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2 毫秒
1.
简析亚里士多德的良法之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亚里士多德的良法之治思想有着丰富的内涵:正当的立法主体,求善的法律价值,稳定的法律形态,法律维护的广泛。良法之治思想形成的基础:城邦民主制度的发展;个人与共同体价值取向的趋同,希腊神话的正义理念,自然哲学的理性基础。良法之治思想的当代意义在于:重点要确保“良法”生成,同时应注重培养全社会的守法情感。  相似文献   

2.
《中国司法》2014,(12):5-5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执政为民,是通过具体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法的运行机制实现的。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应是“良法”、“善法”之治,所以实现依法治国、执政为民首先应当制定出反映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自然发展规律的良法。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观及其实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分别属于近代和现代法律分配权利和义务的价值观念。形式正义是按照绝对平等和自由的原则分配权利和义务,而实质正义则是根据主体身份特征进行倾斜式分配。实质正义不但促进了民法的社会化,而且催生了经济法和社会法的诞生。实质正义首先通过立法环节转化为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及法律责任,其次通过行政和司法机关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4.
赵环秀 《法制与经济》2008,(20):62-62,64
法律是社会秩序调整及社会正义实现的工具。立法对社会秩序的调整及社会正义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法律的理性表现为法律的稳定性、一般性与统一性,而政策的非理性表现为政策的灵活性、特殊性与应急性。立法活动就是理性法律与非理性政策的抗争过程。理性法律与非理性政策的混淆及界分便是立法活动的难题之一,也是立法活动的主题之一。  相似文献   

5.
论作为第三种规范的法律正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将法、正义、法律正义视为同一事物的意念 ,是一个需待澄清的误解性意念。法、正义、法律正义不仅有重合会通的一面 ,更有各自的界限。法是一种常见的制度规范 ,正义是一种高层次伦理规范 ,而法律正义则是融合了法和正义两种要素的第三种规范。法律正义也是一种正义 ,是正义中的基本正义、有形正义和正义中的强者。法律正义也是一种法律规范 ,是高层次法律规范 ,是区别于恶法劣法的良规良法 ,是理想和现实相结合的法律规范。明辨三者的界限 ,方能洞知法有良恶优劣的分别 ,完整地认知法的面貌 ,倾力于建设以良法美制为基础的现代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6.
江晖 《法制与社会》2011,(35):293-293
作为法伦理观念的正义表达了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条件下,以权利的合理性分配为核心内容的法律道德价值需求。因此,分配正义是立法的正义性原则。  相似文献   

7.
环境正义注重社会成员之间环境利益和负担的公平分配。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制度从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方面实现了环境正义价值。由于当前我国环境保护价值观念的滞后。公众参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律实践还存在立法模糊、配套制度不完善、公众与行政机关之间地位不平等等缺陷。因此,公众参与制度应当建立以环境正义价值为主导的价值体系,并在此基础之上转变法律价值观念,提高立法层次,完善参与要素,搭建配套的法律制度。以推动环境民主时代的到来。  相似文献   

8.
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官职业阶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米健 《比较法研究》2002,(2):120-123
一、法官的社会地位与职业目的 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中,一旦以立法体现的实体正义和立法设定的程序正义确立之后,完成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机结合,实现两者追求的共同目的,最终实现法律正义和法律秩序的重大社会职责就要通过司法来完成,进一步说,就要由法官来完成.事实上,法律正义的诠释者、实现者、维护者和宣扬者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法官,尽管我们不能因此忽视其他法律工作者在法律实现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论法律正义的成因和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旺生 《法学评论》2004,22(1):36-41
法律正义的主要成因在于法需要有正义的进入 ,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 ,以导引法和法治在其基本路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 ,使社会主体从法律秩序中获得正当利益。而法一经以正义为基本价值目标 ,其本身转化为法律正义 ,法的规格和精神品格便也因之而升华。正义是检视或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无以阙失的标准。正义之中包含大量具有普遍真理意义的规范。在法中摒弃或作贱正义 ,便会使法沦为恶法或劣法。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的变革的经常性力量。正义也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力量。法律正义注重以富有理性的方式实现其价值 ,注重建立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社会资源配置制度 ,注重在权利义务分配机制、经济机会、社会生存和发展条件方面确立、维护并保障实行正义的制度。这是正义的主题 ,也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题。法治如若漠视以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为其精神中枢 ,就易于甚至必然会蜕变为精巧的、层次更高的专制暴政。实现法律正义价值 ,也需要注重形成和实施合乎理性的补偿制度和处罚制度。法律正义的实现 ,在中国与法治国家之建设有着无可阻碍的关联。这种关联首先渊源于法和正义的天然联系。现代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正义之治 ,就是以充分体现正义的良法美制所实行的治理。  相似文献   

10.
法律是社会秩序调整及社会正义实现的工具。立法对社会秩序的调整及社会正义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法律的理性表现为法律的稳定性、一般性与统一性,而政策的非理性表现为政策的灵活性、特殊性与应急性。立法活动就是理性法律与非理性政策的抗争过程。理性法律与非理性政策的混淆及界分便是立法活动的难题之一,也是立法活动的主题之一。  相似文献   

