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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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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外警察教育比较研究(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中外警察在教育训练理念、制度、模式、内容、保障和绩效方面的比较分析,国外警察教育对我们的启示主要有: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协调发展的方针;要真正把“科教强警”落到实处;注重依法推进正规化建设;大力强化学生(学员)的实战能力培养;牢牢把握警察教育的脉搏;积极推进师资队伍和警察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2.
中外警察教育比较研究(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安教育是公安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高度重视公安教育是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通过对中外警察教育的训练理念、制度、模式、内容、保障和绩效的比较分析,国外警察教育对我们的启示主要有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协调发展的方针;真正把"科教强警"落到实处;注重依法推进正规化建设;大力强化学生(学员)的实战能力培养;牢牢把握警察教育的脉搏;积极推进师资队伍和警察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3.
警察心理训练是提升警察身心健康水平和工作绩效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年来已经被普遍应用于全国许多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活动之中。文章总结了目前我国各公安机关对警察进行心理训练的基本现状,并指出了在训练对象、训练内容、训练方式方法、训练教官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且提出相应的建议,最后展望了今后我国警察心理训练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4.
当前,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对人民警察的战斗力和心理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院校警察心理训练课程教育也必须进行改革。公安院校开展警察心理训练的现状不容乐观:一是警察心理训练内容单一;二是警察心理训练方式僵化;三是警察心理训练与实际脱节。从精细化管理视角出发,警察心理训练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构建系统化的警察心理训练体系;提高训练者在警务领域的专业性;建立实战导向的警察心理训练模式。  相似文献   

5.
当前,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对人民警察的战斗力和心理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院校警察心理训练课程教育也必须跟进。当前公安院校开展警察心理训练课程的情况不容乐观:一是心理训练教育与警察实战严重脱节;二是警察心理训练课程教材相对滞后;三是警察心理训练课程设置不合理;四是警察心理训练课程专业教师队伍缺乏。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符合公安工作需要,探索合理的学科发展方向;课程设置应循序渐进,把握课程的主要特点,构建具有公安教育特色的新模式;警察心理训练教育与公安实践工作相结合;警察心理训练教育多元化,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相似文献   

6.
警察技战术是警察学院和各级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教育训练活动,也是指导警察在执法行动中保证国家、人民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和准则。准确把握江西省警察技战术教育训练发展的基本特点,分析当前教育训练工作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与改进技战术教育训练理念、内容和方法,是加快江西省警察技战术教育训练的建设与发展,提高教育训练效果,增强警察技战术水平和执法战斗力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7.
现行警察教育训练体制改革的六点理论困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前警察教育训练体制改革里出现许多在理论上尚未得到明确解决的问题:一是地区经验是推广到全国还是按照地方特点选择管理模式;二是转型为全部警察训练还是坚持教育与训练的有机结合;三是以社会作用为主全面训练还是按警察伤亡情况重点进行巡查抓捕训练;四是训练内容与标准应怎么设计;五是警察教育训练改革是否造成人才流失问题;六是警察教育改革是否应按我国高等教育大趋势改革。这些问题都需寻求解决之策。  相似文献   

8.
三位一体警察心理教育训练体系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察心理教育的目的是预防警察在工作过程中产生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依据警察的职业特点,其教育训练应该是一个认知训练、身体训练、心理治疗三位一体的综合训练体系。而当前我国警察教育训练中只重视认知训练和治疗训练而忽视身体训练,应构建认知训练、身体训练、心理治疗训练三位一体的警察心理教育体系,以期提高我国警察心理教育训练水平。  相似文献   

9.
在目前的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中,随着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之间的“剑拔弩张”,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再次凸显.综观世界警察教育发展潮流,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是当代警察教育的要义.在警察教育训练体系方面,它体现为横向上的警察教育训练的分类分级,以及纵向上教育与训练的前后衔接、同步并行.在警察教育训练内容方面,它体现为理论维的强调通识教育、素质提升、全面发展,以及实践维的强调面向实战、贴近实战、服务实战.  相似文献   

10.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的重要方面是人力资源开发,特别是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是提高警察人员的能力,所以,警力开发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核心环节.警力开发的前提是通过招募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储备;警力开发的主要手段和内容是警察的教育和训练;警察的教育训练重在专业能力的训练提高和建设规范化、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教育训练机制.公安院校的主要任务是优质警力储备性培养和警力后续开发.  相似文献   

11.
农村房屋不是商品,但可以转化为商品并上市交易。农民拥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椒;农民买卖自己的房屋,并不能买卖属于集体的土地。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实行“房地分开”;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购买农村旁屋,但除了支付房屋价格以外,还应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租,地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城乡资产融合,城乡房屋同地同房同质同价,政窬在整个城乡房屋的开发环节、持有环节、交易环节都能收取税放,这种税放收入量大、稳定,应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昆明市公安局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的多发势头。但此类案件还是边打边发,难以有效根治。原因:1、买方市场巨大的需求,刺激着拐卖儿童犯罪的滋生与蔓延;2、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子女“放养”现象普遍。建议:1、从立法上加大对拐入地买方市场和买主的打击、惩处力度;2、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定具体的处罚条款;3、出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协作工作机制;4、建立全国性的失踪被拐儿童父母DNA数据库。  相似文献   

13.
中华民族凝聚力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不仅大大地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也大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从深层看,就是增进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民族认同是民族产生和民族凝聚力发展的基本条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民族成员所认同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也不断发展,从而推进民族认同的变化,并制约着民族凝聚力的强弱。民族认同的程度、民族凝聚力的状况。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对民族领导核心的认同程度。改革开放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发展提供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拉开了建设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中国的序幕;促进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改变了中华民族政治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当前,我国社会有两个“认同点”(或“凝聚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民生问题,二是腐败问题。只有坚持全面的改革开放,才能推进中华民族的认同,才能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相似文献   

14.
思想政治教育应围绕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这一主题,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历史现象进行客观全面地评述,并且敏锐地捕捉和紧跟思想文化界的前进脉络,与时俱进,大力推动思想文化界的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15.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仍然是构建和谐、创新型社会的一项非常必要的、刻不容缓的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对人们的思想进行政治导向的过程。这一工作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相似文献   

16.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内在的理论品质,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共命运,与科学技术革命的出现、发展相一致。现代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迅猛发展不会改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只会发展和丰富其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不会过时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指导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相似文献   

17.
网络与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 ,人们的生活、工作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 ,研究网络对青年的影响 ,积极制定对策 ,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8.
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消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化使国家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产生冲击 ,对国家的主权地位提出严峻挑战。但这并不能得出民族国家过时甚至消亡的结论。因为 ,无论从一国之内还是就世界范围来看 ,政治的冲突、经济利益的差异和文化意识形态的对立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全球化并没有创造出使国家最终消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族和国家意识。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历史发展沿革之阐述、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本质上的权力与权利之分析、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法律控制的法理内涵棗法律与权力关系之阐发、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诉讼价值和目的的评价,从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层面上,批判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基本理论现状,提出相关认识,以促进刑事强制措施理论的完善,推进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民主化、人权化、进步化之发展趋向。  相似文献   

20.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又破坏了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本罪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威胁"和"引诱"的认定一定要慎之又慎;本罪犯罪主体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践中多数是律师构成;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行为犯,因而必然存在未遂形态。要关注本罪的刑罚适用,免于处罚的情形亦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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