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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杨毅  张琳 《行政与法》2002,(11):16-17
完善行政信用制度,是实现依法行政、以德行政的重要措施。完善行政信用应当注重德、法并举,行政机关有必要从行政道德理念、行政行为方式上,采取若干措施以推动行政信用建设,要加强行政法治并强化行政信用的违约责任,提升政府行政信用在社会上的综合影响力。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的过度追求使得诚信世风日下,随之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大家越来越重视信用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明确了对诚信建设的具体要求,本文试从法律的角度对社会信用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探讨,分析我国信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批判吸收国外发达国家的信用法制建设,从而完善我国的信用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信用法制环境,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建言献策。  相似文献   

3.
论信用、信息与网络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以商品经济为其存在基础,以商品交易中产权为前提条件。作为产权关系的延伸,信用表现出财产性、人格性、信息性等多重属性。在当代社会条件下,信用运行对信息的依赖使得信息机制对信用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信用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很大程度上是围绕着信息制度来展开的。网络将我们带入信息时代,给我们提供了强大的信息传播工具,与此同时,保证网络媒体资信的可靠性就成为在网络时代信用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论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信用法律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钟真真 《法学杂志》2004,25(1):30-32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的信用制度还不完善,一些违背信用的欺诈行为不断发生,经济秩序混乱。用法律整合社会信用,用法律保障社会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会秩序井然。  相似文献   

5.
论商业信用与商业信用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商业信用 ,是基于主观上的诚实和客观上对承诺的兑现而产生的商业信赖和好评。商业信用有其自身的特征和价值。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制约 ,商业信用缺失在我国已经成为一大公害 ,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要从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强化法律对商业信用的保障、加大失信者的成本、公开商业信用信息和完善监督、加强主体的内部自律等方面来构建和完善商业信用制度。只有建立起健全的商业信用制度 ,才能使社会经济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企业环保信用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制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保信用立法和构建环保信用制度已是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目前的环保信用立法还存在着若干现实缺陷,企业环保失信行为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这些现实背景严重制约着环保信用制度的贯彻与实施。有鉴于此,我国应从诸多方面来完善我国环保信用立法,从而构建科学、合理、高效和统一的环保信用制度。  相似文献   

7.
浅议宏观调控中调控主体信用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适用于私法领域,在公法领域也逐渐得到认可。在信用体系中,最重要的政府信用主要由经济法和行政法来调整。本文拟从经济法中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视角来对调控主体的信用制度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8.
信托(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完善信托制度,对当前正积极发展的金融投资市场的我国来说,意义重大.而明确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将有助于此目标.本文就信托财产所有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9.
商事信用是商法的一个基本范畴,是信用在商事领域的具体体现。商事信用在我国现有的商事法律法规中都有所体现,但是规定的不系统、不完善,导致其作用很难得以发挥。本文将从我国现有商事信用制度规定入手,探寻改变目前商事信用制度缺陷的途径。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严重的金融信用缺失造成了金融信用资源供给不足,交易成本提高,制约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文试图运用博弈论分析工具,从契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角度,揭示我国金融信用缺失的微观机理.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金融信用缺失,必须建立金融信用的整体制度安排,具体包括建立企业声誉机制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信用立法、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引入第三方治理和重构信用文化等方面.  相似文献   

11.
喻晓才 《行政与法》2013,(12):10-13
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无法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不仅是推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水平的需要.本文从用户需求的视角,通过对社会公众视阈下影响政府诚信的突出问题的分析,剖析了造成政府诚信缺失的体制性、根本性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制约我国消费信用发展的阻碍因素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费信用是现代信用的一种重要形式,对我国目前启动消费、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而要使消费信用在我国真正形成气候,还有一定难度。要促进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必须明确消费信用政策的指向性,培植多类型、多层次的消费信用体系,逐步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必须在政府的积极参与下,搞好配套改革,创造良好的消费信用环境。  相似文献   

13.
周显志  郑佳 《法学论坛》2005,20(2):113-116
消费信用卡给发卡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 ,也对其造成一定的风险。风险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制度的缺陷。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制度缺陷主要体现在银行对持卡人拖欠透支款缺乏有效催款措施、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信用卡担保保证制度以及完善、统一的消费信贷法规。要改变这一现状 ,促进信用卡的健康发展 ,我国应在上述几个方面加强建设步伐 ,逐步建立一个有法可依的消费信贷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是建立在稳定的信用关系之上的法治经济。转型期中国社会领域信用普遍缺失有其多方面的复杂原因。中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入世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使得在我国重塑信用、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一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已经变得刻不容缓。我国政府在信用重塑系统工程中将面临着严重地挑战,必须肩负起其不可或缺的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15.
封红梅 《时代法学》2012,10(6):97-104
信用评级的国际化决定了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趋势,而信用评级国际化中的信用评级霸权问题、信用评级霸权导致的关欧信用评级监管标准之争则直接推动了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进程。金融危机前后许多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都先后立法,意图对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规制。在信用评级的国际化和信用评级霸权的争夺中,我国并不能“独善其身”。须正确认识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国际化;培育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和市场;完善国内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积极参与国际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制定。  相似文献   

16.
政府诚信与信赖利益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个政府要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围,它首先必须自己是一个信用的政府。而要使政府诚信于民,重要的是将政府的权力运行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诚信也因此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道义要求,更是一种具体的法律义务。《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标志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法律中得到了确认,对建设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具有深远意义。但我国对信赖利益保护制度尚缺乏足够法律构建,诚信政府的法制建设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国已于2001年11月10日顺利加入 WTO,这标志着我国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国金融与世界金融将融为一体。经济全球化扩大了金融的作用,同时也扩大了金融风险的作用范围。而以风险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高度货币化、信用化的资源配置模式,经济运行中的风险最终会通过各种途径集中和表现在金融体系最基本的风险类型——信用风险上。在市场经济务件下,信用风险的大小已从根本上决定了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否以及经济能否健康、持续地发展。因此,必须加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特别是信用风险的研究。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的主要成因。其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产权制度、宏观经济政策、法律制度、信用环境。  相似文献   

18.
付云根 《行政与法》2005,2(12):16-17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应包括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三大方面。其中政府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起着表率作用,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信用的好坏。因此,完善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信用的建设是当务之急。本文对政府信用建设若干问题加以探究。  相似文献   

19.
法律信用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一人公司信用的缺失,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交易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也增加了交易风险,不利于对交易相对人利益的保护。故一人公司立法的关键就是要解决一人公司信用的规制问题。针对一人公司信用机制缺失的风险,新公司法采取有效措施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来建立和完善一人公司的信用调节机制,有利于消除其不利影响,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提供交易安全保障。  相似文献   

20.
苏盼 《财经法学》2020,(1):145-160
政策对司法裁判产生实然的影响,当司法政策与监管政策发生竞争时,作为裁判者的地方法院面临选择困境。信用卡民事纠纷实证研究表明,法院对"费率限定"的司法政策与"费率约定"监管政策的认同基本抗衡并受到政策解释路径的影响。改进政策在技术层面的适用,应发挥抽象规则的威慑力,关注政策可能的不利后果,加强个案裁判说理论证。而从根本上化解政策竞争,需要建立司法权与监管权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职能履行过程的协调,适用法律对政策竞争予以解释,运用消极司法审查发挥个案裁判灵活性;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制定程序的协调,横向上明确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程序,纵向上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从而超越政策竞争,实现协同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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