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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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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与澳门强制辩护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强制辩护是以救济性为宗旨 ,以国家强制力为属性的一种国家的强制权。强制辩护制度适用阶段的差异性 ,强制辩护适用对象范围的差异性 ,对于指定主体、共同辩护、嫌疑人拒绝辩护具体的适用程序上 ,两地法律适用的差异。澳门的强制辩护制度的规定更为科学和完善 ,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大陆的强制辩护制度尚处于不断完善之中 ,尤其需要诉讼理念的转变  相似文献   

2.
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强制辩护制度,强制辩护适用的案件类型在历年修法中不断扩大。强制辩护的适用从审判程序延伸至侦查程序,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并且立法规定了违反强制辩护的制裁性后果,有助于该制度的实施。大陆的指定辩护制度并未很好地体现对被追诉者辩护权的保障,因此,在未来修法中,我们可以借鉴强制辩护制度,并通过建立公设辩护人等制度以确保强制辩护的实行。  相似文献   

3.
有效辩护抑或辩护的有效性是认罪认罚自愿性、程序选择自主性以及量刑建议公正性的根本保证。为了实现有效辩护,前提是要保证整个诉讼程序有辩护律师的参与,而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重点是落实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我们可以借鉴和转化美国的无效辩护制度,将律师不尽职尽责,导致被告人失去程序选择的行为纳入法院程序性制裁的审查范围,同时以司法建议的方式纠正律师的行为。此外,我们还应当建立和完善律师的准入、惩戒和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4.
侦查阶段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加强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扩大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职能,已成为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和文明的世界趋势。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是我国 1996 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大进步。但其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及其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仍有不少缺陷。借鉴国外之立法,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完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职能,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改革之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在提高诉讼效率方面效果显著,但同时也伴随着架空程序正义的风险,律师实质性参与是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之正当性基础。加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着协商性司法的进程,中国特色的控辩协商机制来日可期,律师的有效参与更应成为完善制度构建的应有之义。然而司法实践的现状与制度设计的初衷相去甚远,律师分别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诉讼阶段发挥不同作用的同时也面临不同的参与困境。结合域外经验加以审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框架下的律师参与存在辩护理念和立法规制的双重缺失。具体而言,应推动有效辩护的理念建构和精细值班律师的制度建构,探寻律师实质性参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合理路径,从而有效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助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健康推进。  相似文献   

6.
强制辩护制度的当代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制辩护是辩护制度的一种,是辩护制度功能的重要实现形式。我国并没有建立强制辩护制度,因此,有必要按程序正义理论、宪政理论的精神进行构建,以保护宪法基本权利。应当将"获得强制辩护权"作为宪法的基本权利规范,扩大强制辩护适用的案件范围与阶段,构建国家不履行强制辩护义务的程序性救济制度,以保障强制辩护的应有效能。  相似文献   

7.
民国时期已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制度。北京政府采用的“指定辩护”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以公设辩护人制、平民法律扶助、民刑诉讼程序询问处为内容的法律扶助制度,是民国时期两个阶段的法律援助制度。律师是民国时期开展法律援助的主体。法律援助制度是民国时期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向文明、民主发展的突出表现。  相似文献   

8.
程序性辩护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性辩护是一种有效的辩护方式。程序公正理论、诉权理论和程序性制裁理论是其理论基础。我国的程序性辩护与其他国家的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撤销原判的规定不健全;缺少关于诉讼终止制度和诉讼行为无效制度的规定。与程序性辩护相关的配套制度,如司法审查制度,审判机关权威性和中立性问题,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都存在着不足,成为制约程序性辩护发展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9.
律师辩护是从国外引入的一项法律制度,中国古代就有了律师辩护的萌芽。本文通过对邓析政治思想及辩护活动的阐述,探析中国律师辩护制度的起源,揭示中国古代社会诉讼辩护制度的发展状况。  相似文献   

