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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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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56例儿童和少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回顾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探讨儿童和少年道路交通事故活体损伤的流行病学、损伤及伤残评定特点。方法 对256例儿童和少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 男性多于女性,多见于6~18岁儿童,交通事故每天10~12时和16~18时最多,车辆类型以小汽车和货车多见,肇事方式多见于机动车与行人相撞,伤者的交通方式以步行多见,损伤部位以头部和四肢多见,损伤类型以骨折、挫伤、创多见,但内脏损伤相对较轻,下肢骨折远多于上肢。损伤程度多评定为轻伤,伤残程度以Ⅸ、Ⅹ级轻度伤残为主(33.2%)。结论 儿童和少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应适当放宽标准,伤残评定标准应增加儿童和少年的有关条款。  相似文献   

2.
<正> 道路交通事故同生产事故一样危害极大,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本文对935例道路交通事故活体损伤及伤残评定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供同仁参考。1 一般资料收集本室1993~2000年间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活体损伤935件案例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分析。性别、年龄分布见表1。表1.935例道路交通事故活体损伤年龄分布  相似文献   

3.
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300例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道路交通事故所致人员的损伤及伤残程度是法医临床鉴定的重要内容。颅脑损伤是交通事故中最常见的损伤 ,它的发生率仅次于四肢损伤而居第二位 ,但其致残率占首位。本文对 1997年~ 1999年发生在太原市的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者伤残评定资料进行分析 ,旨在对颅脑损伤的发生、肇事方式、损伤机制及伤残评定等问题进行初探。1 案例资料分析1 1 一般资料收集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 1997年~ 1999年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者伤残评定档案资料 30 0例。男性伤者 2 2 2例 ,女性 78例。年龄最小 1 5岁 ,最大 75岁。其中 10岁以下 16例 ;11~ 2 0岁 …  相似文献   

4.
目的探讨颅脑外伤后癫痫的法医学评定要点,提出外伤性癫痫的法医学评定依据。方法对100例颅脑损伤后癫痫患者门诊及住院病历,结合临床脑电图(EEG)结果、CT片、MRI片等影像学资料,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结果依据GBl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有关颅脑损伤后癫痫发作类型、发作频率的相关条款规定,Ⅲ级伤残8人,Ⅴ级伤残10人,Ⅶ级伤残22人,Ⅸ级伤残40人,Ⅹ级伤残20人。误工期限、营养期限和护理期限评定结论时间长短差异较大,具有个体化特征。结论外伤后癫痫常继发于严重的颅脑损伤,其发作特点决定于颅脑外伤的部位和程度,外伤性癫痫法医学鉴定必须以外伤史及既往史为基础,结合电生理及影像学检查,综合癫痫发作类型、频率及药物控制情况作出正确的伤残等级及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鉴定结论。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目的 研究道路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的类型、特点、主要并发症及其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方法  862例道路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案例资料 ,按伤者受伤的不同部位、有无并发症、并发症的类型及伤残程度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复合性颅脑损伤 2 76例 ,脑挫伤 192例 ,颅骨骨折 79例 ,颅内出血 91例 ,头皮外伤 2 2 4例 ;主要并发症为脑积水 ( 19例 ,2 2 0 % )、癫痫 ( 16例 ,1 86% )、偏瘫 ( 14例 ,1 62 % )、植物人状态 ( 12例 ,1 3 9% )。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 ,以头部复合性损伤最多见 ,严重的脑挫伤为最常见的损伤类型 ,并发症的诊断应掌握诊断标准 ,并注意与相关疾病鉴别。  相似文献   

6.
156例道路交通事故临床法医学鉴定分析   总被引:10,自引:2,他引:8  
随着现代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日趋增多。过去虽有一些交通事故死亡案例报道[1-6],但其活体损伤的临床法医学研究未见报道。作者就本校法医门诊1991年受理的武汉地区156例道路交通事故活体损伤鉴定材料进行分析。损伤程度按司发[1990]6号和70号文件《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分为轻伤和重伤;伤残程度按GA35-9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分为10级。案例资料分析1.发生率156例占同期775树活体鉴定的20%,而1990年的806例鉴定中仅门例(75%);1991年比1990年增长1.7倍。2.受伤者的性别、…  相似文献   

7.
Liu KL  Zhang XG  Kong B  Huang SX 《法医学杂志》2010,26(4):273-275
目的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致儿童颅脑损伤的类型、特点、主要并发症及其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特点。方法对204例车祸致儿童颅脑损伤的伤残评定资料按伤者受伤的不同部位、有无并发症、并发症的类型及伤残程度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单纯弥散性原发性脑损伤64例,单纯局灶性原发性脑损伤80例,全面性继发性脑损伤24例,局部性继发性脑损伤36例。主要并发症为外伤性癫疒间14例(6.9%)、外伤性脑梗死9例(4.4%)、外伤性脑积水7例(3.4%)、外伤性精神障碍5例(2.5%)。结论道路交通事故致儿童颅脑损伤,以单纯原发性颅脑损伤多见,容易并发外伤性癫疒间及外伤性脑梗死。对涉及儿童颅脑损伤的伤残评定应适当放宽标准,伤残评定标准应增加专门针对儿童的条款。  相似文献   

