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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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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作者从客观要件、主体,罪过形式和法定刑四个方面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了论述。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要件,作者认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违章行为必须发生在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且该违章行为必须与生产活动本身密切相关,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的休息时间违反有关安全规章所引起的事故,应排除于重大责任事故罪之外;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作者指出,厂矿、企事业单位中的非生产性人员也具有职工身份,他们在某些时候也可能直接从事某种生产活动,因而他们也可以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文章最后强调,在生产不断发展,重大责任事故不断增多且危害日益严重的今天,提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定刑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
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结合金融信贷秩序的保护法益理解构成要件。本罪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具有吸收存款业务的自然人或金融机构可以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公众存款",公众的本意是指行为对法益侵犯的范围广、程度重,可能具有实质违法性。"不特定"说明人员的延散性、不可控性和可波及范围的广泛性,是把握公众含义的重要向度,但在人数多且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否定其公众特征可能会不适当的排  相似文献   

3.
上海"11.15"大火案发生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多名责任人员被依法逮捕,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范围问题再次成为焦点。该罪的犯罪主体的实质特征在于"与特定的生产、作业相联系",因而具体到建筑施工领域,其不仅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还包括施工单位中的组织、指挥人员,以及总承包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如果他们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都可以构成该罪。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引起重大事故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该罪,因而在具体案件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构成要件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准确分析。  相似文献   

4.
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单位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以及基于劳动或劳务关系而产生的委托信任关系;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所在单位所有、合法或持有的资金;本罪的主体是单位中主管、经管或者经手资金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私营企业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相似文献   

5.
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所谓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我国刑法理论界通说认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1〗但是毋庸讳言,本罪在主体范围,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认定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把握四个…  相似文献   

6.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玩忽职守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越来越大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如何加强同玩忽职守罪的斗争,已成为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际部门共同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作者分析了玩忽职守罪的新特点,指出了长期以来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忽视玩忽职守罪的种种错误观念,并着重阐述了自己对这类犯罪的主体范围和主观要件理解。作者指出:国家工作人员作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事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二是指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对于玩忽职守罪的主观要件,作者认为,本罪在主观上一般表现为过失,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  相似文献   

7.
单位能否构成徇私枉法罪的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徇私枉法罪主体的认定中,存在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就是单位是否能成为该罪的主体。换言之,司法机关实施徇私枉法行为时,是否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负责人决定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由此可知,单位犯罪的构成,除必须具备事实上的特征以外,还必须具备法律特征,即只有在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这一法律特征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也是为了严格限制单位犯罪的范围。由于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百九十九条没有明文规…  相似文献   

8.
甘国彪 《法制与社会》2012,(25):126+129
本文从挪用资金罪的基本主体入手,结合刑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立法文本,对我国市场经济中各种主体进行区分。挪用资金罪的基本主体是本单位对资金有权主管、管理、支配、经手的人员,该人员应当是与本单位有实际隶属或者雇用关系的人。私营企业主是否能构成本罪主体则是要根据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组织形式进行判断,其中关键要点是私营企业的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  相似文献   

9.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一种常见的挪用型财产犯罪,但因立法的疏漏,导致本罪存在犯罪主体不明确、犯罪对象狭窄、刑罚设置不合理、犯罪分类欠妥当等立法缺陷,使得对将专项国有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有效惩治挪用特定款物的犯罪行为,应当从立法上对挪用特定款物罪予以完善,承认单位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扩大本罪的犯罪对象,在本罪的法定刑中增设财产刑,将本罪归属于渎职犯罪。  相似文献   

10.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石经海 《法学杂志》2007,28(1):48-51
《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新设犯罪的罪名应定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在本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中,客观方面需以特定的行为方式、行为手段和行为对象为具体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本罪在与治安管理处罚及与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拐骗儿童等犯罪发生竞合或关联时,不能一律认定为本罪;立法上,本罪在入罪门槛、犯罪对象等方面存在不足,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1.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扼要回顾了我国防治传染病失职罪的立法演变 ,重点探讨了该罪构成特点、罪与非罪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立法完善问题。文章指出 ,防治传染病失职罪具有侵害客体的单一性、客观行为的失职性、犯罪主体的身份性、主观心态的过失性四个要件特征。同时 ,文章认为有必要对本罪进行立法完善 ,其具体设想就是在法条罪状表述中阐明“过失”主观要件、增设甲类传染病过失危险犯、进一步明确本罪行政犯的构成特征、明确界定本罪主体范围、增设本罪的结果加重犯以及增设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作为附加刑  相似文献   

