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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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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双边投资条约与发展中国家——兼论中国应对之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双边投资条约遍及全世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数量比重最大。发达国家通过双边投资条约努力推广其投资自由化理念,强调发达国家海外投资保护政策,推行高标准的投资保护政策;发展中国家假定通过双边投资条约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而接受发达国家的投资策略并积极主动参与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从而导致国际投资法制向发达国家预定轨道行进,发展中国家主权、经济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摆脱此两难局面,发展中国家应谨慎从事双边投资条约的谈判与签订之工作,制定本国的双边投资条约范本,重构发展中国家集体力量,割断有利于发达国家投资策略的习惯国际法的形成,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与投资带来真实利益。  相似文献   

2.
2013年7月,美国在新修订BIT文本之后,重启与中国的双边投资条约谈判。2012年BIT范本修订版在持续推动投资自由化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政策透明度和投资相关方参与,强化了关于劳工与环境的保护,并更加严格规范国家授权与国有企业的权利等。作为关方今后谈判文本的2012年BIT范本必将直接影响中关双投资条约谈判。我国应当正确认识和评估双边投资条约的契约本质与“双面”功能,深入研究美国BIT范本的修订内容,保证在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前提的条件下与美国展开平等对话,不断完善国内外资政策,实现投资自由与合理外资管理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3.
梁开银 《法商研究》2012,(2):104-111
双边投资条约所体现的"国家—投资者—国家"的特殊"三方"关系,决定了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具有特殊内涵。《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0条及相关习惯法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双边投资条约冲突的解决,制定专门的冲突条款成为解决双边投资条约冲突的必然选择。2004年《美国双边投资条约范本》制定了大量的冲突条款来解决各种类型的条约冲突。改变以更优待遇条款代替冲突条款的落后方式,是我国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投资法律环境和国际法不成体系状况,以及便捷、高效解决投资争议的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4.
双边投资条约发展的一个新动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统的双边投资条约一般不限制东道国对外资施加各种履行要求的权力,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对外缔结的双边投资条约确立了禁止履行要求的规则,美式双边投资条约中的“禁止履行要求条款”大大地削弱了东道国的外资管辖权,而且,这种条约实践已经在某些多边投资立法中得到了响应,值得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鉴于南北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悬殊的现实,我们认为,发展中国家能够接受的有关口行要求方面的条约法规则只能是逐步消除履行要求的规则。  相似文献   

5.
<正> 香港以其名义单独同外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是其签订双边条约实践的最新发展。截至1994年5月27日,香港已同13个国家进行商签双边投资条约的谈判,先后正式签署4个此类条约。其中,《香港政府与荷兰政府关于鼓励投资和保护投资协定》(以下简称“港荷投资协定”)1992年11月19日在香港正式签署,1993年9月1日正式生效。鉴于该协定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本文拟比较双边投资条约的一般实践、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荷兰王国关于相  相似文献   

6.
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凸显了在双边投资协定中订立自裁决条款的重要性,引起了投资者、东道国政府及学者对双边投资协定中自裁决条款的关注。自裁决条款经美式双边投资协定的发展而获得广泛认同,其目的在于强调和保护国家的安全利益。由于自裁决条款的定性与适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且这种特殊性直接影响到案件结果,因此我国在签订新的双边投资协定和修改旧的双边投资协定时,不应忽视自裁决条款,更不应放弃这一条款赋予的条约权利,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订立自裁决条款并充分利用其赋予东道国的主权权利来维护国家的安全利益。  相似文献   

7.
中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是由两个国家之间缔结的调整双边投资关系的条约,自本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它已成为各国普遍采纳的、保护国际私人直接投资的行之有效的国际法制度。我国自1982年至1995年初,已与65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国际法层面上的保护。这些条约的签订无疑对我国国际投资环境的改善,外商投资立法的国际化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条约中涉及的诸多法律问题均值得去深入探讨。本文将对此作一尝试  相似文献   

8.
刘万啸 《政法论丛》2014,(2):96-104
传统国际投资条约与应对气候变化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因此应实现国际投资条约与气候变化应对条约之间的衔接,兼顾投资自由化与政府管制.要实现这一目标,最佳方式是通过改变国际投资条约以顺应应对气候变化的低碳运动,改变国际投资条约将促进和保护投资作为唯一重心的现状,并采纳环境保护等其他领域的国际法规则.近年来国际投资领域呈现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趋势.目前一些投资保护协定范本和新签订的双边和区域性投资协定已经纳入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等有关东道国管制外资内容的条款,逐步实现投资者利益与东道国利益保护的平衡.我国对现有国际投资条约进行调整、修订以及新投资条约的谈判,应考虑国际投资条约的这一发展趋势,以顺应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政策.  相似文献   