8.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体伤亡案例系统分析报道已不少见,其损伤具有部位广泛、损伤种类多的特点,其中骨折是较常见的一种损伤类型。但交通事故致骨盆骨折的发生率低,且较少报道,本文通过本市近两年间这方面的活体损伤资料进行分析,以期对骨盆骨折的损伤特点及伤残评定进行粗浅的探讨。资料和结果从本局法医临床活体损伤鉴定资料中筛选1994年8月一1996年8月道路交通事故致骨盆骨折的案例32@。一漫情况:男性8人(25%),女性24人(75%),男女之比例为:1:3。年龄分布:14岁以下4人(12.5%),15~50岁25人(78.1%),51岁以上3人(9…  相似文献   

9.
道路交通事故中膝关节损伤较常见,损伤导致的膝关节功能障碍是伤残评定的重要内容.本文对350例道路交通事故致膝关节损伤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探讨膝关节损伤后功能评定及相应的伤残等级. 1 案例资料 1.1一般资料 350例被鉴定人资料来自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案例.其中男性219人(62.6%),女性131人(37.4%),年龄10 ~78岁,平均40岁.纳入标准:①道路交通事故致膝关节创伤,治疗终结;②伤前无膝关节疾病或损伤史;③病历、手术及影像学资料(X线、CT、MRI)明确损伤类型及治疗方法;④各种检查及辅助检查资料完备;⑤伤残评定时机为受伤后3~6个月以上.  相似文献   

10.
金柏昌 《法医学杂志》2001,17(2):112-113
牙齿是人体最坚硬的器官,具有对食物进行咬切、撕扯、研磨等机械性加工的功能,同时牙齿还是语言的辅助器官,并维持面下部外形。《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下面简称《道标》)根据牙齿的功能,确定评残标准为: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 2( 4、 6)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分别属Ⅹ(Ⅸ、Ⅷ)级伤残;上、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 8( 12、 16、 20)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容貌损毁,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分别属Ⅴ(Ⅳ、Ⅲ、Ⅱ)级伤残。标准中上述条款有关牙齿 "脱落 "、 "折断 "及 "无法…  相似文献   

11.
目的分析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类型及鉴定的合理时间,探讨脑损伤程度及鉴定时间与智能损害程度的关系。方法对534例脑外伤患者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类型中,器质性情感障碍最多(51.1%),其次为器质性神经症样综合征(24.0%)、器质性智能损害(18.0%)。伤残程度鉴定为Ⅷ级和Ⅸ级伤残最多,分别为219例(41.0%)和177例(33.1%)。智能损害组的脑损害程度、中国修订版韦氏成人智力量表(WAIS-RC)评定智力缺损程度明显高于非智能损害组(P0.05)。伤残等级和脑损伤分级、WAIS-RC评定结果、鉴定时的脑CT变化以及脑电地形图(brain electrical activity mapping,BEAM)异常分级具有相关性(P0.05),而智能损害程度与鉴定时间及脑损伤分级均无相关性(P0.05)。结论影响智能损害的因素很复杂,伤残程度鉴定时脑CT、BEAM、WAIS-RC等客观检查也是重要的参考指标。  相似文献   

12.
对330例体表创口与愈后瘢痕长度的对比观察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探讨体表创口与愈后瘢痕相互关系。在 330例不同年龄的伤者的不同部位的钝、锐器伤口 ,用精确的测量方法 ,在伤后 3d内、伤后 1个月、伤后 3个月进行测量 ,并计算创口愈合成为瘢痕的收缩率。在伤后 3个月面部瘢痕的收缩率为 15 4% ,躯干、四肢瘢痕收缩率为 13 6 % ,头皮瘢痕收缩率为 10 1%。不同致伤物形成的创口 ,在伤后 3个月时 ,不规则钝器创的瘢痕收缩率为 16 1% ,锐器创的瘢痕收缩率为 11 2 %。结果表明 ,创口在伤后 3个月时 ,面部瘢痕收缩率最大 ,头皮瘢痕收缩率最小。不规则钝器创的瘢痕收缩率值比锐器创的瘢痕收缩率值大。  相似文献   

13.
目的探讨老年人交通事故受伤后精神伤残鉴定临床特征。方法对109例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精神伤残司法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与非老年组进行对照研究。结果老年人多为被动性损伤、受伤后颅内血肿发生率高、致残的原因88.07%是智能及精神障碍所致,损伤程度及伤残等级以中、重度多见。结论最佳评残时机为脑外伤一年后为宜,应结合老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相似文献   

