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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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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责任与产品缺陷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产品责任是因产品存在内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赔偿责任,它不是合同责任也不等同于产品质量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在对产品责任归责时应实行严格责任,产品责任之诉中的产品缺陷概念包括产品具有不合理危险和不符合生产标准。建议加强产品责任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研究  相似文献   

2.
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问题是产品质量法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一则案例的分析,对产品责任问题加以分析,以期对此有更为深入的认识。  相似文献   

3.
纪念 《法制与社会》2014,(14):235-236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产品进入到市场流通领域,由于设计和生产失误以及生产厂家不重视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形成的"缺陷产品"越来越多,从而造成对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危害,由此形成的伤害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近期出现的一系列产品缺陷引发的纠纷事件引起了社会民众对缺陷产品的广泛关注。产品缺陷责任问题日益突出,亟需法律对其进行规定并加以完善。虽然我国存在关于产品缺陷责任的法律,但至今仍在逐步完善中。另外,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消费者遇到缺陷产品因缺乏维权意识等原因而采取回避的态度,使得产品缺陷的侵权责任不能得以实现。因此,在这里我将对产品缺陷的侵权责任加以详述。  相似文献   

4.
武亦文 《法学家》2024,(1):174-190+196
缺陷医疗产品致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不合格血液致害责任不应同缺陷医疗产品致害责任相区分。在认定医疗产品是否存在缺陷、血液是否不合格时,应以不合理危险为基本衡量标准,以强制性标准为辅助性标准。本条虽没有明确销售者为责任主体,但按照产品责任的一般规定,销售者同样为缺陷医疗产品致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此外,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也应为本条责任主体,在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规定。缺陷医疗产品及不合格血液致害责任的外部责任形态为连带责任。当本条责任主体明知医疗产品存在缺陷仍使用医疗产品,导致患者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时,仍存在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空间。医疗机构、销售者、运输者或仓储者等对医疗产品缺陷或血液不合格的产生具有过错时,为最终责任主体;否则,最终责任主体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及血液提供机构。  相似文献   

5.
归责原则的确立对于产品责任的构成、举证责任的分配、免责(抗辩)事由的界定均深具意义.依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纳无过错责任原则,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均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生产者或销售者在承担了侵权责任之后,销售者分担责任应以过错为前提.  相似文献   

6.
产品责任作为现代工业化生产的产物,是现代生活中必然出现的一种法律现象。对产品责任的问题,世界各国无论是法律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均加以重视。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产品责任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中国的产品责任立法还相对滞后,在立法体例、产品责任制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严重缺陷,其已不能满足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分析了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与产品责任制度不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要求企业对投入市场但尚未造成实际损害的缺陷产品承担法律责任,显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企业的质量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而它也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然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过严也会对企业的创新能力造成伤害。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缺陷产品的危害程度来看,对于一些社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发生比较严重的缺陷产品建立召回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8.
许茹英 《法制与社会》2012,(21):243-245
根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程度和方式的不同,产品质量责任可以分成缺陷责任、瑕疵责任两种、由于缺乏对二者在法律规范上的明确划分,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分散在相关法规中,在实践中造成面临产品责任纠纷时适用法律法规不明确,责任义务主体之间相互推诿,造成受害人不能及时得到救济,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处理.本文试图从九个方面对两种产品责任进行比较,明确区分二者的不同,以期当事人在遭遇到产品责任纠纷的时候能适当选择,以有效救济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9.
产品缺陷是产品责任和产品召回的核心问题,是企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实施产品召回的前提和基础。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产品缺陷包括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以及产品违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手机内嵌黄色网站链接使手机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构成手机缺陷,故手机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相似文献   

10.
产品缺陷认定,是产品责任法的核心问题之一。产品责任案件实际上都是从缺陷认定开始,并围绕其展开的。在国际产品责任法中,美国产品责任法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缺陷认定最初起源于罗马法,但是在当时侵权法不发达的情况下,对缺陷产品造成消费者身体和财产损失并没有什么保障,当时的"买者自慎"法则要求买者应自己承担检查商品缺陷的责任,出卖人无须对产品的缺陷负责,除非已明示保证此责任。  相似文献   

