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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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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佳解释推理"和"可靠主义"系知识论中的重要学理,为证据学提供了理论依据,但不能解释印证证明的特殊机制。融贯论以一致性为核心概念,有整体主义视野,确认证成的相互性,且具有彼此指向与共同指向待证事实的双重功能,是印证方法的直接学理根据。印证证明的融贯论系事实性融贯及有限融贯,具有外在主义特征。但融贯性不足以确证真实,而证据间融贯性的形成,是因源于事实、反映事实、符合事实,即"每一事实碎片闪耀着同一事实之母的光芒"。因此,真之符合论,才是印证发挥功效最深刻的原因。可谓"融贯性之符合论"。融贯论实现的主要逻辑管道是特殊的归纳逻辑,符合论则需借助溯因推理,即逆推法与归纳法相结合的推理。  相似文献   

2.
谢澍 《证据科学》2015,(5):577-587
1949年之后,大陆与台湾地区刑事法领域产生理论分野:前者学习苏俄,在犯罪论体系上,形成"四要件"的耦合式平面结构,具有强烈的入罪倾向,而在证明模式上,强调证据链条形式上的相互印证,表现出一种异化的"整体主义",缺乏认知融贯性的同时忽视原子分析;后者继受德日,在犯罪论体系上,形成"三阶层"的开放性递进结构,凸显类型化思维,而在证明模式上,注重对个别证据的审查判断,在证明模式的初始化过程中具有"原子主义"色彩,并有序地向"整体主义"过渡。作为约束实体认知与程序指引的"指导形象",犯罪论体系与刑事司法证明模式的不同选择,导致两岸刑事司法实践样态存在差异,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错适用之效果,也在法官认知过程中得到集中呈现。  相似文献   

3.
中国古代刑事诉讼中的事实认定依据经历了以证为主到证供一致的转变。司法档案及判牍资料表明,在证供一致模式中,口供与证据皆不可缺少,但证据是定案关键。口供既不独立于证据,也不是证据之王。在民事诉讼中,事实认定始终都以证据为主。法史学界认为中国古代审判比欧陆法定证据制度更重视口供及视口供为证据之王是对中国古代证据立法与实践的误读。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司法证明实践中存在着一种传统,即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全部证据必须相互印证。在自由心证主义原则高度张扬的当下,这一传统观点受到质疑。但笔者对证据相互印证模式持维护的态度。证据应当相互印证的命题产生于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实践领域。一方面,它  相似文献   

5.
一证据能力是指某种事实材料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资格和条件,即可被准许或可被采用的能力,“何种的资料可供严格的证明,称此具有可为严格的证明资料之能力为证据能力,或称证据资格,亦即证g适格性。把证g适格即适合于法律的规定,在英美证据法中被称之为证据的容许性或可采性,“某种有形物可作为证据方法的法律上的正当性叫做证据能力。无证据能力的有形物不准作为合法的证据进行调查,即使调查其结果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资料。”②对于某种事实资料能否作为证据加以采纳,取决于两方面,一个是它的自然效力,另一个是法…  相似文献   

6.
王海军 《证据科学》2011,19(4):415-424
刑事审判证明过程分为证据采集、证据审查和证据认定三个阶段。证据采集是发现事实,产生生产成本;证据审查是沟通事实,产生交易成本;证据认定是确认事实,产生行为成本。证据制度的目标是准确、公正和效率,路径是实现成本平衡且最小化。相对于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刑事审判模式证明程序具有成本优势。  相似文献   

7.
庭审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华 《法学杂志》2008,(1):38-41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审案件事实认定的顺序与侦查程序的证据调查顺序基本一致,均以被追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作为开端,"口供作为证据之王"仍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审判中立的基本要求以及证据认知的基本规律,使案件事实的认定易于出现偏差,甚至影响到案件事实认定的准确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当革除以上弊端,调整被告人口供在事实认定中的顺序,提升其他证据在案件事实认定中的位次,构建具有层次结构的案件事实认定的证据调查体系,使案件事实认定程序符合证据的认知规律,也符合案件事实被"证明"、"解读"和"串联"不断递进的逻辑思维顺序,从而提高案件事实认定的准确率。  相似文献   

