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2 毫秒
1.
我国有关婚姻法律法规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过于原则、模糊,司法实践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民间借贷纠纷的裁判不统一,存在认定难度大、举证难及当事人息诉服判难等难点。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科学分配举证责任,完善非举债夫妻一方为共同被告的追加程序,建立一系列规则以建构系统、科学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机制,对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
对新《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有关规定思考,夫妻财产制的选择与变更,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与分居所得财产,夫妻债务规定。  相似文献   

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一直存在很多争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虽然对此做出了回应,但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为实现债权人和夫妻关系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应以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限制司法解释的适用,合理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  相似文献   

4.
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 ,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 ,都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则是关系到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涵义及范围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 ,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是指从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之日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时的这段时间 ,在此期间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有关规…  相似文献   

5.
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基于"日常生活决定权"而形成的债务应当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符合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法规特定情形的债务,应当视为个人债务;其它债务的性质原则上应认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非举债一方主张该债务为另一方个人债务的,应当对从该债务中所获利益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承担举证责任,若一方所举之债并未带来任何利益,则应当直接认定为个人债务。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给社会生活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熟人社会逐渐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由此带来了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变革,互联网借贷正是变革的具体实践。借贷的实质结合上互联网的属性,给现行法律带来了新的难题。夫妻中的一方举债,在形式简便、审核宽松的网贷环境中,认定一笔债务是否成立夫妻共同债务,关系到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权益的维护。现行认定规则一直颇受争议,能否找到一条满足传统与现代需求的新出路,成为当下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针对是否有必要在法律上规定夫妻同居义务 ,作者通过对婚姻的自然与社会属性以及生活上的考察 ,认为 ,如果明确规定 ,有可能带来①夫妻一方不愿意时法律无能强制 ;②婚内强奸但求救无门和无法 ,③协议分居期间一方的性侵犯如何认定等困难处境。要维护婚姻关系 ,关健是在立法上规定“夫妻共同婚姻生活”和“夫妻双方共负贞操义务  相似文献   

8.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缺陷,一是不符合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二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对究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难以准确认定。建议:没有债权人向离婚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或者离婚双方当事人请求确定债务清偿比例,对夫妻共同债务人民法院不予主动处理;债权人或离婚双方当事人对共同债务存在争议时,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征询债权人意见。  相似文献   

9.
从女性主义法学的视角看,《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存在明显的性别盲点,对女性造成了实质不平等的结果。本文采用女性主义法学的三种分析方法,指出《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由于未考虑到男女两性在社会分工、家庭职责、对家庭对外事务的参与程度、对家庭亲密关系的依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而存在表面客观中立,实则对妻子一方明显不公的问题。提出以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一方举债系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以此维护妻子在家庭中的最大利益,实现夫妻双方的实质平等。  相似文献   

10.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司法乱象丛生,在于财产契约属性的民商事规则取代共同生活的婚姻纠纷考量规则的价值取向偏差,突破了合同相对性而过度保护债权,亟待以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中西法传统比较为镜鉴,正本溯源。夫妻共同债务中所借债务为了婚姻关系符合伦理和法理正当目的的属性不同,由此形成特色迥异的认定原则。我国同居共财的吸收原则,迥异于罗马法基于意识自治的分离原则,相互交汇于共同生活的统摄原则。吸收原则很难内生性进化发展,但有利于婚姻关系共同体的稳定,而分离原则易于矫枉过正,治理成本极大,却尊重个人独立。故惟有以致中和的夫妻债务认定理念来构建防范债权风险的制度,并落实在救济弱者的司法裁量中,方能解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根源问题。  相似文献   

11.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就夫妻忠诚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后果进行约定的协议,是夫妻忠实义务的具体表现形式。《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最终并未对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做出规定,致使司法实务依旧在自由裁量权内探索。事实上,夫妻忠诚协议徘徊于意思自治和法律强制之间,故对其效力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而应作类型化分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类型取决于其具体内容,受制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法律的特别规定,在此基础上厘定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具体类型边界是一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2.
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的认定有两种观点和立法例: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潜藏于其后的原因是夫妻一体主义体现的婚姻伦理性与夫妻个体主义追求的个人自由观的内在冲突.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的认定,应以债权人与负(举)债人配偶利益的平衡为基点,具体的思路和措施是:原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辅以合理分配举证责...  相似文献   

13.
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认定、处理等问题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我国强制执行法缺失,全国各个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认定标准和执行方式各不同一,导致同类案件的执行措施不同,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亦导致与此相关的执行异议案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司法效率。破解夫妻共同财产执行难题的关键在于执行法官能否完整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所有规定,能否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负债务性质,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滥用执行救济权利、执行异议增多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公民诚信意识,加强社会征信系统建设。  相似文献   

14.
夫妻财产约定是指男女双方基于夫妻身份而订立的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按其约定的内容不同,可将夫妻财产约定分为夫妻财产制约定和夫妻间非财产制的财产关系约定。夫妻财产制约定是指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关于采取哪种财产制所达成的合意。而夫妻间非财产制的财产关系约定则是指除财产制约定外,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就其他财产关系,如买卖、借贷、租赁、赠与等达成的合意。非财产制的财产关系约定不能适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制约定的规定,而应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本文将以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夫妻间非财产制的财产关系约定中的"夫妻赠与"为例,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5.
婚姻无效制度是我国婚姻法的重要制度。婚姻无效是指男女两方以终身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成立的婚姻 ,因违反法律规定的婚姻生效的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夫妻财产及双方对第三人的债权与债务的判定和处理 ,以及婚姻无效的补救 ,都值得我们探讨  相似文献   

16.
时效届满后单方承诺履行的意思表示应和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因为,抛弃时效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和义务方承诺履行债务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认可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和义务方承诺履行债务具有法律效力与时效效力采抗辩权发生说相统一;认可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和义务方承诺履行债务具有法律效力不违反时效制度的强制性规定和设立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7.
结婚,是指男女依法定条件自愿结合为夫妻的法律行为。结婚的法定条件,可分为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结婚的形式要件,这是世界各国婚姻立法的普遍规定。它作为一项强行法,不仅适用于纯属本国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也适用于涉外婚姻关纱。因此,基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对上述要  相似文献   

18.
夫妻财产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夫妻财产制  相似文献   

19.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的以外,均归夫妻共同共有。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财产以及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似文献   

20.
男女依照法律规定创设夫妻身份关系,依据身份关系自然引出财产关系,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也因为夫妻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其财产制度也有特殊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由谁使用、由谁管理、收益如何分配及如何处分。如果没有约定,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婚前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