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2013年,全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切实提高办案水平,有效地促进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在汇总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我们着重分析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  相似文献   

2.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和行政诉讼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给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程序违法与行政不作为成为当前引发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主要原因。为保证公安执法活动经受行政复议、诉讼的检验,公安机关必须更新观念,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并加强时复议、应诉机构的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东城分局对此做了有益尝试,有效减少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3.
一、2015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  相似文献   

4.
随州市近日出台《随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对审程序中行政首长未出庭的审案件,集团诉讼及媒体关的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涉及源、环境保护、房屋征收、重安全责任事故类型案件等七行政诉讼案件,要求行政首须出庭应诉? 作为本机关行政诉讼案件的责任人,行政首长应认真研究案情,积极出庭应诉。 《规定》已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行政考核范围;行政首长未按规定出台应诉,因未依 答辩、举证、应诉导致案件败诉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相似文献   

5.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十五周年之际,反思行政诉讼中被告消极应诉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推进行政法治的进程,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行政消极应诉是被告对原告诉权的否定,对法院审判权的藐视,对人大立法权的对抗和对社会公共意志的抵触。行政消极应诉在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缺失法律信仰,法律工具主义观念至上和行政权独尊致使司法审判权边沿化是行政消极应诉行为的两大起因。要有效防治行政消极应诉行为,必须倡导行政诉讼法治化的观念,完善行政诉讼立法,健全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尚处于一个较薄弱阶段,法律缺乏详细规定,仅有的少数几个涉及到证据的条款分散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中;而在理论上与较完善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相比,涉及也较少,因而实际工作中不得不照抄行政诉讼证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复议作为区别于行政诉讼的救济和监督体制效能的发挥,也不利于整个行政程序法证据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7.
面对新《行政诉讼法》施行所带来的应诉数增多、庭审要求更严格等挑战,公安机关需要改进执法理念,正确认识行政诉讼的功能,总结顺应当前行政诉讼的趋势,正视工作中存在的认识偏差、执法不规范、应诉人才缺少等不足,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应对行政诉讼,通过理念纠偏、教育培训、应诉队伍建设等措施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增强执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探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问题,旨在进一步处理好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衔接关系。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尚处于一个较薄弱阶段,法律缺乏详细规定,仅有的少数几个涉及到证据的条款分散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中。因而实际工作中不得不照抄比较完善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复议作为区别于行政诉讼的救济和监督体制效能的发挥,也不利于整个行政程序法证据制度的建设,亟待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时,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来得到救济: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行政途径即行政复议,司法途径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既有本质的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且在解决行政争议上各具优势。两种制度建立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免受行政主体的侵害,从而在根本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构成了一个相互衔接的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11.
彭琴 《人事天地》2014,(12):30-33
<正>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现状,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笔者对2011—2013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进行了分类统计,对近3年以来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进行简要分析,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作为一项与行政诉讼相衔接的用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行政复议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手段。两者如何衔接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诉讼相结合的行政救济制度。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行政复议则是由上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权的监督形式。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在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具有权利救济和监督的功用。《行政复议法》在总结《行政复议条例》施行的基础上,对行政复议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商时,行政复议法对规范政府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在理论上与司法实践中,关于何种类型的行政协议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争议颇多。这些争议主要表现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就行政协议是否为受案范围的冲突以及行政诉讼中行政协议受案范围类型的争论。形成这些争议的原因主要有行政协议界定困难、难以完全摆脱路径依赖以及审判理念不统一。为此,解决争议的方案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就行政协议受案范围保持相对一致性;总结司法实践中的审判经验,逐步明确行政协议受案范围的类型。  相似文献   

15.
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在于国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参与协商性和法治化。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完善。我国传统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主要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从这些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现状来看,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受到质疑,行政诉讼的效率有待提高,紊乱的行政信访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国家治理现代化为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提供了新的思路,即加强行政复议过程的协商参与、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的职能、弱化行政信访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复议分流了部分行政争议,纠正了部分违法行政行为,但行政复议往往由于解决争议的能力有限而使纠纷继续进入诉讼,由于纠错的功能未充分实现而导致监督不到位.行政复议对行政诉讼的负面影响既有制度设计上的原因,也有来自实践层面的消极因素.要构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和谐关系,行政复议的定位就应以解决纠纷为主要目标,而将监督行政和救济权利作为次要目的;在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就应将原机关作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行政复议须部分地采纳言辞审理原则,在复议决定对申请人或其他人可能不利的情况下,就应当听证或开庭;还应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作为独立的行政复议机关.  相似文献   

17.
我国军事行政救济制度的有关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军事行政救济制度是国家行政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军事行政管理手段、保护军事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依法治军的需要来看 ,建立军事行政救济制度十分必要。军事行政救济制度基本内容包括军事行政复议、军事行政诉讼、军事行政赔偿三大部分。军事行政救济制度整体上适应国家有关救济制度的法律规范 ,同时必须根据国家军事机关的特点 ,对军事行政救济制度中的军事行政复议、军事行政诉讼、军事行政赔偿中的许多具体问题进行系统研究。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复议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国务院新的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普法宣传和指导行政复议应诉等职责。新形势下,如何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谋划、推进和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全面依法行政,是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要课题之一。笔者结合多年来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实践经验,从我国制度现状、国外制度借鉴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探讨。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复议制度是与行政诉讼制度并行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与之配套的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也应列入议程。在修订过程中,应当以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为目标定位,以坚持行政复议的行政性、便利性、前置性、主动性为基本要求,同时在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上体现司法审查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司法谦抑。具体的修改内容可包括: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完善复议审查重点,一次性回应申请人实质诉求;赋予复议机关更大的暂缓执行原行政行为的决定权;扩大复议调解的范围;坚持复议机关作被告监督机制,确保修法相统一;坚持司法审查行政复议决定的“卷宗审查主义”;赋予复议机关更大的复议变更权,着眼于一次性解决行政争议。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践运作中存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认识不明,行政复议机构独立性欠缺,行政复议审理模式过于书面化,决定过程行政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不畅通等问题。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公正的行政复议机构和高素质的复议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程序,采用行政化和司法化相结合的审查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链接,保证行政救济制度的畅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