10.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目前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明显扩大,律师权利也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保障,但侦查阶段法律援助率低、通知与指派信息交流不畅、律师意见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不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依然突出。应确立强制辩护原则,将未成年被害人纳入援助范围并扩充法律援助律师权利,通过少年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提升通知、指派和律师介入办案的效率,建立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1.
刑事辩护的质量关系到刑事辩护制度的未来与生命。受诉讼理念、传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刑事辩护的质量呈现出普遍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从完善辩护制度、扩充律师权利、建立辩护律师准入机制入手,提高我国刑事辩护的质量已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2.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我国法律援助辩护制度范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辩护服务也呈标准化趋势,但仍不能满足司法实践需要,且同国际通行的法律援助辩护制度存在一定距离。对此,应将法律援助辩护的范围扩大至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并适用于审前侦查、审查起诉两阶段。对于可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为保障被告人在被拘禁期间最低限度的合法权利,至少由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鉴于死刑的严厉性与不可弥补性,死刑复核程序必须有律师辩护。为提高法律援助辩护率与质量,应考虑设立公设辩护人制度,健全法律援助辩护质量监督体系,并落实对法律援助事业的资金保障。  相似文献   

13.
新《刑法》第二十条重新界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放宽了防卫限度,增设了无限防卫权,与1979年的《刑法》相比,进一步完善了正当防卫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调动和保护公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而且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认定正当防卫。但在具体适用正当防卫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正确认定防卫意图,准确判断防卫限度,严格把握无限防卫权。  相似文献   

14.
现行婚姻法中的探望权在立法上仍有瑕疵,从探望权的适用范围、其权利和义务主体以及探望权的中止与强制执行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探望权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因引起审判活动中断、诉讼程序倒流等法律后果,背离控审分离、控辩平等,特别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义而备受疑义。立足于2021年《刑诉法解释》第274条的规范语义,审判阶段补充侦查的分析、研判不应继续囿于以往刑事立法的框定内容,不能以此前规范可能形成的不利后果作为制度诟病的必然论据,而是应当通过更为多元、适恰的论理方法,将此一议题的分析、阐释置于刑事法律规范与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现实语境之中,用以有针对性地回应审判阶段补充侦查制度项下的诸多疑义,并以此为基础演绎归纳出此一议题之下以完善制度本体与优化配套机制为导向,以明晰同意补充侦查申请的条件标准、依据刑事诉讼客体同一性理论限缩补充侦查之缺失证据范 围、恢复庭前实质性审查,以及强化对于根据在案证据进行裁判的释法说理为具体内容的渐 进式改革径路。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一种辩护策略,文化辩护又称文化抗辩,是指提出与法律代表的主流文化价值观念相冲突的文化背景信息作为证据,证明应当减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青海省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文化辩护在刑事实体法和刑事诉讼中已经适用,对定罪、量刑产生了一定影响,文化证据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文化辩护的适用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完善。完善文化辩护在刑事司法适用的构想包括文化辩护应作为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建立文化证据的举证责任规则和审查规则。  相似文献   

17.
以法院庭审为界限,庭审之前的准备程序称为刑事审判前程序,庭审之后的程序,称为刑事审判后程序。这样划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辩护律师开庭前后的诉讼活动进行区分。应将辩护律师在休庭后择日宣判、一审判决送达后到上诉程序启动前以及死刑复核等阶段的诉讼活动纳入到刑事审判后程序中,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探究这一程序中辩护律师介入的立法缺陷、具体路径以及实践操作等层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新刑法实施以来 ,仍然存在混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或者不法侵害的界限。究其原因 ,除了有的源于司法不公之外 ,主要是对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存在不同的认识。如何统一认识呢 ?一、明确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 ,即界定正当防卫所制止的不法侵害 ,必须分析不法侵害的特征和正当防卫的性质、功能及其发展趋势 ;二、认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应按照新刑法放宽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对防卫者采取宽容态度 ;公正地评判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三、特殊防卫权的适用范围 ,不是无限的 ,而是有限的。公民行使特殊防卫权 ,必须在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前提下 ,才不受防卫强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律师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会见难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等重大缺陷。造成这些缺陷的原因主要在于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过程中违法现象严重和诉讼观念陈旧。我国应完善刑事辩护制度,赋予律师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保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扣保证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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