11.
略论产品责任的指示缺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介绍了产品责任中的指示缺陷,阐述了指示缺陷的含义与产生原因,进而概括了指示缺陷的特征及其与其他缺陷的区别,指出了认定指示缺陷的标准。笔者认为,指示缺陷作为产品缺陷的一种,必须引起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高度重视,在产品使用上或危险防止上依法采取必要的、适当的说明或警告,避免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从而保护消费者和用户的人身或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12.
刘宏渭 《法学论坛》2012,(1):122-126
产品缺陷责任主体,是指当缺陷产品致人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主体。美国法对产品责任主体的规定着眼于"商业性的销售者",通过《侵权法重述》和判例,逐步扩展了商业性销售者的范围。而产品缺陷责任主体正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营利性行为的商主体,确认产品责任之责任主体的依据恰是商法效益至上与民法追求公平这二者之间的博弈。  相似文献   

13.
产品责任:欧洲视角的比较法评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世界侵权法学会"设计的"刹车片故障案"、"被感染的血液案"和"桥梁垮塌案"三个虚构案例是为了从不同角度检验各个法域缺陷产品责任的适用范围和严格性。"合法期待"测试与"消费者期待"测试存在两方面的区别。适用于缺陷问题的"风险—效用"测试与适用于生产者过错问题的"风险—效用"测试之间存在重要区别。单一的理论不能对严格责任在现有产品责任法适用范围内提供正当性依据。产品责任是包含消费者法引以为据的典型正当性事由的自成一格的责任。对更广泛范围的人提供保护,可以基于普通人对市场销售或投入流通的产品不存在安全性方面的缺陷具有合理期待而正当化。  相似文献   

14.
黄毅 《法制与社会》2015,(7):52-54,87
近年来由缺陷医疗器械引起的侵权责任日益增多,解决这类纠纷的前提是先确定缺陷医疗器械损害责任是产品责任,还是医疗损害责任,亦或是兼具两者.在确定缺陷医疗器械损害责任的性质的前提下,进而分析其责任构成,使符合构成要件的侵权者承担责任,然而这也需要一套相应的责任承担的规则.本文还依据缺陷医疗器械损害责任的特性,论述了其在赔偿范围方面的特殊性,以及缺陷医疗产品的召回义务.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因产品责任引发的赔偿案件在逐年增长。这一方面说明了在缺陷产品的受害者的头脑中,法制观念在逐渐增强,知道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依法通过诉讼向产品责任人诸回公道,以取得责任人因造成的损害而支付的赔偿。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目前一些企业、个人无视同产品责任,为了追求私利而置产品捏不顾、置产品消费者、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社会经济秩序等公共利益于不顾,在产品的制造、销售过程中不注重产品质量、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甚至大量制造对人身有极大损害的假冒伪劣产品坑害使用者。为此国家通过立法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违法处罚,以此来严格规范产品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6.
杨冉 《法制与社会》2011,(23):288-289
产品责任之归责原则是构建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核心与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深,汽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汽车产品责任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法律问题,本文从汽车产品责任一般理论出发,分析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法律适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最后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以指导产品责任归责的法律适用,构建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律。  相似文献   

17.
《产品质量法》加强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而产品缺陷责任在本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直接影响着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但是立法有关产品缺陷的标准却有着相互矛盾的规定,不利于产品缺陷责任制度的适用,所以梳理有关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对于完善产品缺陷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法》的功能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8.
信息产品责任初探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李扬 《中国法学》2004,(6):72-81
尽管探讨信息产品责任将增加信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但知识、信息的财产化和财产的知识、信息化以及信息产品缺陷引发的严重危害要求对信息产品的责任问题做出探讨;近现代法律关注的 直是有形物质产品的责任问题,而没有关注过信息产品的责任问题,是一个很大缺陷;应当将真买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确定为信息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信息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成为信息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将下列情形确定为信息产品生产者的抗辩事由:未将信息产品投入流通的,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的,投入流通时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相似文献   

19.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严格的产品责任制度对规范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我国产品责任法起步较晚,相对于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有诸多的不足,因此借鉴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显得尤为重要。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产品责任法的国家。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比两国法律制度的不同,对中美两国的产品缺陷及其判断标准进行了分析。"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借鉴美国产品责任立法的科学,合理之处,可以完善我国产品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弥补实践中立法、执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20.
因果关系是民法中较为复杂的问题之一,而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认定则更为复杂。通常我们所说的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是指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除产品存在缺陷外,有时使用者、消费者的使用行为或消费行为也是构成损害的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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