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疑难案件是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困扰法官的一个司法难题,也是法学理论所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论题。然而,关于疑难案件的界定、成因和裁判方法,中国学界至今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主要讨论两部分内容:其一,裁判疑难案件的司法知识论基础,试图揭示法官在面对疑难案件时所可能表现出的司法哲学与知识论,并破解"法官是说谎者"这一吊诡性的命题;其二,以法律发现、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为视角,探讨裁判疑难案件的一般方法论。通过上述研究最后得出,法官不得拒绝而只能面对疑难案件,他可以通过解释的方法来发现用以裁判的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进而依据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的双重变奏,来解决其所面临的疑难案件。  相似文献   

2.
法官思维是法律思维的一种形式,是法官根据法律进行判断的过程。近年,随着一些学者型法官的涌现,法官对审判活动的理论总结逐渐见诸报刊书籍。这种对审判经验的理论梳理,为法学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资料。过去,我们认为法律解释学是对司法活动的概括与总结,但这只是一个表象问题,从纵深的研究对象来看,法律解释学实质上也是对法律人思想的反思。某一学科之所以被称为学术就在于其对已经思考的问题具有反思能力。我国法官应进一步明确克制、谦抑司法意识形态,应进一步强化理性思维的成分,从而深化对新的法律方法论的学习与研究。  相似文献   

3.
专家法律意见书是近年来法学实务界出现的新现象,对该现象有必要从理论上加以分析、研究。从实证分析的角度看,专家意见书在客观上能促使法官认真、慎重地处理案件。在中国当前的司法环境中,只要专家和法官严格恪守作为法律人的基本准则,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专家法律意见书便不会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4.
法律渊源含义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渊源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实质是法学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和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之分.法学意义上的法律渊源概念出于法学研究的需要,可以不予统一和严格界定.但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渊源概念必须澄清它的含义.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认识目前大致有三种视角,即司法中心主义、立法中心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通过对它们的分析,本文主要从司法中心主义视角出发,并融合了立法中心主义的基本观点,提出了自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论习惯的法律渊源地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律渊源是在解决纠纷时,法官在多样性的规则中寻找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当规则的来源.在我国,习惯是特殊情形下的权威理由,也是可供论证的实质理由,所以习惯具有法律渊源地位.从理论上看,法律渊源可以根据位阶的不同分为必须的法律渊源、应该的法律渊源和可以的法律渊源.可以的法律渊源,是对习惯法源地位的经典描述.习惯作为法律渊源具有现代司法意义,主要是补充法律漏洞和平衡个案.  相似文献   

6.
目前在世界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世界各国的立法影响最大,两大法系在法律结构、司法组织、法官权限、法律渊源甚至是诉讼程序等诸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并且法律文化是其最终的表现形式。法系间差异影响法学英语翻译的原则,方法。  相似文献   

7.
法律渊源指能被法官适用并对法官审判有拘束力或影响力的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其本身是多元和开放的。确立法律渊源识别的一般条件,正确识别包括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权威法学理论等多种形式的法源,对于拓展我国法律渊源的范围,使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得到及时的法律规制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8.
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看到司法活动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法官的判决更是人们目光的"焦点",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我们从内心崇尚法律的权威,坚信法官依法判案,但是,实际上现有的法律并不是完美无缺,涵盖生活方方面面、点点滴滴的。当法官面对法律条文没有具体规定时,他们怎么办,他们怎样解决遇到的法律难题,怎样填补法律的漏洞以使判决具有公信力。由此,对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漏洞的填补应进入更深层次的思考  相似文献   

9.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对于法律的思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有涵摄模式、类型模式和反省模式三种思维模式。规范法学的研究视角已经从立法转向司法,与此相适应,必须关注法律人中具有独断性和终局性的法官在具体个案中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方法实现法律的价值问题,尤其是在和谐社会的语境下法官对法律思维的建构。  相似文献   

10.
由于学者们所秉持的立场不同,对民间法的法源地位的阐释也就不尽相同。从法治发展及其宪制化过程来看,各类民间法的法源地位发生了内部分化,成文化的民间法是法律的正式渊源,而习惯法和准成文的民间法是法律的非正式渊源。基于司法立场的法律渊源理论为法官法源提供了大致的方向,也一般性地规定了民间法的法源地位,然而民间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境遇时有差异,一定程度地说明了法律渊源理论只能以静态的方式为民间法司法运用提供实体上的支持。  相似文献   

