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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人犯罪立法方式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我国现行刑法典是1979年颁布的。由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不可能规定法人为犯罪的主体。1987年1月全国人大通过的《海关法》,率先规定了法人犯走私罪应受刑事处罚的内容。198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确认了法人可成为走私罪、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不报罪、投机倒把罪等的主体。但  相似文献   

2.
自从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正式确立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后,以自然人为主体的,刑法关于效力范围的规定是否也无一例外地适用于法人犯罪,却在不同程度地困扰着司法实际工作,一定程度上  相似文献   

3.
一、关于我国刑法中犯罪情节的概念我国《刑法》第10条明文规定了关于犯罪这个概念的定义。关于犯罪情节的定义,虽然在我国《刑法》中未做具体规定,但关于犯罪情节和从犯罪角度上理解的属于犯罪情节组成部分的量刑情节等概念的种概念却可以散见于我国《刑法》总则、分则及其组成部分,即我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军职罪条例》)、《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严惩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走私罪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贪污、贿赂罪补充规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4.
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刑法作了修改补充,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刑法第127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限于“工商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则不能成为该罪的主体。《补充规定》从当前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主体多样化的实际出发,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范围。《补充规定》第一款第一条在规定该罪的犯罪构成时,采取不列举犯罪主体的办法,将刑法所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由仅限于“工商企业”  相似文献   

5.
论法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律正式承认法人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和刑罚的对象,从而使我国法学界关于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的论战告一段落。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法人犯屝的现象日趋严重,国家有关惩治法人犯罪的法律、法规日渐  相似文献   

6.
在经历了对法人犯罪恪守不承认原则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之后,我国刑事法律终于对法人犯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1988年1月始,迄今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等专门刑事法律决定中,都涉及到法人犯罪的问题,规定可以由法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已达数十种。而正在制定中  相似文献   

7.
论妨害税收犯罪的主体及罪数问题李元璋,余德山,张作平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修改、完善了刑法中的偷税罪、抗税罪,补充了两个新罪,即逃避追缴欠缴税款罪和骗取国家出D退税款罪,成...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以及《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律正式承讼法人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和刑罚的对象,从而使我国法学界关于法人能否  相似文献   

9.
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曾是刑法学界的争论热点之一。虽然理论界争论仍在。但我国目前已经出现承认法人犯罪的立法,如《海关法》、《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及《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等。本文以法人犯罪肯定说为前提,对法人犯罪的定罪和量刑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PRELIMINARYPROBEINTODIFFERENTCRIMESOFLEGALPERSON法人犯罪一般是指在法人意志支配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其它法人成员,为了法人的利益,以法人的名义实施的依法应受刑罚的行为。1986年《民法通则》正式在法律上确认了法人制度。1987年1月《海关法》第一次从主体上承认了法人犯罪的现实。198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都涉及到法人犯罪的问题。近几年来,法学界各抒已见,对法人犯罪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讨。本文着重从司法实践上,对…  相似文献   

11.
《法学》1991,(4)
我国《海关法》和《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以及《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确认了法人可以成为走私罪、受贿罪、行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非法倒卖外汇的投机倒把罪的犯罪主体,但是,由于缺乏总则性的规定,因此,司法机关在认定法人犯罪时,存有一定的困难。本文试就法人犯罪的主体构成和认定问题作一探讨。一、法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法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与法人的本质具有密切的联系。对法人的本质和能力的认识,应从法人的客观属性也即法人主体的整体性能出发进行分析。社会活动的主体有个人、集体和国家三种形式。法人属于集体范畴,是既区别于国家又区别于个人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的主体。从客观上看,法人是由一定财产和自然人根据一定的组织规范组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6月29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是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文物保护法》关于“私自挖掘古文化古遗址、古墓葬的,以盗窃论处”的规定所作的修改而对刑法作出的补充。由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一个新确立的罪名,《补充规定》亦未对其作出具体解释,因此,在实践中,对本罪的理解有一些分歧,在案件处理上也容易发生争议。下面,笔者拟就本罪及有关问题作简要论述。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犯罪构成1、从《补充规定》来看,本罪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法人能否作为部分刑事犯罪的主体,要不要负刑事责任,一直争论不休。自1985年7月,“两高”《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以下简称两高解答),规定了要对法人进行投机倒把犯罪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到1988年1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补充规定),对法人组织犯走私贩私、行贿受贿罪的,可以判处罚金,才正式有了把法人作为刑事犯罪主体,并要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但是,笔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贵阳铁路分局生活管理段下属的两个单位贩运倒卖香烟一案(简称“6.27”烟案)所遇到的许多困难和问题来看,我国立法机关对法人犯罪的刑事立法还是很不完善的,有许多重要问题没有通过立法程序正式加以明确。本文通过对“6.27”烟案的审判实践,探讨一下对法人犯罪的刑事立法究竟应当明确哪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4.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修订刑法)。对1979年《刑法》和1982年3月8日《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下简称《补充规定》)、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进行了合并、修改和完善。修订刑法与79年刑法和上述决定相比,贿赂犯罪的立法更加完善,更加合理。但是,如何适用修订刑法有关贿赂犯罪的规定,仍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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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1994,2(6):17-17
一、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中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1993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新增一条罪名: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此款系法人犯罪)。二、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1992年12月28日起施行)中新增一条罪名:劫持航空器罪。三、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中新增二条罪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四、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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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罚金刑的适用对象罚金型的适用对象是指罚金刑适用于那些类型的犯罪。老刑法适用罚金刑的对象较少,分则中共有20个条文,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占老刑法罚金刑的75%。而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几个单行刑事法规中所占比重较大。1988年《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人1990年《关于禁毒的规定》、《关于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5年《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挂罚金条文的有54个。新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对象,新刑法共十章452条,除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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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贪污罪贿赂罪的两个补充规定,明确了法人可以成为走私罪、贿赂罪的主体,使长期争论的法人可否成为犯罪主体的问题在立法上得到解决.法人犯罪的许多问题解决起来困难较大.本文拟就法人犯罪中的两个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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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设“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罪”张平我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虽然在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读职犯罪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立法规定,但仍不足以更坚决、更有力和更准确地打击读职犯罪。因为在实践中,一些犯罪分子采用越来越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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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七届第27次会议通过的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我国刑法作了补充、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扩大了偷税罪主体的范围,确认单位可以成为偷税罪的主体。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偷税罪主体的范围仅限于自然人。《补充规定》针对近年来单位偷税犯罪不断增多和日趋严重的情况,扩大了偷税罪主体的范围,确认单位可以成为偷税罪的主体。根据《补充规定》第1条的规定,可以成为偷税罪的主体的有以下两类:一是纳税人。所谓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等纳税单位,这里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承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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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略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是刑法施行以来,继《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之后,针对近几年经济领域里的犯罪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总结了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刑法有关条款的进一步修改和补充。这两个补充规定的颁行,在立法上对严惩贪污、行贿、受贿、走私等犯罪作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下面谈谈个人学习的初步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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