8.
依证据方法及证据调查程序之差异,在民事诉讼法领域,存在自由证明与严格证明两种证明方式。自由证明的目的在于缓和严格证明的非柔软性,确保裁判的迅速作出,故有其合理性。但由于自由证明在证据方法及证据调查程序上皆不受法的拘束,故相对于严格证明,在事实认定的公正上存在其弱点,因此自由证明之适用对象应限定在诉讼要件事实、外国法、特殊经验法则等非本案判决事项上。另外,自由证明与释明虽同为灵活之证明方式,但二者间却存在本质之差别。  相似文献   

9.
杨继文 《证据科学》2017,(6):709-718
证据学研究证据与证明问题.理论争议中的"大证据学"不仅适用于法证据学,而且适用于其他任何使用证据判定事实的学科领域.它的提出背景和理论基础主要包括证据法学的"跨学科"性质;社科法学的"入侵";国内证据理论研究的"贫困化"以及相对合理主义的"一以贯之"."大证据学"的证明原理可以通过证明方法的结构主义原理进行阐释,最终在整体主义的证明路径和证明锁链中得到实现.这种"大证据学"的结构主义证明观是由证据的结构主义意蕴和事实认定的多元向度所决定的;表现为证明标准的结构主义认识和证据思维的结构主义表达."大证据学"的整体主义证明观,根植于我国的大陆法系刑事司法传统;重点在于对刑事司法体系中的证据材料和证明技术的微观适用,强调的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程序的"三维一体"之立体观;价值在于构建了证据与证明关系的活力论.  相似文献   

10.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案件中,经公证后的电子证据在事实认定中具有重要地位.受数字化特点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公证且无反证"但仍存疑的电子证据,在其证明效力的认定上仍应慎重.从实际案例出发,以证据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目的,探讨知识产权审判中对于经公证但仍存疑的电子证据的效力认定.  相似文献   

11.
现代法治社会对案件事实进行精确认定以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无辜这一双重目标的需求,以及出于对事实裁判者的主观规制与提高证明标准可操作适用性之考量,使得第三层次有罪判决证明标准之构建成为迫切必要.现代证明科学的兴起与发展,为构建第三层次的有罪判决证明标准提供了全新的视野与路径.基于证明科学进路,通过探寻并确立庭审证据分析与证据评价之科学有效方法和规则,能够找到满足证据分析与证据评价的科学且精细化之指标,运用这些指标最终能够塑造出第三层次有罪判决证明标准这样一个"动态模具".该标准在性质上属于或然性标准,具体包含四项科学且精细化的指标.裁判者通过运用有效的方法能够合理判断庭审证明是否符合这四项指标,并据此获得精确且正当可接受的裁判事实.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证明标准是指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所要达到的程度。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证明标准作了细化,引入了英美法系国家"排除合理怀疑"的表述,体现出刑事证明标准由客观向主客观相结合的发展动向。中国语境下的"排除合理怀疑"是从主观方面为"证据确实、充分"提供判断依据,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刑事证明标准,应当注意:"排除合理怀疑"不应孤立适用,而是与其他条件紧密联系形成统一整体;严格适用刑事证明标准,不得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降低要求;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摒弃"留有余地"的判决方式,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达到证明标准而难以决断的案件,应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相似文献   

13.
孙鹏 《法制与社会》2013,(9):135-136
2012年刚刚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将"鉴定"这一活动的证据表现形式由原来的"鉴定结论"更改为"鉴定意见",这一改动不仅体现了"鉴定"作为言辞证据证明待证事实的这一特性,更值得一提的是摘去了其原有的由于"专门性知识"及"结论"二字所带来的神秘面纱。无论以何种表达方式出现,鉴定意见作为证据,并不先天具有证据优势,若要在法庭上发生作用通往法官的自由心证,需以经过合法调查且有证据能力为前提。判断用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首先就应当通过严格证明之调查。本文通过对"刑事鉴定意见"和"严格证明"二者的分别释义,梳理二者间的关系,试寻一检验"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方法。  相似文献   

