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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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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变化,环境问题随之产生。本文通过分析公民环境权这一新兴的权利的概念与内涵,提出在宪法中确立环境权的问题,以国外宪法立法成果为例,对公民环境权明确纳入我国宪法给予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逐步扩大。“环境权”这一新的权利观念,是世界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必然产物。我国现行的环境基本法以及诸多的单行环境法规,都未确立“环境权”这一法律概念,而对公民的环境权保护则更无从谈起。在理论界.对“公民环境权”的研究,亦是一大冷点。笔者拟就“公民环境权理论及渊源”、“公民环境权的设定”、以及“公民环境权与环境行政权的冲突”等方面略抒己见,以寻求“公民环境权”在理论上的价值及其在实践中的意义。一、公民环境权理论及其渊源公民环境权理论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相似文献   

3.
环境权的私权化环境民事权利的确立是理论界争论的一个热点问题 ,私权化的理论依据应建立在对环境法和环境权的属性界定的基础上。环境法是社会法 ,环境权是社会权 ,环境权的私权化是环境权社会性的内在要求。环境问题的经济性决定应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 ,这从另一角度论证了环境权私权化的必要性。环境权私权化的基本思路是在环境法部门中架构环境民事法律制度 ,具体模式是建立环境民事权利制度、环境民事责任制度、环境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4.
从当前的环境法规及学者的研究可推知,环境权的本位在于人类对环境的支配。这种本位观并未着眼于环境和环境问题的特质,在逻辑上无法自恰;而且由于其背离了环境权的初衷,因而对保护环境也是助益甚少。通过观察这种本位观的不适当性来论证环境权本位的转换,环境权不过是环境利益的复本,法律上对环境利益优势的认同是实现环境权的现实路径。本位的切换将带来视域的转向,以环境利益优势为本位,是更为本源、动态、功能地思考环境权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路向。这种本位观旨在通过利益指向将环境视为受保护的对象而非支配的对象,如此也更吻合环境权的本质。  相似文献   

5.
环境权理论是环境法律中的核心问题,是环境立法、执法、环境行政管理与环境诉讼的前提.环境权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国内学者关于环境权的性质、结构形态以及内容的研究观点各异,对其进行梳理和思辨,有益于研究勾勒出一个相对清晰的理论概况.  相似文献   

6.
环境法是为解决环境问题而诞生的,环境问题的整体性和公共性决定了为保护个体和群体利益为目标的狭义环境权在实践中的功能有限性。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种主体改变行为模式,需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公民美德的发扬复兴,这决定了环境义务理论在环境法中的重要地位。确认环境义务理论的重要地位,并不意味着环境权理论应当退出历史的舞台,但是,环境权理论的研究首先必须进行一系列的转向,从而发挥出环境权理论对促进环境义务履行和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功能。只有环境权理论、环境义务理论的协调和融合,方能发挥法学对转变各种主体行为模式的功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做出其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7.
浅析环境权产生的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权是环境法的核心 ,是环境立法和执法、环境管理和诉讼的基础 ,也是环境法制建设中的基础理论。环境危机是环境权产生的现实物质基础 ,新的环境观是环境权产生的伦理信念基础 ,人权的新发展是环境权产生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8.
环境权的提出和发展透视了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事实,思考环境权的实现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在综合分析世界主要国家立法情况的基础之上,对环境权加以必要界定,既而厘清环境权与人权的关系,并借助传统权利、程序权利(如公众参与权利)、义务规定和人权法律最终实现环境权。  相似文献   

9.
相对于我国目前以行政环境管理权为主导的环境保护机制,民事环境权则从人权或私权的角度给我们保护环境以新的启示。国际国内对其不断进行探索研究,民事环境权在私法化、司法化上不断取得进步,在我国也逐步通过立法予以确认,尤其是我国物权法中不可量物侵害制度的规定更是对我国民事环境权的肯定,实现了环境权的私法化和司法化。  相似文献   

10.
新型环境权的地位非常重要但理论上却处于凌乱状态,必须寻找新的出路。环境权是抽象的体系,各自分别选择其中的某一层面进行分析并以此代为整个体系做出结论,整合起来的环境权则是似而非、莫衷一是。出路是,按环境权在市场、社会和国家三大领域的布局,分为市场的经济环境权、社会的公民环境权以及国家的政治参与环境权,三者的个性大于共性;按"权利状态二元结构"原理,明晰市场与政府在环境权管理方面的职能和分工,政府是动态性环境行使权的管理者而非参与当事人。可以入宪的是社会性公民环境权,但应将"加强社会立法"入宪,因为公民环境权属社会法范畴。  相似文献   

11.
许多学者都把公民环境权当成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但在明确了人们常说的环境公益实际上包含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两种情况之后,便容易判断环境权这种属于个人的权利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环境公益诉讼是为环境公共利益而为的诉讼。实践中的环境公益诉讼拒绝接纳环境权假说。这种诉讼既不需要以所谓的个人环境权为理由,也不以实现个人的环境权为目的。  相似文献   