12.
论伪造货币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伪造货币罪是一种法定的犯罪,始于国内法的规定,已扩展到国际法领域,是指仿造人民币或外币的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作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是货币的发行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货币的行为,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认定伪造货币罪的过程中应注意本罪是否存在未遂问题以及构成本罪是否要有数额限制。伪造货币罪的法定刑分为两个档次。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其目的是个人使用公款。如果为本单位获利息,将本单位公款擅自借贷给个人使用,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司法实践中有不同意见,有必要进行研究。我们从分析研究金某、王某挪用公款、贪污一案中,可以得到启示。  相似文献   

14.
论持有、使用假币罪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者认为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并对“持有”“使用”的含义作了探讨、分析。对本罪的主体做了严格界定。指出,构成本罪以明知为要件,但不以特定目的为满足。其后,文章对构成本罪与他罪及罪与非罪的界线做了研究  相似文献   

15.
依照《刑法》第271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该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除外。关于本罪的主体,目前学术界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职务的人员。犤1犦第二种观点认为,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且具有管理权限(从事组织、监督、管理性工作)的人员,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其他从事劳务的人员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犤2犦第三种观点认为,本罪主体应是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在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同时进一步指出,…  相似文献   

16.
刘华 《犯罪研究》2001,(2):36-40
三、伪造、变造票据罪的罪过认定 一般认为,伪造票据罪、变造票据罪,其罪过是直接故意.关于本罪构成必须以行为人具有一定目的作为条件,目前刑法学界并无争议,具有争议的是行为人的目的内容.一种观点认为:构成本罪应该以行为人行使伪造的或者变造的票据为目的;①另一种观点认为:构成本罪应当以行为人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②我们同意后一种观点.虽然刑法没有规定本罪必须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但是从本罪实质内容看,"牟取非法利益"目的应是本罪主观故意内容之一,认定本罪的罪过是直接故意,根据也在于此.从实际看,行为人伪造或者变造票据后,或者出售转让,或者直接使用,目的都是在于牟取非法利益.所谓"行使"本意是指使用,如果强调以行使为目的,则不能概括行为人伪造和变造票据的行为目的.  相似文献   

17.
毒品犯罪是指与毒品有一定联系的并且规定在我国现行刑法第六章第七节中的特定犯罪。而贩卖、运输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贩卖、运输毒品4种行为之一。本罪为行为犯,贩卖、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行为人的目的与动机如何,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毒品犯罪是否存在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是审判实…  相似文献   

18.
笔者认为《人民检察》第3期刊登的案例讨论中,王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公司董事、监事、职工以及公司以外的企业职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王某的行为符合该罪的特征。理由如下: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财物所有权,其侵犯对象是公私财物。本案中,王某私下与李某达成协议,把由王某代表本厂发送给李某的货物用于王某个人对李某的私人欠债的抵偿(价值3万余元),侵犯了本厂(冶炼厂)的财物所有权。其次,王某符合本罪的特殊主体要件。根据(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  相似文献   

19.
刑法第91条第2款的适用应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确定:与该财产无关的第三人侵犯该财产的,成立相应的财产罪。该财产的原权利人以非法手段取回该财产,如果侵犯了对方的他物权,则构成相应的财产罪;如果只是侵犯了对方基于公共秩序管理需要的占有,则不成立财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在本单位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根据行为人身份的不同,分别成立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相似文献   

20.
单位犯罪是一个整体犯罪,有一个犯罪主体,一个刑罚主体,两种刑罚方法,即“单位罚金刑”和“单位责任人员刑”。如果因为单位犯罪而对单位责任人处予徒刑以上刑罚,即可视为是对单位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该特征可以满足累犯制度中前后两罪必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件。因此,单位也有可能构成普通累犯。在此前提下,笔者进一步阐述了构成单位普通累犯的具体条件及对其直接责任人员的具体量刑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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