11.
论民法解释之依据与解释方法之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不仅包括法律规范内容含义不明确、不清楚时的解释,还包括对法律规范的有无进行的判断、在没有法律规定时进行的漏洞补充和价值补充。依解释法律的主体及效力的不同,民法的解释一般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而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义、体系、目的、历史、比较等方法。法律漏洞的补充与法律条文的解释有时并不能截然区分而有所交叉,因此有必要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12.
海峡两岸刑法在价值追求、法律渊源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两岸刑法中的遗弃罪在立法规定及司法适用上各具特色,特别是在立法方式、构成特征、适用范围等方面各有优劣得失。将这些方面进行比较,有利于海峡两岸遗弃罪之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总的补充原则,但该法及司法解释并未就"虽有规定但不完善的情况"以及对于非合同民事关系如何确定"最密切联系地"作出规定,后续的司法解释可以从连结点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规定完善。该法及司法解释也未对"侵权行为地"作出明确定义,这就给界定"侵权行为地"带来了困难。该法在相关属人法的具体适用方面还存在连接点欠缺的情况,需要通过增加连结点的方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但要想发挥法律体系的规范功能,就必须理性地对待它。现在法律体系面临着两个方面的夹击,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固有的轻视形式逻辑的实质思维倾向阻碍了规范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在司法政策中过度强调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能动司法的统一,使得法律的权威性难以树立,法治之路更加艰难。因而,强化形式法治的观念对我国法治建设有特别的意义,要想实现限权意义上的法治,必须充分发挥法律及其体系的规范作用。过早地批判、放弃形式法治将会使法律失信于民,成为法律白条;过多地讲政治、讲大局等是对政治资源的过度消费。  相似文献   

15.
巡回法庭把国家的司法权威运送到了乡土社会。送法下乡的过程事实上是一个法律与民间习惯的对话与碰撞的过程。法官在此过程中扮演着核心角色,法官的知识结构中接受习惯法,民间习惯就能够得到较多适用;法官拒斥习惯法,习惯法可能就会淡出司法。随着接受习惯法的法官的离职,国家法律将会更多的进入乡土社会,对乡土社会构成冲击并瓦解乡土秩序。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法治传统积弱,公民的法律意识淡漠,大力推进法治,树立司法权威是当前十分迫切的需要。与此同时,充分认识司法权的有限性,防止因司法权的滥用而走向事物的反面同样也是确立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本文即从法官权力的程序限制和其权力行使方式限制的角度出发,折射司法权的有限性,从而对我国司法权的定位进行一番梳理和自省。  相似文献   

17.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就中国而言,民事法律的法典化如火如荼,但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司法判例应用也是不争的事实。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判决预测,促进理论发展,促进法律完善,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因而建议建立中国自己的判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论中国近代法律精英的法治理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历史上几次大的法律转型,都离不开法律精英的发起和推动。传统中国社会,法律精英们的任务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论证专制权力存在的合理性,他们自身也因此变成专制权力的附着物,成为“人治”社会的牺牲品。近代法律精英的产生及其法治理想的形成是在清末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变迁之后,法律精英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着手在中华本土绘制法治蓝图,追求法治理想:尝试制定良法,构建近代法律体系; 创制根本大法,追求宪政精神;收回治外法权,捍卫司法主权;争取司法独立,倡导司法公正;强调依法而治, 注重保障人权。由于受现实政治、社会及自身条件的制约,法律精英的法治理想注定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 实际效应并不明显,政权更迭之际,自身也面临复杂的人生抉择。1949年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律精英大多退到历史的后台,没有机会展示法治理想和抱负。直到数十年后,随着新一代法律精英的诞生,法律文化才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但是,法律精英要实现个体人格的真正独立,恪守法律至上,胸怀法治理想,为整个法治社会贡献才智,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相似文献   

19.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 ,任何系统都具有封闭性和开放性双重特性。刑法也是存在于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同样存在法的稳定与社会的发展之间张力的问题。体系合理的犯罪构成应该既具有封闭性又具有开放性 ,既能限制司法权又能限制立法权 ,既能保护抽象权利又能保护具体权利 ,否则就是有缺陷的。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存在重大的功能缺陷 ,必须予以彻底改造  相似文献   

20.
法学专业教学与法律人才培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专业教学应当服从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法律人才的专业能力应当是对法律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应然及知其用,此为法学教学的核心任务。在法学教学中,应当充分发挥"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这两个指挥棒的作用,特别注重培养具有复合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