12.
环境权不仅在理论上存在诸多争议,在法制实践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境:私权性环境权难以具体立法,宪法性环境权在实践中并未发挥多少实际作用,环境权与其它权利的冲突难以调和,公益诉讼举步维艰等。要想走出困境,环境权应当实现从支配环境本位到人类与生态和谐共生本位的转变,倡导以环境义务为中心的实现模式,强化侵权法对公民环境权益的救济,并尝试以检察机关为主体进行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3.
"环境权"这一概念被提出以来的几十年间,国内外法学界对其基本理论问题仍各持己见。我国《宪法》中也并没有给予"环境权"的一席之地,只是在一些条款隐含"环境权"的内容。从当前各国有关环境权的司法实践来看,除少数几个国家在司法实践中承认环境权外,我国和大多数国家法院对环境权均持否定态度,综合性环境法和单行环境法并未直接规定公民的环境权利,而仅仅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环境义务,这与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理相左。故以传统民法的侵权责任理论为依据对侵害公民环境权的案件进行裁判,势必会影响对受害人的保护。我国宪法如不对公民环境权明确确认,很多与此相关的问题将无法解决。本文对公民环境权入宪的必要性作简要分析,得出我国应对公民环境权给予宪法层面的法律保障及其宪法上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4.
生活环境权益与人们密切相关,对我国民法和环境法中的环境权益进行分析和认识,有助于了解法律的社会属性。法律是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同样,权利也是由经济基础中的社会关系决定的。生活环境权益反映了自然资源的社会化过程,不管是民法中的生活环境权益还是环境法中的公众环境权益,都属于民法传统权利①的范畴。  相似文献   

15.
环境权利的研究具有"理性主义"的色彩,其遵从自上而下的"人权—基本权利—具体权利"以及抽象概念的研究范式。这使得环境权陷入"或有或无"的绝对观念中,而法律中大量的环境义务条款使环境权的研究逐渐转向了公法领域,忽视了从利益到权利的发展形态。环境权利的研究应当采用渐进主义、类型概念的方式,将环境利益逐步权利化,使环境权利的保护强度逐步提升。在次序上,依次为生态型利益、人身型利益与精神享受型利益。在强度上,依次为利益、一般人格权与绝对权利。这种方式本质上是通过利益法学修正目前的环境权理论并运用于司法和立法,最终目标是实现环境利益的绝对保护。这种立法现象首先应体现在部门法之中,其次才进入宪法之中。  相似文献   

16.
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伴随着我国公民的环境权益意识日益提升,公民环境权的维护问题便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要确保我国的公民环境权得到切实维护,亟待强化政府的环境责任。政府需要通过健全和完善有关公民环境权维护的相关制度、强化其自身的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公民的环境权利以及环境理念教育等诸多维度找寻公民环境权维护的进路。  相似文献   

17.
环境权作为环境法学核心问题之一,是随着世界环境危机和环境保护运动而生的晚近事物,其性质、内容均具有不确定性。应以环境权的私权化为前提,并以此为基础设计环境权的要素之边界,从而使环境权和其他权利在私法体系中协调共处。  相似文献   

18.
自20世纪60年代世界范围内提出“环境权”这一概念以来,环境权作为环境法学的理论基础与核心,中外法学界对环境权理论研究相当的关注,环境权的理论研究呈现一片繁荣。在本文中,笔者选取“公民环境权”的角度,对环境权的性质以及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环境权是一种新型人权。环境权在理论上讨论得十分热烈,但法律实践却背离理论。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权立法中,环境权从一种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转化,但从环境执法的案例可以看到,环境权仅是一种法律宣示的权利。与环境权的立法相比,环境权无论在已规定环境权或尚未承认环境权的国家几乎都不被承认可以作为诉讼的根据。我国法律对国家、单位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义务规定得比较明确、具体,但却很少涉及或没有明确说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在享受环境条件方面的权利,法律实践中也未出现依据环境权获得胜诉的案件。我国现有的环境权研究主要有两种学术思想: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我们需要搭建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论者与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论者以及主流法学论者之间的共同的学术舞台,建构共同的学术空间,开放式地运用各种理论资源和学术资源,致力于环境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命题的批判和重构。环境权研究必须跨越环境法的固有领域,寻找更加广阔的学术空间。  相似文献   

20.
论环境权之非法律权利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权首先提出于西方发达国家,是人类对自然的掠夺性开发造成的环境危机的产物。在辨析各种环境权性质学说的基础上,通过对权利本质及其要素的分析,不难得出环境权不是一种法律权利而是一种法益。从现行法律体系来看,在环境民事责任中,环境权没有利益落脚点,其利益落脚点在于财产权和人格权。承认环境权的法律权利地位将导致整个法律体系的制度变迁,这种制度变迁由于成本大于收益而无法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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