9.
美国双边投资条约2004年范本反映了其国际投资法理论和实践自1990年代以来发生的变化。范本澄清了公平与公正待遇以及征收的内涵,在一定范围内照顾了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平衡。它将透明度原则引入国际投资法领域,并提出建立仲裁上诉机制以统一对国际投资法的解释和适用,这两项内容特别是后者将对国际投资法和仲裁法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0.
陈欣 《现代法学》2013,35(4):131-139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的多次金融危机,包括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使人们日益意识到有必要在投资条约中明确东道国的金融规制权。在这方面,美国、加拿大的双边投资协定(BIT)范本对金融审慎例外的安排具有代表性,已经被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投资条约所借鉴。然而,无论从缔约实践还是争端解决的角度,既有的金融审慎例外条款都还只是初步的,有必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中国应当在借鉴域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具体情况设计恰当、合理的金融审慎例外安排。  相似文献   

11.
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促进技术转让,其向外国投资者提出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经历了从自愿性技术转让到强制性技术转让的发展过程。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性技术转让履行要求受到了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的强烈反对和指责。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与欧式双边投资协定未明确反对不同,美式双边投资协定确立了明确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规则。我国与美国正在进行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关于技术转让履行要求规则的谈判,我国应当作如下应对:坚持在双边投资协定序言中确立促进技术转让和保护公共利益的条约地位;尽可能地通过谈判协商,弱化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的力度、限缩我国应承担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义务。  相似文献   

12.
我国签订的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刘全胜自1987年5月4日至今,我国已与16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司法协助条约 ̄①,其中涉及刑事司法协助规定的条约有10个, ̄②中国与波兰、蒙古的司法协助条约已分别于1988年2月13日、1990年10月29日正式生效。我国签...  相似文献   

13.
当一国处于金融危机时,其政府往往要采取各种紧急措施,这些措施大多存在一些隐性投资保护主义倾向.从双边投资条约中公正与公平待遇、征收与国有化、汇兑与转移的约定来看,失当的政府应对措施不仅可能会给外国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甚至将违反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中对应的承诺,引起国际法责任.  相似文献   

14.
"中国平安诉比利时案"的核心争议是条约适用的时际法问题。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仲裁庭对该案的审理过程过于倚重形式法律推理与条约文本解释,未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8条的要求充分考虑中国与比利时在缔结2009年双边投资协定时的立法意图。目前中国有大量双边投资协定处于"自动续期"状态,有待签订新约予以取代。在谈判新的双边投资协定时,中国应制定内容明确的过渡条款,或纳入专门的时际法适用条款。当某一投资争端涉及新旧双边投资协定的衔接问题时,中国投资者可考虑先寻求东道国当地救济,再适时诉诸国际仲裁。  相似文献   

15.
进入 2 0世纪 90年代以来 ,双边投资条约发展迅猛 ,在形式、数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变化。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 ,一些反映投资自由化的规则不断出现在双边投资条约中 ,对东道国外资管辖权形成了新的挑战 ,而美国式的双边投资条约更是自由化立法的代表 ,提出了诸如准入自由、禁止履行要求等诸多高度自由化性质的投资法规则 ,严重削弱了东道国外资管辖权 ,值得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6.
构建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健全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采用以双边与单边并存的混合投资保险模式;投资保险审批机构与业务经营机构应分别设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为合格主体;对于暂时未与我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的国家,应视具体情况也认为是合格东道国;政府违约险应纳入承保范围。  相似文献   

17.
方荀 《法制与社会》2010,(27):89-90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双边投资条约的数量急剧上升。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8年世界投资报告》,称“国际投资协定的数量继续增加,截至2007年年底,总数达到近5600项。其中,双边投资条约2608项。”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共签订了113个BITs,且在对外缔结的BITs中对ICSID仲裁的接受上大体呈现从“有限同意”式到“全面同意”式的转变,但这种转变并没有呈现“一刀切”的局面。  相似文献   

18.
在中美双边投资条约谈判过程中,我国面临着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资本自由转移和金融审慎条款、国家安全审查和投资者与东道国争议解决等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在应对这些焦点问题时,我们既要坚持维护国内经济稳定与安全的立场,又要重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力图早日与美国就双边投资条约达成共识,促进中美双边投资活动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  相似文献   

19.
在保护国际投资的国际法规范中,双边投资条约的历史最长,而且比较行之有效.大体说来,有这样三种形式:(1)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是缔约国在友好的政治前提下,针对通商航海事宜签订的条约.(2)投资保证协议.这一模式是由美国开创,因此又称“美国式投资保证协议”,通常采用换文形式,其目的是预先作出明文规定,确认美国海外投资保证机构的代位求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投资保险和投资保证的鼓励投资协议和换文”简称“中美协议”就属这一类型.(3)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这是联邦德国、瑞士、荷兰等欧洲国家以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有关促进和保护海外投资的事项为中心内容,同其他国家签订的专门性的双边协定.由于联邦德国在这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这类协定又被称为“联邦德国式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中华人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由于对投资保护范围的扩大,投资者与东道国所签订的合同往往亦属于双边投资协定保护的外国投资。若东道国违反合同义务,投资者一方面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争端解决条款提起合同之诉;另一方面,在特定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就东道国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根据双边投资协定提起条约之诉。由于各方对有关双边投资协定中存在的伞形条款存在不同理解,使得合同之诉与条约之诉的竞合问题并未得到最终解决。本文通过对近期ICSID有关案例的分析,辅以对伞形条款的历史分析,提出只有当合同违反是因主权行为时,伞形条款方有将合同义务提升到条约义务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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