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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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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此,普通程序简易审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改革方案中的一项内容,全国各地展开  相似文献   

2.
如何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是司法机关不断深化刑事庭审方式改革所重点关注的问题。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方式的改革以及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做法,就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而做的努力之一。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审理认罪案件的意见》)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公…  相似文献   

3.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在此仅就检察机关理解和适用两个文件时应当注意的问题谈些个人意见,供参考。一、制定两个文件的背景 如何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是司法机关不断深化公诉方式和刑事庭审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切实维护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将这两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这两个文件的重要意义。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案件试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  相似文献   

5.
尊重被告人的选择权是刑事简易程序的核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刑事案件简易审判的核心是尊重被告人的选择权。这是设计和运用简易程序的本质核心。实施这种程序是对被告人权利关系的体现,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实现程序正义的最大化,同时符合国际社会审判程序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6.
庄明发  蔡晔华 《山东审判》2003,19(6):113-11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于2003年3月14日起试行,这是刑事案件实行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又一次深化和完善。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就“被告人认罪案  相似文献   

7.
为了平衡司法公正与效率两种价值,解决困扰司法效率提高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庭审方式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①,2003年3月14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以保障公诉案件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时的诉讼权利为切入点,用司法公正来平衡和激活司法效率,主要是针对目前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辩方(被告人)诉讼权利被忽视的立法和司法现状,而作出的补充性规定。一方面,防止检察院和法院为了摆脱实践中的案件积压问题而片面追求诉…  相似文献   

8.
200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施行)》,其中充分体现了刑事诉讼合意理念,尤其是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提出为程序性合意理念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合理运作提供了法律基础。即便如此人们在刑事合意制度中仍过多地关注实体性合意,而程序性合意尚未得到足够重视。本文试对程序性合意的理论基础予以探讨,以期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程序性合意制度。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在提起公诉时,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笔者认为,公诉机关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提起公诉时应制作量刑建议书、《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理由是:一、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不可或缺部分,是公诉权的延伸。公诉权是一种代表国家主动追诉犯罪,并将犯罪诉至审判机关,请求予以定罪处罚的诉讼请求权能。公…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以来,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在实践中,有的地方开展简化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为使案件能够简化审理,降低了  相似文献   

11.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查”。普通  相似文献   

12.
一、引子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下称两院一部)联合出台了两个《若干意见》。一个是:《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另一个是:《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为了行文上的简洁,本文在此处及以下将其分别简称为《简化普通程序的若干意见》,和《简易程序的若干意见》。近来,从报刊上以及网上均可看到全国各地法院纷纷适用两个《若干意见》从简、从快审理刑事案件的相关报道,普通程序简化审这一“改革”的热潮,已经争先恐后地掀起来了。与此同时,针对适用中出现的…  相似文献   

13.
将简易程序导入公诉案件的审理,是庭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大提高了基层司法机关办理公诉案件的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但是,由于立法不完善,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存在不少制度上的缺陷,造成实践中的诸多不协调,亟待进一步完善。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标准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标准规定得比较原则,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为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分别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分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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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坚 《中国律师》2009,(10):64-66
我国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简易程序,用6个条文对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适用案件、庭审程序、审理期限和变更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可以说此简易程序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出现,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上一次历史性的突破。但由于法律条文简略,缺乏可操作性,其立法目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分流案件等并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为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5.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公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按照规定应当依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设立了相对简化的庭审方式,学界称之为"普通程序简化审"。所谓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就是指在现有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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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2003年颁布试行《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近期,为了解辖区各法院一年多以来对《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海南中级法院刑二庭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16个法院进行了案件抽查和调查研究。笔者有幸参加,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如何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推进这项庭审改革,有了一定了解和思考,在这里略抒管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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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事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当前民事简易程序适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界定过于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从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角度出发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了限定,即《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18.
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完善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并根据不同情况对审判组织、出庭公诉、审判期限作出了区别规定,同时规定了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刑事简易程序的修改。充分考虑了我国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尊重被告人的选择权,兼顾了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对于我国刑事诉讼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9.
徐一凡 《法治研究》2006,(11):62-63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三节(一百七十四条至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与2003年3月14日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相比,两者同属于在刑事诉讼中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尤其是后者,在实践中更被直接称为“普通程序简化审”。对此,作者为了使两者不至于混淆,试图从两者的不同本质上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普通程序简化审”在实践中遭遇的尴尬(主要表现在程序的启动、利益的倾向、法律的后果等方面)与读者进行探讨,以求得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并尽量使得每一个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能更有效地获得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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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颁布和施行,使得对被告人认罪案件能够适用较普通程序更简化的程序审理。从各级人民法院适用该意见审理被告人认罪的重罪案件的现状来看,该意见中的一些条文还是存在诸多缺陷的。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和节省司法资源,我国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设立重罪简易程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的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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