14.
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相关因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探讨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相关因素。方法 对42例颅脑损伤伤者的法医学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颅脑损伤诊断按照病史资料和颅脑CT/MRI确定;精神障碍按照CCMD-Ⅱ-R、CCMD-3及龚氏修订的韦氏智力量表(WAIS-RC)确定;伤残程度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将所获得的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精神障碍以脑震荡后综合征居首位(26.2%),其次是遗忘综合征(21.4%)、神经症(16.6%)等。精神障碍以脑伤的低伤残等级多见(Ⅹ级52.4%,Ⅷ级14.3%,Ⅶ级19.0%),但整体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多分布于脑器质性损伤(脑挫裂伤54.8%,脑干损伤16.7%);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多分布于脑功能性损伤,其中脑震荡占21.4%,其差异有高度显著性(P<0.01);智力缺损多见于脑器质性损伤(P<0.05),80.6%分布于脑伤的Ⅹ级、Ⅷ级和Ⅶ级(P<0.01)。结论 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及智力缺损的发生与颅脑损伤的类型、性质有关,与颅脑损伤的严重程度并不平行。  相似文献   

15.
156例道路交通事故活体损伤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陈新山 《法医学杂志》1994,10(4):172-173
156例道路交通事故活体损伤分析陈新山(武汉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学教研室;武汉430030)ANALYSISOF156CASESOFNON-FATALINJURYINROADTRAFFICACCIDENT¥ChenXinshan(Department...  相似文献   

16.
张运楼  王立新 《法医学杂志》2009,25(5):365-367,369
目的探讨道路交通事故、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所致人身伤害的伤残等级重新评定结论改变的原因。方法回顾性分析杭州求正司法鉴定所2007年3月—2009年3月受理的伤残等级重新评定案件45例。结果重新鉴定结论较之原鉴定结论有改变的共计12例(26.7%),结论改变原因分别为错误引用条款、鉴定时机掌握不当、漏鉴或误鉴伤情、人工假体鉴定掌握不当、未能准确分析伤病关系及未能准确适用工伤伤残晋级原则等。结论伤残鉴定应准确把握鉴定时机,正确理解标准条款的内涵,采用合适的医学和法医学技术,并充分了解各种相关规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老年人受到伤害的法医学鉴定并不少见,有关损伤及其法医学鉴定的特点,国内法医学界尚无报道。本文结合63例老年人伤害案例进行分析,发现老年人受伤害的高发年龄段为60~69岁(85.71%),并具有轻微外力可导致较严重损伤、伤残率高等特点,其案发原因及地点也具有一定的特点。上述特点对法医学鉴定均具有一定的影响,本文就老年人损伤程度鉴定及损害赔偿方面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8.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是交通损伤后常见的并发症,其伤病关系和伤残等级的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难点之一。在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发展至下肢深静脉血栓后综合征时,下肢深静脉发生了血栓的堵塞、瓣膜和静脉壁的破坏,致循环系统和下肢功能障碍,严重影响伤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本文通过文献回顾,分析不同类型下肢深静脉血栓对机体的影响,探讨其伤病关系、评残时机、伤残等级的鉴定方法。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探讨能客观反映肩关节功能障碍对肢体功能影响的评价方法。方法通过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简称"《道标》")的权重指数法与美国《永久残损评定指南》(Guides to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GEPI)(简称GEPI法),对133例肩关节损伤后伤残评定案例进行回顾性评价;并用两种评价方法对肩关节不同运动方向及不同活动度对上肢功能影响进行全方位的比较。结果 133例肩关节功能障碍案例,权重指数法达到伤残的总比例高于GEPI法;但在功能丧失不同比例段两者有差异。差异的原因在于,在GEPI法中,肩关节不同运动方向所占的权重不同,前屈上举与外展上举对于肩关节功能相对重要,并考虑关节功能位对肢体障碍程度的影响;而权重指数法,上肢功能的关系与关节活动度呈简单的线性关系,与关节活动方向及功能位无关。结论 GEPI法比权重指数法能更能客观地反映肩关节功能障碍对肢体功能丧失的影响程度。  相似文献   

20.
目的研究交通事故眼部损伤的致伤方式、损伤特征、伤残等级鉴定等相关问题。方法对本所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鉴定的84例交通事故眼部损伤致残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分别研究其致残原因、鉴定时机及鉴定方法。结果视力障碍是最主要的致残原因,其余如眼球缺失,眼睑、泪器损伤和外伤性白内障及视野缺损等情形则相对少见;大部分眼外伤均为单眼损伤,致残后果也多为Ⅶ~Ⅹ级。结论通过一些测试和视觉电生理技术,可有效地提高视力障碍鉴定的准确性:对于一些存有眼部既往疾病的伤者,应要求其尽可能提供伤前视力或眼科资料;对于一些视觉功能存在变化可能的眼部损伤,可适当延后鉴定时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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