11.
论环境法的正当性的依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判断和论证环境法的正当性有五项依据。科学依据是判断环境法正当性的"钢规铁律",具有正当性的环境法律应该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信仰和伦理道德是为法律提供正当性的基本方式,衡量法律是否正当的最终标准是正义,而正义基本上是一个信仰、伦理道德问题;利益是衡量法律正当性的常衡器,将利益作为判断法律正当性的依据,是指该立法是否增加了正当的、积极的利益,是否限制了不正当的、消极的利益,对增加的和限制的利益的分配是否公平;将合法律性作为论证环境资源法正当性的一个依据,主要指其符合宪法、法统和环境基本法律;衡量制定的法律是否正当、有效,主要取决于该立法过程是否切实遵循了正当程序,判断立法程序正当性的实际标准,是看是否重视立法的民主程序和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12.
法律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海松 《行政与法》2007,1(3):17-18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社会不公多与法律制度不公有关。完善法律制度,保证立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现以体现公正价值,体现民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的良法之治。同时还应该完善违宪审查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相似文献   

13.
The Party Program gives great attention to further strengthening socialist law and order and legality, and to completely eliminating crime and all its causes. In setting forth the democratic principles on which justice is based, the Party Program also notes that these fundamentals are to be further developed and improved, so that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law becomes a matter of major significance. In the light of these directives, it is most important to consider ideas for refinement of legislation, and in particular of legislation governing criminal procedure.  相似文献   

14.
税收刑法立法民主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承相 《河北法学》2004,22(7):43-46
为了提高税收刑法的自觉遵行度,降低其执法成本,必然要求税收刑事立法反映人民的意志,保护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在税收刑法立法过程中,应当加强税收刑法立法决策,制定民主机制建设,确保税收刑法立法形式的法典化和内容的公正化。  相似文献   

15.
肖金明 《法学论坛》2006,21(6):11-17
由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思想衍生的法治理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建立中国特色的以权力制约与权力统合为内容的分权体制,不断提升执政党的民主能力和法治能力;必须贯彻人本思想、民本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人民参与,使权力“属于人民、通过人民、为了人民”;必须以宪政与人权为核心价值,改造国家精神和政治价值观,建立和完善全面的权力制约体系,建设有限政府;必须将公平正义视为立法和制度的首要价值,为法制注入人性、人道和人权精神,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社会正义;必须强化法治思维,将人权和正义价值作为政治社会稳定的内涵,以贯彻法治、保障人权和维护正义为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必须构建以正义和良知为基本内涵的政法文化。  相似文献   

16.
刘武俊 《中国法律》2008,(6):30-31,94-97
2008年,是中国法治进程稳步推进和稳健发展的一年,也是法治亮点频频闪现的一年。2008年的立法景观依然多姿多彩,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推进,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进一步扩大,已出台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值得人们期待。此外,实施不久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开展的监狱体制改革,以及此起彼伏的问责风暴等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法治亮点。  相似文献   

17.
In South Africa, municipal noncompliance with legislation promoting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sufficient water is both a failure of the rule of law and a betrayal of that right. Judicial intervention has prompted formalistic compliance with water law, but the underlying commitment to sufficient water remains unfulfilled. Does the inability of courts to achieve social justice despite enforcing social legislation confirm the thesis that commitments to the rule of law and to social justice are inconsistent, that upholding the rule of law may not advance social justice? This article offers an alternative to this “inconsistency thesis,” arguing that the rule of law can accommodate social justice if it demands normative congruence alongside congruence with formal rules.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reveals that structural challenges and the multifarious normative demands on officials create a condition of normative incongruence that impedes the pursuit of social justice, even as courts compel congruence with formal rules.  相似文献   

18.
在市场经济和法治较为发达的国家,财税法往往相对完善,这不仅表现在财税立法、执法和司法上,也表现在财税法的教育和研究上。质言之,财税活动自国家产生之日就已存在,并在现代受到民主、法治等理念的深刻影响,在理财治国中发挥着系统性的作用。域外财税法学一直遵循独立的发展轨迹,尤其以税法为核心建构起了成熟的法律框架和教学体系。而财税法学在中国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亟需厘清自身的性质和定位,围绕公共财产的收入、支出、监管展开制度构建,才能有效地推动财税改革和法治建设。同时,与欧美、日本等国相比,中国财税法学人地提出了"财税一体"的广阔视野,从而为财税立法和财税法学的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相似文献   

19.
预防性犯罪化立法:路径、功能、弊端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防性犯罪化立法作为我国近年来刑法立法的重要实践,在预防犯罪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预防性犯罪化立法主要有预备行为犯罪化、持有行为犯罪化、煽动行为犯罪化、抽象危险犯这四种实践方式,具有抵御日益积聚的刑事风险、实现刑罚双面预防目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刑法功能。然而,预防性犯罪化立法又存在着引发刑法工具主义滥觞、冲击谦抑主义刑法精神的弊端。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预防性犯罪化立法还将呈现扩张趋势,探索预防性犯罪化立法的科学有效路径势在必行。就未来的预防性犯罪化立法而言,必须以宪法为引领,以刑法的基本原则为遵循,并采取多轨制的刑法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20.
鲁世平 《政法学刊》2009,26(3):74-78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环境立法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环境保护法为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环境法律体系。我国环境立法的基本原则是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和合宪性原则。同时,已经建立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监督,各级政府负责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但应该指出的是,中国的环境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