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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许多学者都把公民环境权当成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但在明确了人们常说的环境公益实际上包含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两种情况之后,便容易判断环境权这种属于个人的权利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环境公益诉讼是为环境公共利益而为的诉讼。实践中的环境公益诉讼拒绝接纳环境权假说。这种诉讼既不需要以所谓的个人环境权为理由,也不以实现个人的环境权为目的。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关于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案件也逐年增多。在目前立法未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作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导致检察机关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在当前保护国家或集体环境权益的迫切需求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对保护国家或集体环境权益存在缺陷的情形下,通过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理论及实践的研究,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江沛 《工会论坛》2007,13(2):139-140
在传统法律不足以制止环境侵害的情况下,环境公益诉讼是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和救济环境公益的重要法律手段。我们应从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放宽原告的起诉资格,扩大法律对环境公益的保护范围等方面来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现环境公益诉讼的真正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环境纠纷诉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纠纷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性等特点.传统的诉讼制度在解决环境纠纷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实践的需要.为此,有必要通过扩张原告资格、构建公益诉讼、确立团体诉讼等途径,完善环境纠纷诉讼制度,以有效保护民众的环境权.  相似文献   

5.
论环境与资源诉讼中的公益理念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环境权从某种意义上属“社会性”权利 ,无论在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中 ,这一权利都带有明显的公益色彩。为保障公民环境权的实现 ,我国应借鉴西方国家经验 ,放宽对环境诉讼起诉资格的限制 ,对现行司法制度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6.
可持续发展观要求法律变革,这种法律变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法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是传统法律的生态化。而这两个方面都要求或促成环境诉讼的更新。环境权的公益和私益的交融性,传统诉讼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不足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在传统诉讼之外,寻求新的诉讼机制,以实现环境公平。因而建立专门的环境诉讼机制,是环境诉讼更新的目标与要求。  相似文献   

7.
从当前的环境法规及学者的研究可推知,环境权的本位在于人类对环境的支配。这种本位观并未着眼于环境和环境问题的特质,在逻辑上无法自恰;而且由于其背离了环境权的初衷,因而对保护环境也是助益甚少。通过观察这种本位观的不适当性来论证环境权本位的转换,环境权不过是环境利益的复本,法律上对环境利益优势的认同是实现环境权的现实路径。本位的切换将带来视域的转向,以环境利益优势为本位,是更为本源、动态、功能地思考环境权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路向。这种本位观旨在通过利益指向将环境视为受保护的对象而非支配的对象,如此也更吻合环境权的本质。  相似文献   

8.
环境权的司法救济——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环境公益日益受到广泛关注、环境权从理论走向实践的今天,如何保护和救济这些受损的公益,维护不特定人的环境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本文认为,如果在法律中引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就能使环境公益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公众环境权也能获得程序法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在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这引起了社会和学者的广泛关注,对其理论基础的探讨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基础和前提。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是多角度的: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是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的内在动因,环境权是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的诉权基础,自然价值观的嬗变是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的价值基源,公益诉权的发展是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0.
环境公益诉讼浅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带有“社会性权利”性质的环境权益经常受到侵犯 ,缺乏有效的保障 ,而沦为边缘性权利。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 ,客观上需要立法加以保障 ,并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而环境公益诉讼正是环境权从理论到实践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借鉴 ,合理设计环境行政诉讼和环境民事诉讼制度 ,扩大环境诉讼原告资格 ,正是使环境权从应有权利达到法定权利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公益"内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人类共同的环境利益;一种是多个人的环境权益,只有人类共同的环境利益才是真正的公益。由于人类处在环境共同体之中,共同体成员对共同体的维护责任理论应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石。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安排应根据中国国情,建立法律解释型和立法型两种基本类型的制度路径。同时,环境公益诉讼研究应坚持发展逻辑与实证逻辑有机结合的学术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12.
我国当前环境公益诉讼可分为环境诉讼和环境侵权诉讼两类,环境诉讼可仿照刑事司法中的模式,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同时在诉讼程序完整性的构建和监督体系完善的方面予以重视,以保证环境公益诉讼的有效性。环境侵权诉讼可由环保部门、团体和个人来行使诉权,依有关法律规定行使。  相似文献   

13.
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交叉的疑难课题,涉及被诉主体类型、被诉违法行为类型和诉讼拟救济利益类型三个核心要素。通过对已有检察公益诉讼案例的分析和理论比较可知,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类型应限于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对环境、生态、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可以是单一被告,也可是共同被告,但一般多属于普通共同诉讼。被告的涉诉行为可能是环保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也可能是违法行使职权。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应以救济环境公共利益为主,环境公共利益应区别于基于国家自然资源所有而产生的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14.
由于我国诉讼法对原告资格规定了严格的条件,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举步维艰。因此,我们引入代物诉讼制度成为必要。文章意在引入代物诉讼制度,分析其成立的理论基础,并提出相应制度的运行架构,以期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公益诉讼法律化后的宏大法律图景未能在行动中的实践成为可视的制度实在,公益诉讼法律条款基本处于休眠状态。主要原因在于立法者推崇实用主义和渐进式功利主义的改革路线和利益导向机制,严格限定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将大量主体阻隔于法院大门之外,割裂协调有序的公益诉权主体链条,致使公益诉讼无法实效发挥制度机能。公益诉讼的制度化或者再制度化可将权利生成和整体正义作为指引公益诉讼精细化发展和长远性发展的基本功能导向,适当开放公益诉讼通道,建构行政机关、检察院、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多元互补的原告主体体系,并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务实而理性地探求主体扩张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16.
2014年4月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做出了新的限制性规定。该规定虽然可以防止滥诉行为的发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用的发挥。在此背景下,可以尝试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非规范性的限制,通过完善传统的私益诉讼等其他救济方式,间接限制公益诉讼的适用。这样不仅不会影响环境公益诉讼的适用,而且有利于完善其他的维权方式,进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诉讼法最近一次的修订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制度拓展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将民事诉讼立法保护的合法权益从私权扩充到了社会公共利益领域,法定的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特别是人民检察院被赋予了民事公诉权,有可能成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惟其如此,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就不应被当做一种权利,而是具有权力的属性,其中包含了义务,是权利义务的统一体,表现为一种职责.民事公益诉讼诉权的行使也因此必须遵循一些特别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社会保障权是社会成员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物质条件或相关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准和维护人之尊严的权利。社会保障权以社会本位为价值目标,社会保障权具有公益属性。传统三大诉讼救济社会保障权存在障碍,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诉,在诉讼目标、功能、原告资格与民主法治精神方面与社会保障权救济具有契合性。社会保障权公益诉讼需扩大原告资格与受案范围,赋予当事人诉权,合理分担举证责任与诉讼费用,构建激约机制,运用多元化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官的司法能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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