14.
从证据到事实——比较法视角的证明过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事实认定是证据裁判的基础。如果将事实认定的过程比作建筑一座大厦的话,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犹如构建事实大厦的砖块,证据规则作为一条主线,扮演合理、科学、正当化构建大厦的灵魂和体系保障。事实认定的思维基础是逻辑思维,在思维本质基本相同的前提下,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在证明过程中存在诸多程序和证据法上的差异。证据规则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裁判的正当性,精确性是正当性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不是惟一目标。在正当性标准下,对证据规则与正当程序的研究变得十分重要。证明责任在普通法系的证明中发挥激励性作用,大陆法系的法官与当事人存在证据责任方面的互补。从证据到事实,由证明作为连接的桥梁。事实认定作为证明的结果,是证据、证明方法、证据规则、证明标准、证明责任、诉讼模式等诸多程序和证据因素的综合产物,其中任何一种因素都会对证明结果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5.
刘洛娜 《行政与法》2009,(8):125-127
专家证据的主客观统一性、事实针对性和证明相对性的特点,决定了专家证据具有证据资料、证据方法的性质.由于诉讼的过程就是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现代诉讼中,一切事实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这一观念早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证据裁判原则"或者"证据裁判主义"的诉讼原则.法官通过借助专家发表意见来协助其认定案件事实,专家证据就成为作为证据材料引入到诉讼中的必然,并且具有查明案件事实,解读其他证据,鉴别和认定其他证据的诉讼功能.  相似文献   

16.
张卫平 《法学研究》2011,(1):98-110
公证证明具有约束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效力,法院对公证证明事实的实质审查判断的自由裁量权受到限制或排除,对提出公证证明的当事人而言则具有免证的法律效果。公证证明在证据证明力方面具有优越性。公证证明的效力源于法律上的推定。公证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存在复式证明和单式证明两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公证文书都是一种证据,在证据属性上属于书证,且是公文书、报告性文书。应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将当事人要求确认公证文书真伪的诉讼作为确认之诉加以规定。除涉及公证文书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证明事项在内容上具有很强主观性以及其他难以通过公证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据以外,其他经公证证明的事项无须质证。  相似文献   

17.
信息网络犯罪往往涉及海量证据,如何审查海量的证据以及认定案件事实是一大证明难题。针对涉众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数额的认定,规范性文件专门创设了综合认定法。理论上将综合认定法界定为犯罪数额的推定规则并不准确。综合认定法的本质应为推论,是类比思维在证据分析中的应用。证据类比分析的推论规则为:对于数量巨大且无法逐一核实的证据,已经查实的用于证明犯罪数额的证据具有某些特征,如果未逐一核实的其他证据具有相同特征,则也可以用于证明犯罪数额。除了类比的基本原理可以为证据类比分析的正当性提供证成之外,证据类比分析也是“相同事物相同对待”正义要求和相关司法政策的实现方式。基于保障司法证明严谨性的考虑,证据类比分析需要在准确把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加强精细化应用,同时在规范层面进行相应的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到达的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一款之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从而可以看出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就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且能够判处死刑。然而死刑案件由于其特殊性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生于死,则应该确立更为严格科学的证明标准从而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准确处理,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显然是有待完善的。  相似文献   

19.
为证据的审查认定.尽管一般的教义学理论上有种种方法.但诸多基于经验和逻辑的审查方式往往难以消除对案件事实认定的不确定性.以致办案人员常常对证据的证明和案件事实的认定难以形成达到相关证明标准的“内心确信”。  相似文献   

20.
推导作为诉讼证明的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胡学军 《法学研究》2011,(6):173-190
关于证据与证明的传统哲学与逻辑理论存在着实践缺陷,形式逻辑中的演绎和归纳推理不能合理解释依证据进行的事实认定。证据的作用不可能是回复案件真相,而只是为特定假设提供支持。推导作为一种可废止和情境化的第三种类型的推理是契合诉讼事实认定的逻辑形式,这种内容求真的推理与形式逻辑上的演绎及归纳推理有着本质的区别。推导理论的提出会对传统证据法理论形成冲击,从这一角度我们会对证明标准与证明责任、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表见证明与摸索证明、事实推定与经验法则等概念与问题形成新的认识。理解案件事实认定过程的推导本质,并对其缺陷有足够的认识,才能在实践中谨慎论证与比较各种假设,以全面的信息检验假设以避免最终的误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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