执业应当禁止的行为,供当事人监督,要求当事人在《反馈表)上对律师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后寄送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并在律师事务所留存的《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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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司发函[2005]234号[公布日期]2005·8·11[类别]行政法·司法行政福建省司法厅:你厅闽司(2005)169号《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执业律师以公民身份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是否适用〈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予以处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律师无论以律师身份还是非律师身份接受委托承办案件,其行为均应当符合《律师法》的规定。对于有违反《律师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因此,执业律师以公民身份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应当适用《律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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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囿于《民事诉讼法(试行)》的粗疏,律师代理民事申诉一直没有正常开展.如今,鉴于《民事诉讼法》的完善,律师代理民事申诉程序定会与日俱增.笔者不惴浅陋,试就律师代理民事申诉的若干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首先,当事人申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才予以再审.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认真审查当事人申请是否符合五种情况之一.(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在一审、二审中没有提出或者虽然提出但没有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且新的证据对于原裁判所认定的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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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2006,(7):111-111
77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有何规定?问:我的一位堂哥现在某监狱服刑,最近因涉及一起房产案件想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不知律师能不能代理?如能代理,律师能不能会见我堂哥,会见有什么具体规定?(江西梁文轩)答: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律师在下列情况可以接受在押罪犯的委托:(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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