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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就必须重视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现有的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存在不足,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应按以下思路进行调整:重新定位食品安全犯罪;扩充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体系;完善责任形式。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调整食品安全犯罪在刑法分则中的位置;增设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罪;对“食品”的概念作扩大化解释,并在刑法中明确其涵义;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犯罪构成加以改造;完善法律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2.
我国对于信用证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制主要体现为罪名的设置,即信用证诈骗罪(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5条和第200条)。要判断这种刑法规制是否合理,是否足以遏制信用证诈骗犯罪,就需要对该罪名的概念和犯罪构成进行分析,通过规范分析查找问题与漏洞。  相似文献   

3.
法人能否成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过去在我国刑法学界长期存在争论,这一争论反映到立法领域,亦产生了法律究竟始于何时,采取何种方式对法人犯罪进行规制,我国刑法在规制法人犯罪的立法过程中经历了哪些发展变化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对现行刑法中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作全面的把握,并帮助我们对刑法相关内容的完善作进一步的思考。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八)》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规定上增加了兜底条款,修改了部分犯罪的构成要件,加大了惩罚力度,增加了食品监管滥用渎职罪等,但实务中问题仍层出不穷。通过对S省H市法院系统承办的所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调研分析,发现其多发原因在于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该类犯罪多为共同犯罪且行为人反侦查能力强、违法成本低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不明。对此,应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归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性为行为犯,增加过失犯、扩大禁止令适用范围,如此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作。  相似文献   

5.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施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开始走入公众的视野。这是立法机关遏制网络犯罪猖獗态势,保障公民生活安宁状态,助力创业创新发展的必然之举。为了实现该罪名的应有作用,有必要阐明刑法规制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原因和路径。从分析当下我国网络安全的现状入手,梳理网络犯罪的新特点,并结合立法参与者提供的立法理由来探寻刑法对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进行规制的原因。同时,通过解构现有刑法理论对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体系定位,并借助同中立帮助行为的界分,与既往司法解释的关系,来廓清刑法对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规制路径,以期能够推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有效适用。  相似文献   

6.
电子商务中商业贿赂犯罪有别于我国刑法中的传统犯罪,现行刑法对其适用存在空白地带,给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带来了司法困境,为此我国亟需加大侦查力度,完善刑法规定及刑事诉讼和证据规则,改善电子商务的运营环境,从而有效发挥刑法对电子商务犯罪的规制效用.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刑法对恐怖犯罪缺乏明确规定,刑法修正案(三)并没有将恐怖行为单独规定为一个罪名,我国参加的某些国际规约中规定的恐怖活动罪行在我国现行刑法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反映,我国现行刑法中尚缺乏规制恐怖犯罪的程序性规定.对我国反恐怖犯罪立法进行完善是必要的.建议对反恐怖犯罪单独立法,建立实体和程序合一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将国家管辖海域分为两大类,并设立不同的法律制度,犯罪罪名海陆不分,海上犯罪国内法和国际法犯罪不分。这种刑法规制模式难以应对日益严重的海上犯罪。借鉴域外海上犯罪刑法规制的主要模式,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应转变为:对各种国家管辖海域给予平等的刑法保护;区分特殊罪名和一般罪名,并增加特殊罪名的数量和种类;区分国内法犯罪和国际法犯罪,并及时转化国际法犯罪;采用刑法典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9.
恐怖主义犯罪在世界范围内的频繁发生、对社会秩序的严重冲击以及给民众造成的心理恐慌,使其成为世界各国刑法学界研究的热点,但同时由于恐怖主义犯罪形成的原因错综复杂而且涉及民族、宗教、文化、政治意识形态等各种因素,对其规制也必然成为难点。在厘清我国恐怖主义犯罪刑法规制现状的基础上,从比较法的视角出发,积极地借鉴世界各国恐怖主义犯罪规制的做法和经验,会裨益于我国恐怖主义犯罪规制的整体模式,最终完善、健全相应的反应机制,达到有效地应对恐怖主义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将国家管辖海域分为两大类,并设立不同的法律制度,犯罪罪名海陆不分,海上犯罪国内法和国际法犯罪不分。这种刑法规制模式难以应对日益严重的海上犯罪。借鉴域外海上犯罪刑法规制的主要模式,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应转变为:对各种国家管辖海域给予平等的刑法保护;区分特殊罪名和一般罪名,并增加特殊罪名的数量和种类;区分国内法犯罪和国际法犯罪,并及时转化国际法犯罪;采用刑法典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1.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具有双重违法性,属于典型的行政犯罪。犯罪人不仅违反了药品安全行政管理法规,还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与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作好衔接,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明确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圈,将药品"黑作坊"与生产销售劣药罪同等处罚;明确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具体情形;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细化食品药品渎职犯罪情形。提议废除对于假药与劣药的概念进行对立划分,统称为不合格药品;并合并《刑法》第141条和第142条,相应的罪名修改为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罪;基于民生刑法观和风险刑法观,设立药品监管渎职罪时,同样不能忽视抽象危险犯问题,确有必要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  相似文献   

12.
商业贿赂行为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颗毒瘤,具有极其严重的危害性并已成为贿赂犯罪的一种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以商业贿赂犯罪为视角探究我国反腐败刑事法律重新建构的重心在于对我国反腐败犯罪刑事立法重新梳理后的重构上.因此,有必要对商业贿赂以及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寻根溯源式的探究与挖掘,力图呈现一幅商业贿赂以及商业贿赂犯罪的全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制,以达重构我国反腐败犯罪刑法规制的终极目标,实现刑事法治.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犯罪做了较大修正,不仅严密了贿赂犯罪刑事法网,而且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惩处力度,是我国刑法对行贿犯罪规制的一次飞跃。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刑法对行贿犯罪预防和控制的效果究竟如何,仍然依赖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强力推进、刑事政策的正确引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因此,面对行贿犯罪之猖獗顽固,刑法规制需更加从容理性,方能收到标本兼治之效,从而预防和控制贿赂犯罪这一社会积弊。  相似文献   

14.
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同时伴随着一系列刑法问题的出现。对于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规制方面存在着大量罪名,因而使互联网金融行为面临各种入罪风险,这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现有的刑法规制则存在刑法滞后性与金融行业迅速发展的冲突、行政法规不完善而刑法作用时间点提前以及固化解释导致犯罪圈可能不当扩大等问题。考虑到鼓励金融创新等原因,采用谦抑性的刑法规制路径有利于金融行业发展及控制犯罪圈的不当扩张。为此,可以通过构建谦抑性解释体系、重视行为实质危害性的认定以及分类型进行规制等方式实现谦抑性规制的目标。  相似文献   

15.
近些年来,由于环境事故频发,如何借助于刑法对环境犯罪进行规制引起了刑法理论界的日益重视。对照国外环境犯罪的立法状况可以发现,我国的环境犯罪立法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文章从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刑事处遇、诉讼程序设计三方面入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进一步进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两岸地区在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规制上有很大的差别。台湾地区对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规制多出现在行政刑法《食品卫生管理法》中,而大陆地区的《食品安全法》基本上不涉及刑事制裁方式。大陆地区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仅设置了两个条文,给这类犯罪的处置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本文拟通过对台湾地区附属刑法立法方式的介绍,提出对大陆地区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7.
目前网络犯罪集中发生于经济领域并呈现出网络化的特征,原有网络犯罪相关刑法规定不能满足有效遏制犯罪的需要,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为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程序、工具罪,对我国网络犯罪立法体系有着重要的补充完善作用,但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食品药品安全的刑法规制正在形成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的三维立体模式并可进一步加以完善。法益保护的前置化着重于一般预防,主要是抽象危险犯的设置;资格刑的配置着重于特殊预防,从立法完善的角度,可增设禁止从事一定职业的资格刑;对监管责任的强调和特别规定,则旨在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犯罪风险。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刑法并未对商业贿赂犯罪规定单一的罪名,严格来讲,商业贿赂犯罪并非刑事立法意义上的法律术语.虽然现行《刑法》通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行贿罪等等罪名对商业领域中存在的贿赂行为进行刑法规制,但现行立法在商业贿赂犯罪的界定、犯罪主体、对象、法定刑设置等方面仍然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20.
所谓刑法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制,就是国家通过刑法将与民用爆炸物品相关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予以刑罚制裁,以规范和制约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罪名很多,分布在不同的章节中,即根据其侵犯的客体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罪名和法定刑,表明国家对涉爆犯罪进行了全面的刑法规制。刑法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制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规制,即以爆炸罪定罪或者以非法从事与爆炸物有关行为定罪;二是间接规制,即以侵害特定个人或多人的健康、生命权利以及财产权利为直接目的,在犯罪过程中,使用爆炸物仅是作为实施犯罪的一种方法或手段的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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